知识与技能:把握记叙文中情节的详略及其作用,提高相关题型的得分率 过程与方法:培养阅读记叙文的全局观,整体上把握文章情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从情节的引人入胜上引发对文学的喜爱,培养写作兴趣
幸 福
每个人都会幸福。有人因为亲人的爱而幸福,有人因为家庭的温暖而幸福,还有的人以为老师同学的夸奖而幸福……其实幸福很简单,我的幸福就是下面那件事。
前几天物理测试,卷子发下来一看。六十一分,完了,回家又该听妈妈唠叨了。 回到家,刚一进门,妈妈问:“物理考得怎么样?”“六十一。”“你怎么考的,怎么才考这么点分。你天天上学都干嘛去了?”妈妈的脸从晴转阴,并且大声的质问我。本来心情就不好的我,不想和妈妈发生矛盾,所以就回答了一句“没干嘛!”也不知道妈妈最近怎么了,动不动就爱急,在加上我和妈妈关系不是太好,就拉开了一场唇枪舌战。
“你天天是上学去了还是玩去了?”我不说话,我知道妈妈教育我是为了我好,但是我就是受不了她的这种方式——教训的口吻。我不跟她吵架,这样谁都不好受,还伤了感情,所以我就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妈妈说完,我就回屋了。想了很久,我不想和母亲天天进行这
种战争,我们也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好好谈话。所以我才去了给妈妈写信的这种方式,写明了我物理不好的原因,以及我一定会努力学习,还给妈妈提了几点建议。夜深了,我将信从门缝塞进妈妈的房间。
第二天一早,妈妈敲开了我的门,和我心平气和地谈了谈,妈妈也向我道了歉,她说她有时候说话重了点,希望我不要介意。我懂,哪个家长不爱自己的孩子啊!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啊!谈完,我冲妈妈笑了笑,我们之间的隔阂被宽容和理解化解了,这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的喜悦。
其实幸福很简单,只要多一份宽容和理解,我们就会多一分喜悦。 思考:这篇文章写的好吗?你是怎么认为的?并给出理由。
情节:
一.定义:情节即记叙文所提供的特定艺术描写的环境中,由于人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人与环境间的矛盾冲突,而产生的一系列生活事件发生、发展、直至解决的整个过程。 二.构成:开端,发展,高潮,结局
开端:矛盾开始出现;发展:矛盾逐渐发展;高潮:矛盾最激烈,人物形象最鲜明;结局:矛盾得到调和解决。 三.作用:
(一)与前后情节的关系: 1.设置悬念,引起读者阅读兴趣 2.为下文做铺垫或埋下伏笔
结构
3.照应前文
4.线索或推动情节发展 (二)与人物的关系: 1.刻画人物形象 (三)与环境的关系:
内容
1.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 (四)与中心主旨的关系 1.揭示中心,彰显主旨 四.详略处理: (一)概念解读:
详写,又称“详笔”,是指用较多的笔墨和篇幅对与主题密切相关的材料细写。 略写,又称“略笔”,是指用少量的字数对与主题不太密切的次要材料略写。 (二)判断方法:
1. 从事件过程的角度判断。叙述一件事,一般事件的开端和结局略写,发展和高潮详写。
2. 从记叙顺序的角度判断。采用倒叙的文章,开头的倒叙部分略写,后面的顺叙部分详写;采用插叙的文章,插入的内容略写,中心事件详写。
3. 从描写方法的角度判断。正面描写是详写,侧面描写和环境烘托是略写。细节描写是详写,概括叙述是略写。
4. 从结构方式的角度判断。总写部分简略,分写部分详细。概括叙述简略,典型事例详细。
5. 从篇幅的角度判断。篇幅长的部分是详写,篇幅短的部分是略写。 (三)作用:
1. 详写:详写某处情节,是因为该处情节有重要作用。具体参考情节的作用。
2. 略写:略写某处情节,一会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余音绕梁;二会愈发凸显出详写的作用,
3. 详略搭配:作用往往是凸显中心,彰显主旨。
第八个女儿
王世虎
“快,前面又发现了一名幸存者!”
刚把水杯递到干裂的嘴边,忽然有人大叫了一声。生命就是命令,她立即放下水杯,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和队友们一块迅速地赶了过去。
“是个小女孩,大概四五岁。”冲在前面的队友匍匐在地,边用手电筒往里面照边说,“她还活着。但左腿被倒塌的石块压住了,动弹不得。”
外边的人都竖起了耳朵,里面隐隐传来小女孩悲伤的哭泣声。
队长仔细地观察起周围的形势来。末了,无奈地摇摇头:“周围阻挡的水泥横梁和石块太厚重,人力根本搬不动,必须等待重型救灾机械部队来增援。”
“可救灾机械装备要到明天才能运到,”一个队友说,“我们刚刚接到通知,下午的余震中道路又发生了局部塌方,现在正在抢修中,机械装备最早也要等到明天早晨。”
“但我担心孩子支撑不了那么久啊!”匍匐在地的队友说,“她那么小,又被困了那么久,不吃不喝的,情况非常危险。”
“让我来!”忽然,人群中有人喊。人们这才注意到她,她哽咽着说:“她是我女儿,让我来吧。”
大家都自觉地给她让出了一条路,匍匐在地的队友也退了出来。她缓缓地跪了下去,艰难地往狭小的废墟缝中钻。“孩子,我是妈妈!” “妈妈——”听到她的声音,小女孩哭得更凄惨了。
“孩子,妈妈在这儿,别怕!”她温柔地说,“来,把手伸给我。”
一支脏兮兮的小手从水泥缝中伸了出来,她紧紧地握住。“孩子,别哭,妈妈在这儿,妈妈就在你身边。妈妈相信你是最坚强的。你再忍耐一下,我们马上就把你救出来。” 果然,小女孩停止了哭泣,喃喃地说:“妈妈,你不要离开我,我……我就是怕,我旁边有好多死人……妈妈,你能唱歌给我听吗?”
