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二零一三年(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四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市场工资制
工资特区 工资调整 其他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长除外)的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平,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 第三条: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的原则。 (一)公平性指公司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作出的贡献成正比,即与其岗位价值相匹配。
(二)竞争性是指与所在地区行业或同等规模的企业类似职务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
(三)激励性是指在薪酬设计上,应考虑适当拉开各级、各岗的薪酬水准差距,以真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
(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的大小。 (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员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件、工龄、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 第五条:总体水平
原则: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各类岗位工资水平。 现阶段采用混合薪酬战略,其中: 高层岗位:市场领先薪酬战略; 中层岗位:市场平和薪酬战略; 基层岗位:市场追随薪酬战略。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公司员工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 1)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
2)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岗位固定工资由岗位基本工资及岗位绩效工资组成,各岗位固定工资取决于岗位价值量,即参照价值薪酬而定); 3)与岗位相关的市场工资加绩效工资制。
第七条:适用本薪酬体系的人员为公司常设在编员工。临时工、小时工、企业顾问、特聘律师等均不纳入其中。
第: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第九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职系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条:对于工勤职系采用市场工资加绩效制。其特征是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岗位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浮动工资包括销售额提成、利润提成、分红(年底奖金)、特殊奖励等; 3)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等。 **公司各类岗位薪酬结构表:
岗位类型 薪酬结构组成 备注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总经理薪酬方案》 营销副总裁 岗位工资+商业保密金+销提+股权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营销类高管薪酬方案》 技术副总裁 岗位工资+利提(所属项目)+股权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技术类高管薪酬方案》 生产副总裁 岗位工资+利提+股权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生产类高管薪酬方案》 CFO 岗位工资+利提+股权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运总经理(集团) 岗位工资+商业保密金+利提+股权 营类高管薪酬方案》 行政副总裁 岗位工资+利提+股权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运营类高管薪酬方案》 分子公司总经岗位工资+商业保密金+销提+股权(所属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营理 营销总监 分子公司) 销团队薪酬方案》 岗位工资+商业保密金+销提(所属团队、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营个人) 销团队薪酬方案》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营销团队薪酬方案》 营销主管 岗位工资+销提 业务员 岗位工资+销提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营销团队薪酬方案》 职能类员工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具体核算方法详见《XX集团职能类岗位薪酬方案》
第十三条:固定工资的设计依据
岗位固定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员工的岗位价值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固定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分配依据。
公司所采用岗位价值评估方法为“点因素法”。
第十四条:固定工资组成
1)固定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
3)岗位固定工资: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的结果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
其中,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
第十五条:固定工资的结构划分
岗位固定工资中,基本工资部分与绩效工资部分的划分
职务 上山型岗位(以业务、业绩为代表) 基本工资比例 40% 绩效工资比例 60% 平路型岗位(以职能、管理为代表) 下山型(以技术、胜任力为代表) 非研发类下山型 第十六条:固定工资的用途
1)岗位固定工资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1.各种级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2.社会保险计算基数 3.其他基数
60% 80% 80% 40% 20% 20% 2)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1.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2.年底奖金的计算基数 3.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 4.其他基数
第十七条: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
1)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2)以岗位价值为主、能力因素为辅,岗位与能力相结合; 3)参考企业实际的盈利状况确定薪酬水平,实现平稳过渡。 第十: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
