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0分; 6、明确各部门单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实际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缺一项扣4分。 具体核查是否有已颁布的与组织机构相对应的职责和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七条的具体规定。 7、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监督管理 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未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有相关文件表述其具体要10 求与方法的扣5分; 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但实施过程中无记录扣3分; 查记录,有工会的企业(企业正式文件)没工会的企业要有明确员工代表 第二大项有7个要素,企业根据7个要素的具体要求自查,不足的地方自我完善,补齐各种责任制和预案,及时颁布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上述7个要素的资料收集编成一个档案盒。 三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100 分 6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的扣20分; 20 抽检20%,每少一人未教育扣2分; 企业每一次对从业人员的各种培训均应留有记录和考试记录,包括全员培训。重点核查记录、考试试卷、成绩单以及存档的各年度的相关资料。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未贯彻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扣15分; 15 每缺一人扣5分,每一证超期扣3分; 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带证上岗扣 1 分。 重点核查证件和岗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件上岗。 3、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任职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任职 20 15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培训合格任职的扣15分。 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是否有安全资格证。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培训合格任职的扣20分。 核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是否有安全资格证。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贯彻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否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的10 扣10分,进行部分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记录的扣5分。 核查企业是否有在近一年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若有,则查是否有专门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记录及员工培训教材。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0 未能提供教育督促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相关记录的扣10分; 核查是否有专门安全培训教育的记录。(分岗位、部门,员工有签名) 未能提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扣5分,有相关文5 件但无记录扣3分。 查是否有方案、活动记录、总结汇报材料。 企业、场所无安全宣传氛围(指在公共场所无标语、宣传、标识等)的扣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 6、教育督促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8、企业、场所安全宣传氛围好 5 5分; 有部分安全标语、宣传、标识,但明显有待更新的扣2分 此大项有8个小要素,企业应根据这8个小要素的具体要求,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上述8个要素的资料收集编成一个档案盒。 7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 20 未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的扣20分; 只部分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的扣10分。 核查企业是否有购买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的记录和购买凭据。 未参加社会、商业相关保险,作为补充资金的扣5分。 本条在《安全生产法》中未作规定。 本条的依据是《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未按规定载明安全条款扣10分; 劳动合同有安全条款但明显与规定有差距的扣5分; 核查企业的劳动合同相应的保障条款。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完全未按规定标准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扣20分; 按规定标准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明显与规定有差距(如不全等)的20 扣10分; 按规定标准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齐全,但部分劳动防护用品明显已不能有效起到应有作用的扣10分。 核查领用单或仓库进出库记录或财务帐本。文件要告知员工配备标准。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未能证实已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的扣15分; 有告知作业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但明显存在误区或不全面的每一处扣 5 分; 核查企业在培训中是否有对作业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的告知记录、防范措施、现场的告知牌等安全标示、安全设施。询问员工知情情况等。 四 维 护 员 工 权 益 ︵ 100分 ︶ 2、参加社会、商业相关保险,作为补充资金 5 3、劳动合同按规定载明安全条款 10 4、按规定标准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15 8
6、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健康检查 20 本条的依据是《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未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全部人员定期实施健康检查的扣20分; 未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部分人员定期实施健康检查的扣 10 分; 查是否有文件明确所属企业及健康检查要求,职防所出据的报告。 7、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行使维权职能 10 未能提供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行使维权职能相关文件资料或记录档案的扣10分; 能提供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行使维权职能相关文件资料但未建立记录档案 的扣5分。 核查企业是否有成立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行使维权职能等相关记录。 第四大要素中,共有7个小要素,企业应根据这7个小要素的具体要求,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上述7个要素的资料收集编成一个档案盒。 五 安 全 事 务 管 理 ︵ 200分 ︶ 完全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扣20分; 已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但内容不齐全的扣 10 分; 已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但档案归档手续不齐全的扣 5 分; 已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但档案未集中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的5分; 按本评估导则的7大要素建立起档案盒,并编制相关的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即可视为合格。 未能提供经营者已按要求实施安全责任承诺具体事项的扣10分; 查安全承诺书及实际落实的情况。 未实施易地报告制度的扣10分; 1、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且内容齐全 20 2、经营者已按要求实施安全责任承诺 3、非工商登记地的生产经营活动已执行易地报告制度 10 10 9