“好,妈妈给你唱。”她用力地咬咬嘴唇,抑制住快要溢出的泪水,唱了起来:“小兔乖乖,把门开开……”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她就一直跪在碎石遍布的废墟上,上半身倾进废墟中,没有换一个姿势,不停地唱歌。
天渐渐黑了,还飘起了小雨,她仍然跪在那里,一首接一首地唱歌。慢慢地。里面的孩子也没了恐惧,跟着她一起哼了起来。期间,有队友过来叫她吃饭,她摇摇头:“女儿都没吃,我吃不下。”期间,也有队友给她送来雨衣,她挥挥手:“女儿都淋着雨,我怕什么。”期间,还有队友过来想代替她继续守候,她同样拒绝,了:“女儿需要妈妈,我要给她唱歌,这样她才不会害怕,不会睡着。女儿一睡着,就再也不会醒来了……” 寂静的夜空中。一直回荡着她那婉约动听的歌声。
第二天一早,救灾机械终于赶到了现场。两小时后,小女孩成功地获救。看着小女孩微弱的呼吸,医生感到不可思议,叹道:“一个孩子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竞坚持了近一百个小时,这真是一个奇迹!”而她,因为长时间跪在地上唱歌,劳累过度,在看见小女孩被抬上救护车的一刹那。昏了过去。
在场的群众都被她的执著和坚持感动了,钦佩地说:“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小女孩很幸福,她有一个全世界最伟大的妈妈。”
“不,你们错了。”队长回过头。泪光闪烁地说:“她不是小女孩的妈妈,她的女儿在地震那天就遇难了。到今天为止,这已是她营救出的第八个女儿了。” (摘自《西安日报》2008,5,28)
选文详写了什么情节,为什么要详写这一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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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鸭梨
陈兴华
如今,对县城印象模糊了,但我记住了那个金灿灿的鸭梨。
快过年了,爹刚想歇口气,城里的远房亲戚捎来口信,说要搬新屋,让爹过去搭个帮手。爹为人厚道、老实,做事舍得下力气。
我嚷着要去。爹说,大冷天,路又远。娘说去吧去吧,娃崽还没进过城呢,爹没再言语。 大清早,娘叫醒爹和我。娘在我脖颈上围了一条她出嫁时戴的红绸布,又往我兜里塞了三个刚出锅的糯米饭团。娘做完这些,从一块黑手帕里摸索出五块钱,嘱咐爹买点糖,过年用。爹说剩下的钱我买两包丰收牌烟行不,娘说不行,家里有烟叶子呢。我揉了揉眼,抢着说给我买挂鞭炮。娘想了想,对爹说,就依娃崽。
外边下着雪,走了一阵,我有点累,爹便把我背上。爹的脊背很宽厚,且暖暖的。不一阵子,我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睁开眼,看见好多很高的房子。爹说县城到了。
走了一阵,我看见一个巷口有几个人围着一口冒着青烟的锅在买什么。我问爹那是什么,爹说是油条。我问好吃吗,爹说当然好吃。我吸了吸鼻子,果然有很香的味道。
不觉间就到了亲戚家。亲戚问吃过饭了吗,爹说还没呢。亲戚皱皱眉头,不好意思地说,屋里昨晚就熄了火,我带你们去饭馆里吃吧。爹说不忙不忙,还早,先干活吧,反正肚子也不饿。亲戚说也好,新屋离这儿不远,一会儿就能搬完,到时我好好敬你几杯酒。爹不愧是好劳力,专拣大家伙、重家伙搬,我也帮着做。搬了一大半,亲戚对我说:“小家伙,挺能干。”说完塞给我两个金黄的鸭梨,又给爹两个。我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梨,不到半根烟的工夫,两个梨就落了肚。爹朝我笑笑,抹抹额头上的汗,又递给我一个。我想留着回家吃,但那梨太诱人了,我还是忍不住把它吞进了肚里。
到了晌午,新屋的摆设在爹的帮衬下拾掇得整整齐齐。亲戚端来一盆热水,对爹说:“洗了手,我们去外边吃饭。”刚要走,门口响起脆脆的鞭炮声,一大群贺喜的男人女人便进了屋。亲戚撇下我们,忙着应酬去了。
爹领着我走出亲戚家,来到一个十字街口。爹说,饿了吧?我点点头。爹说,你吃糯米
饭团吧。我睁大眼睛问,你帮亲戚干活,他不管饭吃吗?爹说,娃崽家懂什么,你没瞧见人家忙吗?再说,力气越用越有,我们不计较这个。爹说,你先吃着,爹去给你买鞭炮,行吗?我笑了。
爹去了,我从怀里掏出糯米饭团,一口气吃完了三个饭团,才想起把爹的那份也吃了。爹回来时买了二斤糖、一包海带,还有半斤冲甜酒用的片糖。爹很高兴地把两挂短短的鞭炮递到我手上。鞭炮用红纸包着,艳艳地撩人。我高兴得直跳。我说:“爹,饭团都叫我吃了,你饿不?”爹说:“爹不饿,爹吃了油条。”
我不信爹的话。爹便从衣袋里拿出用报纸包着的两根油条,说:“一根给你,一根给你娘留着,还有一根我伴着那个梨吃了,好香呢!”我咬了一口油条,果真味道很香。
回到家时,天一点点黑了起来。娘特意为我们做了一大盘韭菜炒辣椒,又爽口,又下饭。看得出爹很饿。爹一口气吃了四海碗饭。
第二天一大早,爹就上山背柴去了。娘走进我的屋子,手里拿着一个鸭梨,对我说:“你爹给娘买了个梨,娘不吃这东西。”我望着那只金黄的鸭梨,想对娘说些什么,嘴一动,我的喉咙就哽住了。
那个鸭梨又到了爹的手里,爹又让给娘,娘再让给我。我们都没有吃。最后那鸭梨烂掉了。
那是我第一次进城,县城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只记住了那个金灿灿的鸭梨。
(选自《美文》)