1)薪酬宽带。xx公司分为五级薪酬宽带,分别为总经理级、副总级、总监级、部门经理级、一般员工级。
2)薪酬层级。每个岗位分为五级薪酬,由低至高分别为试工员工级、非考核级、考核级、优秀级、明星级。
3)各岗位按照各岗位价值高低分别分级列等。每个岗位都对应所在薪酬宽带中的某一岗位工资等级。
4)xx公司采取一岗多薪,同一岗位的不同员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能力素质水平的各异,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等级(参照五级工资标准评定)。
5)岗位工资等级调整。员工工资等级将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调整,当有重大贡献或重大失误时,工资级别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调整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浮动工资
1)销售额提成:分为个人业绩提成、所属团队业绩提成(针对营销管理岗位) 其中:
个人业绩提成:以岗位人所创造的销售数额为基数,按各岗位所对应的比例提取; 所属团队业绩提成:以岗位人所管辖的营销团队所创造的销售数额为基数,按其所对应的比例提取。 2)利润提成:
适用于:对企业利润目标实现与否产生影响的管理岗位。
利润提成:以公司年度实现利润数额基数,按各岗位所对应的比例提取。 年度利润数额核算,按公司核算账公式进行核算。
2)年底销提、利提、分红、奖金与岗位人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于下年初支付。 2)特殊奖励设立特殊贡献奖、优秀部门奖,其它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特殊贡献奖:
1.特殊贡献奖是指由于员工个人的努力给xx公司带来较大贡献的一种特别嘉奖。例如员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经验证为公司减少了较大损失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等。 2.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任何渠道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经过核实并提出奖励建议,总经理审议通过。 优秀部门奖:
优秀部门奖是对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整体绩效优异部门的奖励。优秀部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部门考核结果排序得出前三名。评为优秀的部门由公司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二次发放办法由获奖部门自行决定。
第二十条:附加工资
1)附加工资 = 一般福利 +社会保险+补助
2)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都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
3)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4)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
5)补助:包括长期派驻外地员工的生活补助和对不同级别员工的补贴(如车补、通讯补贴等)。
第六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二十一条:岗位绩效工资制的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在册员工。
第二十二条: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工资结构
岗位绩效工资制年收入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浮动工资 + 附加工资 第二十三条:月度绩效工资
月度考核岗位的绩效工资核算与发放。
绩效工资与员工每月度的工作努力程度、工作结果相关,反映了员工在当前的岗位水平上的绩效产出。绩效工资按月度计算,下一月度初发放。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公式: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对应考核得分系数
绩效工资基数参见公司各岗位薪酬标准。 其中,月度考核系数定义如下表所示: 考核分数系数对应表: 级别 分数 系数(K)
第二十四条:中高层以上岗位年度销售提成/利润提成/分红/奖金的确定
基层管理人员及员工包括主管及以下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员工年度销售提成/利润提成/分红/奖金参照公司当年度各项实际数据。 年度考核岗位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其年度销售提成/利润提成/分红/奖金的相挂钩。 公式:年度销售提成/利润提成/分红/奖金=年度销售提成/利润提成/分红/奖金基数 * 对应考核得分系数
年度销售提成/利润提成/分红/奖金基数以公司当年度数据为准。 其中,年度考核系数定义如下表所示: 级别 分数 系数(K)
A B C D E F G 70分以下 0 A B C D E F G 70分以下 0 95-100分 90-94分 85-分 80-84分 75-79分 70-74分 1.2 1.1 1 0.9 0.8 0.7 95-100分 90-94分 85-分 80-84分 75-79分 70-74分 1.2 1.1 1 0.9 0.8 0.7 第五章 市场工资加绩效制
第二十五条:适用条件
市场化程度高,劳动力价格能够客观、公正、合理的反映工作付出和工作要求状况。 劳动力供应充足,且竞争较充分,如果不能胜任本工作,容易替代。
人员流动局限性小,企业有权淘汰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受、成本等方面阻碍小。 第二十六条:适用范围
市场工资加绩效制适用于工勤职系的生产工人和后勤服务工人,包括保安、保洁员等基础岗位。
第二十七条:收入结构和工资水平
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每月支付。
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度市场调查水平提出建议方案,经总经理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工资特区
第二十:工资特区发放范围
企业急需的特殊人才。其中包括:做出较大贡献者、稀缺人才、顾问、特聘人才等。其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九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一)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二)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
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三)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总数,
宁缺毋滥。
第三十条: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适用
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适用于本行业关键性的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人力资源规划,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符合条件的内部培养的核心骨干人才可适用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
