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制新闻的特征和规律
作者:蒋丽波
来源:《活力》2011年第14期
[关键词]法制新闻;特征;规律
随着法制新闻报道领域的不断拓宽,法制新闻的写作及其规范成了新闻从业人员又一新的专业新闻报道品种。它进一步丰富了法制新闻的内涵,并使法制新闻报道的分工更加细化。 一、法制新闻的特征
法制新闻与新闻一样具备新闻的一般牲。如真实性、新鲜性、公开性等等,从实践看,而法制新闻至少有这么几个特征:即合法性、严肃性、公正性、民主性。
合法性:法制新闻,是向读者宣传法制、普及法律常识的一种重要手段,既然是传播法律知识的,其传播的内容和形式首先要合法,要符合和法律的规范性。它报道的内容和形式须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2006年,我们记者曾采写了一未成年少女遭遇性侵犯的一则新闻,因为缺乏法律知道,未将该少女的名字隐去,新闻报道的本意是为该少女的不幸鸣不平,对天下女孩及家长敲个警钟,可是因为我们记者的法律知道的缺乏,却对该少女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侵害的报道.不准提及当事人的姓名。
严肃性:法律是十分严肃的,因为它具有惩罚犯罪,仲裁纠纷的效力。法制新闻是报道法制活动的,因此它也必须具备严肃性,对待任何一件事的报道,都必须认真慎重,不能马虎。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记者报道时却写成了犯罪,那么,就出现了严重失实,在报道各种案件时,记者还必须遵照司法程序,不要超越司法程序进行报道。其表现在使用法律术语时要准确和规范化。
公正性:法律是公正无私的。任何一个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公正性要求执法人员秉公执法,法制新闻工作者也必须不畏权势,不顾亲朋好友,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仗法执言,实事求是地采写新闻报道,通过报道.反映出法律的公正性,能不能做到仗义执言,是衡量法制新聞工作者职业道德好坏的标准。
民主性:作为反映、宣传这个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的法制新闻,当然不可能不具有民主性。法制和民主是分不开的,不可能离开法制讲民主,也不可能离开民主制,这就要求我们的新闻工作者既有高度的法制观念,又有浓厚的民主意识,把民主性很好地体现在法制新闻中,通过法制宣传来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 二、法制新闻的规律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新闻写作的规律,通常说有五个字,即:真、新、短、活、深。真者,即任何一篇新闻都尽可能求完全真实,来不得半点假的;新者,即要求新闻反映的确确实实是新近发生的事,而不是陈旧芝麻;短者,显而易见,要求以最精练的文字表现出来,活者,不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要求生动活泼,切忌千篇一律,一个个板起面孔;深者,要求新闻反映的问题要深刻,有启发意义。
法制新闻无疑要遵循这些规律,但是,它还有一些独特的规律,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制新闻报道必须遵守司法程序。例如: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是立案、侦查、公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等等。各个程序是由不同的司法机关执行的,不能超越。法制新闻工作者与各个司法机关都有密切的联系。各个司法机关也都希望新闻工作者反映本部门的工作。比如,门侦破一件大案子后,便希望新单位向全社会介绍,但人民则希望通过两审后有了终审结果再报道,为此,便出现了一些矛盾。与此同时。作为读者,总是希望先睹为快,要等到二审完毕再反映,不能及时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也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这也是矛盾的,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法制新闻就要按照司法,逐阶段予以报道,即对一些大案件,办到什么程度就报道到什么程序。
本人曾在2008编辑过一篇稿件,某人因涉嫌违纪犯罪,被起诉,并被一审宣判,某区工作人员便将该案在报上发表,后该人上诉,被判无罪。该篇报道则被其揪住不放。这便是各程序矛盾造成的一个典型案例。
因此.对涉及法律的案件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律,切莫掉以轻心。
法制新闻要做到既遵循司法程序,又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就必须与各家广为联系,征得各家各个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因为法制新闻工作者与各家执法单位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只要互相多通气.是完全可以解决新闻规律与司法规律之间的矛盾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