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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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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储 运 销 售 分

公 司

储油罐清罐大修投产运行及附件维护保养

管 理 规 定

2011年11月

1 范围

本文规定了大庆油田储运销售分公司储油罐在清罐、大修、投产运行及附件的维护保养等阶段的管理办法。

本文适用于大庆油田储运销售分公司范围内拱顶、浮顶原油及成品油储罐。

2 引用标准及管理制度

Q/SY DQ0071—2000 油库储运操作规程

SY/T 0512—1996 石油储罐阻火器

SY/T 5921—2000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原油储罐修理规程

SY/T 5737—2004 原道输送安全规程

SY/T 5920—2007 原油及轻烃站(库)运行管理规范

SY/T 6696—2007 储罐机械清罐操作规范

SY/T 5984—2007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SY/T 4202—2007 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

SY/T 6320—2008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

SY/T 0511.1—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1部分:呼吸阀

SY/T 0511.2—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2部分:液压安全阀

SY/T 0511.3—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3部分:自动通气阀

SY/T 0511.4—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4部分:泡沫塑料一次密封装置

SY/T 0511.5—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5部分:泡沫塑料二次密封装置

SY/T 0511.6—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6部分:浮顶排水管系统

SY/T 0511.8—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8部分:钢制孔类附件

SY/T 0511.9—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9部分:量油孔

SY/T 6340—2010 防静电推荐做法

SH/T 3150—2007 石油化工搅拌器工程技术规定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995年)

3 储油罐清罐及验收管理

3.1 清罐作业前提:储油罐到达大修年限;罐顶浮船渗漏严重;储油罐发生抽瘪或冒顶事故;排水管发生渗漏;罐内泡沫软管漏失泡沫液;罐底蒸汽盘管发生渗漏;搅拌器需进行更换或罐内部分维修;罐壁电加热棒失效;罐底油山堆积过高,无法放底水等影响储油罐正常运行。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确认后,生产运行部报规划计划部列入计划进行清罐。

3.2 储油罐清罐宜采用机械清罐的方式。(SY/T 5737—2004)

3.3 储油罐进行清罐作业前,应由生产运行部组织相关单位、部室对储油罐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标准参见附件1。达标后,生产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接工作,填写交接记录清单(参见附件2)。

3.4 机械清罐全过程,依据《SY/T 6696—2007 储罐机械清罐操作规范》执行。

3.5 储油罐清罐结束后,由生产运行部组织各专业部室、施工单位、设计部门及生产单位进行清罐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见附件3。

3.6 清罐验收达标后,生产运行部负责编制清罐验收会议纪要;各参检单位留有验收合格文字凭证。清罐方与大修方进行交接工作,并留有双方认可的文字记录,而后进行储油罐大修施工。

4 在运储油罐大修或新建储油罐的验收管理

4.1 除各别突发故障储油罐需大修外,储油罐的大修周期一般为5~7年。新建油罐第一次修理周期最长不宜超过10年(SY/T5921-2000)。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由生产运行部、研究所确认后,生产运行部报规划计划部列入计划进行大修。

4.2 储油罐大修时应制定检修方案。方案中应有明确的安全措施,并提交给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组织相关单位、部室召开专项会议,审批通过后进行储罐大修作业。(SY/T 5737—2004)

4.3 储油罐大修施工队伍需严格按照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工作。

4.4 储油罐大修(施工)过程中,进行相关附件的测试、打压时,生产单位应有人现场进行监督。验收达标后,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交接过程中应将相关记录、报告进行交接。

4.5 储油罐大修结束后,由基建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各专业部室、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进行大修罐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见附件4。

4.6 储油罐大修验收达标后,大修方与生产单位进行交接工作,并留有双方认可的文字记录,而后进行储油罐投产作业。

4.7 新建储油罐施工结束后,由基建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各专业部室、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进行大修罐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见《GB 50128-200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及《SY/T 4202-2007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

5 储油罐投产管理

5.1 储油罐竣工后,应经过生产运行、安全消防、计量、技术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工投产。

5.2 储油罐的投运由生产单位制定投产方案,并报至给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组织相关单位、部室召开专项会议,审批通过后可进行投产作业。

5.3 储油罐投产前应保证安全附件应齐全、性能良好。(SY/T 5737—2004)

5.4 储油罐投产技术及安全方面要求

5.4.1 浮顶储油罐投运进油时,在浮船升起之前,浮船上不应有人;浮船上升过程中,注意观察浮船的运行状态,以免发生浮船卡阻和倾覆。(SY/T 5737—2004)

5.4.2 初始灌装阶段油品不能向上喷溅。初始进液速度应控制在1m/s以下,控制标准:固定顶油罐,直到管线出口被液面浸没2倍管径以上为止(SY/T 6340—2010);浮顶油罐,直到浮船支柱升起为止。控制方式:通过储油罐容积表、总计量来油量或高液位储罐压油量判断待投储油罐进油液位高度。此后进油速度最高不得超过6m/s(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二篇)。