4、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完全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20分; 已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应建立的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 2 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会议制度;(2)检查制度;(3)教育制度;(4)岗位责任制度;(5) 值班制度;(6)仓储制度‘(7)危化品管理制度;(8)特种设备与作业制度;(9)动火管理制度;(10)设备与检修管理制度;(11)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12)劳防用品管理制度;(13)奖惩考核制度;(14)其他应建立的制度。 逐项核查。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未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的扣10分; 只建立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建立操作规程或只建立部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建立岗位职责的扣5分; 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扣2分; 发现一个文件系失效文本的扣2分。 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说明: (1)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各生产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挂在岗位边上)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逐项核查。 未能提供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检查记录的扣 5分; 现场抽查中发现违反的每一起扣 2 分。 查报表等相关记录(书面记录、存档管理)。 5、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 10 6、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检查工作 10 10
7、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10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十的规定。 未进行安全生产投入的扣 10 分; 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未投入资金改造的每一项扣 5 分 明显需要资金投入而未实施的每一项扣 2 分 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主要方面包括: (1)设备安全设施设置; (2)安全设施维修保养;(3)通风、降噪、除害的改造;(4)防暑降温、防寒保暖;(5)不安全隐患整改;(6)应急救援器材;(7)检测设备;(8)宣传教育培训;(9)劳防用品;(10)其他。 查企业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记录及企业的有关会议决定性文件。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未经检测检验合格使用的每一项扣5分; 未建立档案资料的扣2分; 超期未复检的每一项扣2分。 查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的规定。 未按照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开展“三同时”的扣10分; “三同时”档案资料与目录不一一对应的扣5分; 矿山、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工程未经设计审查与验收的扣10分; 其他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自行从事“三同时”的扣5分。 查相关记录(项目验收批文、现场检查)。 8、特种设备建档且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后使用 10 9、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开展“三同时” 10 11
10、危化品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0 此为选择项。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未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扣20分; 档案资料管理不全的扣 10 分。 相关要求: (1)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品的,每年对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 (2)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化品的每二年对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 查:取证报告。没有该内容的企业不参与评估。 此为选择项。本条的依据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未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每一项扣5分; △ 11、危化品生产企业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 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存在明显错误或未及时按照标准更新的扣5分; 未建立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专项档案资料及其目录的扣2分。 查:是否按国标要求。没有该内容的企业不参与评估。 此为选择项。依据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生产单位未经定点许可或产品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扣10分。 不使用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的,此项可不参与评估。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完全不符合劳防用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的要求的扣20分; 不满足劳防用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要求,发现有一个品种扣4分。 产品主要包括: (1)安全帽;(2)安全带;(3)安全网;(4)绝缘鞋;(5)工作服 (6)防护镜;(7)防毒面具;(8)防尘口罩;(9)工作鞋; (10)其他。 查劳保用品的合格证等。 △ 12、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符合规定要求 10 △ 13、劳防用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 20 12
