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户业主,您好!
从20 年 月开始,你户已欠水电费 元,物业费 元,生活垃圾处理费 元和车位管理费 元,总计人民币 元。
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消防、公共照明和二次供水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但你户目前仍未配合缴纳欠款,已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请你尽早缴纳欠款。如再拖延,我们将按相关条款收取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法律诉讼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您不但要全额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还要按照诉讼风险承担相应的诉讼费、违约金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甚至影响到你个人的征信。因此,请您慎重考虑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及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谢谢配合!
永安物业和谐家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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