第三十一条:薪酬水平的确定
特殊人才的具体薪酬水平,由企业依据薪酬调查的市场价格、个人能力、过去的业绩和经验等经过谈判协商确定。原则上特殊人才的薪酬水平不超过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的3-5倍。 第三十二条: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管理
(一)对执行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工资数额由需求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经
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享受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员工须与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薪酬水平、试用期
薪酬、发放方式、工作内容和考核方法。
(三)特殊人才岗位转换应当转换薪酬,按新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四)企业对执行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员工每年进行综合考核和重新界定,有以下情况者
将退出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 1.考核结果未达到预定工作要求;
2.人力资源部每年进行市场调查,依据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或者公司急需人才。
第三十三条:工资特区工资总额由总经理决定。
第七章 工资调整
第三十四条:公司工资调整原则是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结合,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效益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同时参考市场因素。
第三十五条:工资层级调整包括两方面:1)岗位内层级 2)薪酬等级
第三十六条:工资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目标实现和资质、技能决定。
员工工资层级调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业绩考核和品行考核结果调整
考核结果连续满足以下条件(如下表所示):
工资等级晋升表
业绩考核 品行考核 A+(超胜任) 95分以上 5分 A(胜任) 90分以上 4分 A1(合格) 85分以上 3分 (二)员工同时还需达成岗位目标要求; (三)忠诚度以及职业化要求考核合格; (四)工资层级调升为主动申请原则;
(五)公司在收到员工申请后,考虑岗位需要、公司需求、员工潜力及前景、岗位特殊要
求等,进行考察晋级。
第三十七条:工资等级下降
工资等级下调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岗位目标连续未达到;
(二)季度或半年度绩效考核连续未达标;
(三)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失误,视情节严重程度降低工资等级。
第三十:工资等级调整过程中,若目前等级已经达到相应岗位薪酬宽带的最高档次,则工资等级不再变动。
当员工达到层级最低级时,一般不做转岗处理。转岗处理办法一般是因为岗位不胜任,经培训后依然不胜任者方可。
第三十九条: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变分理处为相应岗位系列的工资等级。
第八章 其他
第四十条:实行新的工资体系后,若员工的月总收入水平低于原总收入水平,则在其所在薪酬宽带内适当提高岗位工资级别,达到不低于原工资水平的最低的级别。以前的所有特殊薪酬可进行薪酬制度改革,以做到价值回归。
若员工的月总收入水平高于原总收入水平,则依据该员工的历史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在该员工所在的薪酬宽带的原工资对应工资等级和新的岗位工资等级之间,由其部门负责人建议合适级别,由该部门的直接上级或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 第四十一条:新入职员工工资等级的确定
新入职员工初入职时,工资等级确定在该岗位层级的A-档。入职后,部门负责人每三个月对新员工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品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良好”或以上者,工资等级上升一级,调升为A2档;
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良好”或以上者,工资等级则上升到该岗位的A1(合格)档。新员工工资等级达到A1档后,按照公司正常的考核系统进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若新入职员工表现特别突出,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可以直接提到工资A1档,提到A1档后按照正常考核系统进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若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半年内,岗位工资等级没有提高,将劝退。 第四十二条: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员工工资按照其对应的薪酬层级中最低工资等级的岗位工资的80%发放,考核由主
管领导按应聘岗位的考核标准酌情考核。 第四十三条:各种休假的支付标准
(一)病假工资的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发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事假工资的计发
事假以月考勤报表为准,按所休事假天数扣除相应日工资,每月天数以21.75天为准。 日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21.75 (三)婚、丧、产、年假支付标准
1)婚假: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和各种补贴按天数扣除。 2)丧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和各种补贴按天数扣除。 3)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和各种补贴按天数扣除。
4)年假:年假期间岗位工资照发,各种补贴按天数扣除,可享有3天绩效工资,超过3天按病事假规定执行。
5)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工资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副职代正职的情况,其岗位工资按正职岗位的等级下调一级处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奖励公司绩效表现优异的员工。具体数额由总经理确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则按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实施。 第四十七条: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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