这篇文章的后半部分为什么只字不提亲戚对父子离去的反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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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签里的关怀
闻已
去年11月初,我赴德国波恩考察一家园艺公司。回国前夕,为答谢这家公司的部门经理施密特先生,我特地请他到一家中国餐厅吃饭,施密特先生爽快地答应了。
德国人不喜欢浪费,我点了4道中国菜,其中有一道是牛肉炒青椒,还要了两瓶啤酒。半个小时后,菜肴和啤酒全被我们一扫而光。
我打趣地说:“施密特先生,我和您可没有吃不了兜着走啊。”
施密特看着空空如也的盘子,朝我竖起大拇指,意思是“很好”。之后,他从桌上精致的牙签筒里,抽出一根牙签,捏在手中,打量一下,说:“这是用竹子制成的吧。”然后,他向着墙壁的一隅,用另一只手掌遮住腮帮,悄悄地剔起牙。
我也抽出一根牙签,剔着牙缝,随后,将牙签放进碟中,等着服务生收拾。
施密特剔完牙,没有将牙签放在碟里,而是将其折断,接着,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块手帕,把几截牙签放在手帕上,对我说:“把你的牙签也放在这块手帕里。”
我不解,莫非他要变什么魔术,或者要派什么用场?
只见他熟练地卷起手帕,将几截牙签包起来,放入公文包里面的夹层中。
我问:“您这是干什么?”施密特说:“把它们带回家,放入粉碎机里,渣粉还是一种极好的土壤蓬松剂。”
我说:“这种小得不起眼的牙签,交给服务生处理,不就得了吗?”
施密特立刻严肃起来,正儿八经地说:“据我所知,这家餐馆暂时没有专门粉碎牙签之类物品的机器,一般都是扔进废物袋里。牙签的一端像针尖一样锐利,它可能把垃圾袋戳出一个小洞,脏东西就会漏出来,弄脏环境;牙签裹在残菜中,一旦被狗或猫吃掉,它可能卡住动物的喉咙;如果清洁人员碰上它,有可能被刺破皮肤,甚至可能出现细菌感染……”对一根小小的牙签,这位先生竟然如此“小题大做”。
后来,我知道在很多德国家庭,都有一种自己动手制作的家用小机器,专门用来粉碎木质、竹质之类的废弃物。平时,家里不能再用的日常小用具,都会被投进这种小机器里,粉碎出来的渣粉,掺和少许肥料,撒在花圃中或草坪里,据说,蓬松土壤的效果很好。他们美其名曰:这些东西来自自然,当然要回归自然。
(选自《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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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那颗蛀牙 秦素衣
①她恨全家人。
②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③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④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⑤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⑥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⑦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⑧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⑨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⑩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⑫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⑬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⑭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⑮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选自《小小说选刊》2008年第8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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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第八个女儿
选文详写了“她”营救小女孩的过程。因为文中这一情节最能表现人们对受灾人民无私的爱,最能表现“大灾有大爱”的主题,所以详写。 一个鸭梨
牙签里的关怀
这是突出中心的需要,透过施密特先生对待牙签的郑重态度和熟练程度,既表现了他是一个很有修养、有良好生活习惯的人,又能折射出德国整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拔掉那颗蛀牙
不可以删去,因为家人的反应让她感受到亲情,重新审视亲情,(或告诉我们亲情是医治伤口的一剂良药);是她情感变化的关键。若删去,文章的故事情节显得不连贯,并且削弱了文章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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