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一)与各方配合措施 1、与发包人的配合措施
(1)积极配合业主搞好沿线的拆迁工作,具备工作面后及时组织施工。 (2)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协调会,服从业主的协调,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2、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
(1)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的技术交底,并建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情况通报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与设 计单位取得联系,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
(2)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整个过程的指导,对各类工程方案变更设计提供详细的现场资料。
(3)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方案变更的论证,对每一项施工方案的变更先提出方案报设计单位作为参考。
(4)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地质条件的复合检查,对于与设计资料不符的地质情况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为完善工程设计提供必要的资料。
(5)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工程管理,配合设计单位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
3、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1)按照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 (2)开工前,先向监理工程提供详细的施工放哪,施工计划,提供机械配置情况,人员组织、原材料检验报告、并按照这些方面配合监理工程的质量监理工作。
(3)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按照监理程序,配合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包括原材料的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的审批工作。
(4)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竣工以后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工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全部竣工验收的内容。
(5)在工程竣工以后,还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检查,对工程施工期内检查缺陷修理情况,考核工程的施工质量。
(6)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开工令
审批、制定和调整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计划的实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