5.5 储油罐进油方式

5.5.1 采用上游单位来油直接进罐,全开待投油罐进油阀门,缓开来油阀组间控制阀门,协调上游单位来油排量,通过来油流量计监控来油排量,以便控制进油速度满足要求。

5.5.2 采用相邻高液位储油罐压油进入待投储油罐,待投罐进油阀门全开,缓开来油端阀门控制排量,使用超声波流量计在进线上进行流量、流速监测。

5.5.3 分公司所属生产单位中,南三油库、北油库、嵯岗转油站储油罐投产宜采用压油进罐方式;成品油供销总站、葡北油库、南一油库、西油库储罐宜采用来油计量进罐方式。此外,冬季储油罐投产作业,为避免高温油进入低温储罐,各生产单位宜采用压油进罐方式。

5.5.4 储油罐进线(单线)不同管径的排量——流速参考对比表如下: 序号 进径 1 2 3 ¢219×7mm ¢273×7mm ¢325×7mm 1m/s对应单线来油排量 119m3/h 190m3/h 273m3/h 6m/s对应单线来油排量 713m3/h 1136m3/h 10m3/h 4 5 6 7 8 9 ¢377×7mm ¢426×7mm ¢529×7mm ¢630×7mm ¢720×7mm ¢812×7mm 372m3/h 477m3/h 750m3/h 1073m3/h 1409m3/h 1800m3/h 2235m3/h 2866m3/h 4500m3/h 37m3/h 8456m3/h 10800m3/h 5.5.5 储油罐不同液位差、不同流速对应出油控制阀开度参考表如下: 两罐液位高差(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出罐流速(m/s) 4.47 6.32 7.75 8.94 10.00 10.95 11.83 12.65 13.42 14.14 14.83 15.49 16.12 16.73 17.32 进罐流速保证在1m/s前提下出罐阀门开度(%) 22.4% 15.8% 12.9% 11.2% 10.0% 9.1% 8.5% 7.9% 7.5% 7.1% 6.7% 6.5% 6.2% 6.0% 5.8% 进罐流速保证在6m/s前提下出罐阀门开度(%) 100.0% 94.9% 77.5% 67.1% 60.0% .8% 50.7% 47.4% 44.7% 42.4% 40.5% 38.7% 37.2% 35.9% 34.6%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17. 18.44 18.97 19.49 20.00 20.49 20.98 21.45 5.6% 5.4% 5.3% 5.1% 5.0% 4.9% 4.8% 4.7% 33.5% 32.5% 31.6% 30.8% 30.0% 29.3% 28.6% 28.0% 说明1:出油控制阀型号与进线控制阀相同,采取单线出油、进油方式。 说明2:本表数据依据伯努利方程,计算忽略沿程摩阻、局部摩阻及压头损失。 说明3:待投罐进口阀全开。 6 储油罐运行管理

6.1 储油罐日常管理应分为运行、罐区巡查两方面,分别成立运行集油班和罐区集油班。根据各单位储油罐数量及附件数量,配备足量人员进行管理并明确日常巡检周期。具体职责参见附件5。

6.2 储油罐管理所在岗位应建立相关记录,包括:巡回检查记录、清罐大修监督记录、储油罐安全检查记录等。储油罐相关附件日常巡查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6。

6.3 油罐储油高度应控制在该罐安全液位范围内,不允许超过极限液位。总体原则如下:

6.3.1 正常情况下,储罐运行液位(分公司内部规定)见下表: 储罐类型 极限液位 安全液位 上限 原油储罐 油罐设计容量×0.85对油罐设计容量×0.80对应液位 应液位 下限 距罐底5m 油位高度保证浮成品油内浮顶油罐设计容量×0.85对油罐设计容量×0.80对船 油罐 应液位 应液位 支柱底端距罐底50cm 成品油固定顶油罐设计容量×0.85对油罐设计容量×0.80对油罐 应液位 应液位 高于油罐进出口 管线最高点100cm 6.3.2 对于极特殊情况,采取摞罐运行的储油罐,即只进不输、液位达到最高,液位上限标准如下:浮顶储油罐;浮船挡雨板最高点低于罐壁上沿30cm(若罐壁含附属设施,应低于罐壁上沿附属设施底端30cm);固定顶储油罐,泡沫发生器接口最低位置以下30cm。(SY/5920—2007)

6.3.3 各生产单位原油储油罐运行液位参见附件8;分公司原油库容参见附件9;分公司成品油立式储油罐运行液位及库容参见附件10。

6.4 油罐超过安全油位上、下限运行时,岗位工人应上罐监视油罐液位、浮船变化情况,防止溢罐、浮船倾斜卡阻;生产单位应根据运行液位,制定不同时期的运行方案。

6.5 对于第二年列入清罐计划的储油罐,生产单位年内需采取热油喷洒、储罐大起大落、启运搅拌器等方式,保证罐内油山的清除。

6.6 对于上游单位来油杂质较多及罐底水无法放出等情况,生产单位储油罐运行应用分组、大起大落、单罐及时处理的方式,不宜采用边进边输方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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