14、从业人员按规定标准正确佩带或使用劳防用品 10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随机抽样发现员工未正确佩带或使用劳防用品的,一次扣2分。 现场查员工执行情况。 此为选择项。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未签订安全协议,并明确安全责任的扣10分; 查安全协议和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没有该内容的企业不参与评估。。 此为选择项。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厂房与场所租赁未按规定或条款约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每一项扣2分。 出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符合规定,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2)书面告知安全状况和防火要求; (3)对多个承租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并明确协调管理人员; (4)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15、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签订安全协议,明确10 安全责任 △ 16、厂房与场所租赁按规定履行10 安全管理职责 (5)发现承租方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停止并报告 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遵章守法且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服从统一协调管理; (2)生产与经营许可证,安全培训证书,营业执照年检 交出租方备案; (3)不得擅自转租,依法转租的应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4)租赁合同15天内向所在地部门登记备案; (5)合同生效15天内向所在地乡镇、事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备案 查安全协议;没有该内容的企业不参与评估。 △ 第五大项有16个小要素,企业应根据这16个小要素的具体要求,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上述16个要素的资料收集编成一个档案盒。 13
1、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30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未有监控管理措施的扣 20 分; 未有监控管理措施记录的扣 10 分; 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有无监控措施和有关记录,有毒物质等使用的登记、发放、回收手续。 本条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作业场所设置与建筑结构总体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扣20分; 六 场 所 基 本 条 件 ︵ 300分 ︶ 2、作业场所设置与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20 部分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扣 10 分; 采取措施具体整改但仍然存在问题的扣 5 分。 查竣工报告、竣工图及具体使用与设计功能是否相符。 防爆区域未采用相应级别电器用具的扣 10 分; 电器设备选用布置不符合电器标准的扣 8 分; 私接乱拉临时电线的每一次扣 5 分 查:是否使用防爆开关、电机、灯等,电器是否接地、开关箱是否接地、砂轮有无防护罩等;是否乱接电线;重要部位是否按防雷要求。 本条依据《广州地区电气设备安装规程》 安全用具缺损每一项扣 5 分; 安全用具未定期检验扣 5 分 查是否有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杆等及供电部门出据的检验报告。 未配置的扣30分; 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分 未保持应急状态的扣 10 分; 未定期检查的扣 5 分 查消防设施按规定要求配置,如自动喷淋嘴、烟杆装置等; 未设置防护设施的扣20分;缺损的每处扣 4 分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1)防护罩;(2)防护栏;(3)平台栏;(4)直(斜)梯栏;(5)其他 现场核查,如涉及电、高台、转动部位。 3、电气设备选用布置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气规程标准 20 4、配电房安全用具齐备且定期检验合格 5、消防设施按规定要求配置且保持应急状态 10 30 6、生产设备与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20 14
7、建筑施工及危险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8、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符合标准 9、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且与生活区域分离 10、未在本市区内租赁厂房场所从事危化品生产或储存 11、宿舍未发生“三合一”状况 10 30 未设置任何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扣10分;只设部分警示标志的扣5分 现场核查,如是否有要戴安全帽、防坠落、防砸等警示标志。 同一场所每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扣10分;查定期检测报告及职业病监定。 此为选择项。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栏的扣10分; 未与生活区域分离的扣10分。 若企业无建筑施工现场的,此项可不参与评估。 在本市区内租赁厂房场所从事危化品生产或储存的扣20分。 若企业不使用危化品的,此项可不参与评估。 车间或仓库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的扣10分;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车间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每一次扣10分。 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的扣20分;安全出口处的醒示标志不醒目,出口门未能正常开启的每一次扣10分。 现场核查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作业及施工场所氧气、乙炔等可燃气瓶储放不合理,安全距离不足每一处扣 10 分。(氧气、乙炔等可燃气瓶不能一同放置,使用安全距离为8米) 符合不要求的每项扣 3 分; 查:防雷这项须提供检测报告, 保险限位装置不正常的扣 5 分; 吊索具选用不当或损坏的每一处扣 5 分。 提供安全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记录 此为选择项。施工作业脚手架材质、搭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 10 分; 施工作业脚手架材质、搭设未通过验收的扣 5 分。 提供脚手架材质合格证、验收合格报告、人员高空作业证。没有该内容的企业不参与评估。 △ 20 20 20 12、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通道与出口符合要求 13、作业及施工场所氧气、乙炔等可燃气瓶储放合理 14、电气接地、接零、防雷保护系统符合要求 15、起重机械保险限位装置及吊索具正常可靠 16、施工作业脚手架材质、搭设符合规定要求且通过验收 15
20 10 10 10 10 △ 第六大项有17个小要素,很多是现场核查内容,企业应根据这17个小要素的具体要求,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上述17个要素的资料收集编成一个档案盒。 未按 “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的扣20分。 1、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20 要求:企业应建立事故和未逐事件管理制度与档案。 若企业从未发生过事故或未逐事件,则此项可满分; 若企业发生过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3、未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火灾 4、未发生重伤事故 5、未发生轻伤事故 6、未发生职业中毒及新发职业病 7、未发生消防出警的火灾事故 8、未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治安事件 20 20 10 10 5 10 5 隐瞒不报事故的扣20分。 如企业无此项,此项可得满分。 评估周期内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火灾扣20分。 如企业无此项此项可得满分。 评估周期内发生重伤事故二起(含二起)以上扣 10 分; 一起扣 5 分。如企业无此项,此项可得满分。 评估周期内发生轻伤事故每起扣 2 分。如企业无此项,此项可得满分。 评估周期内发生职业中毒或新发职业病每起扣 10 分。 如企业无此项,此项可得满分。 评估周期内发生消防出警的火灾事故每起扣 10 分。 如企业无此项,此项可得满分。 评估周期内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10人以上群体性治安事件扣5分。 如企业无此项,此项可得满分。 17、施工吊装区域严禁人员工作与出入 10 此为选择项。施工吊装区域人员工作或出入的扣10分; 现地核查。没有该内容的企业不参与评估。 △ 七 事 故 管 理 ︵ 100分 ︶ 训,落实整改措施 第七大项有8个小要素,企业应根据这8个小要素的具体要求,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上述8个要素的资料收集编成一个档案盒。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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