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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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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在我们⽇常⽣活中可能会遇到被害⼈因⼈⾝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毁坏⽽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死亡或者丧失⾏为能⼒的,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被害⼈因⼈⾝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毁坏⽽遭受的物质损失,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民不予受理。2、国家机关⼯作⼈员在⾏使职权时,侵犯他⼈⼈⾝、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3、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包括:(1)刑事被告⼈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2)刑事被告⼈的监护⼈;(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的遗产继承⼈;(5)对被害⼈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亲友⾃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4、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民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如何提起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条件:

(1)起诉⼈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2、时间: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案后及时提起。

(2)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赔偿要求,经机关、⼈民调解,当事⼈双⽅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3)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提起民事诉讼的,⼈民可以进⾏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4)第⼀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审期间提起的,第⼆审⼈民可以依法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效后另⾏提起民事诉讼。

如何提起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条件:

(1)起诉⼈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2、时间: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案后及时提起。

(2)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赔偿要求,经机关、⼈民调解,当事⼈双⽅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3)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提起民事诉讼的,⼈民可以进⾏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4)第⼀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审期间提起的,第⼆审⼈民可以依法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效后另⾏提起民事诉讼。

综合上⽂的叙述,我相信我们对“如何提起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有了更深的认识。⼈民认定公诉案件被告⼈的⾏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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