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收与拒收程序
一、目的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本程序。
二、适应范围
所有检验科检测的相关标本。
三、职责
所有检验科工作人员
四、标本接收标准
1、接收人员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进行记录。
2、申请单是否填写完整,申请单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床号、标本类型、项目等。
3、所用试管或容器是否正确,标示是否正确、唯一。
4、采样时间,血、尿、便标本应在1小时内送达,脑脊液、胸腹水应在半小时内送达。
5、标本量是否足够,尤其是抗凝管。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抗凝管使用是否准确。
6 、标本是否加盖密封,不得混有杂物。
五、标本拒收标准
1、申请单患者信息不全(无姓名、科别、住院号等)及无我院授权的医师签字。
2、签字不清或无标识,不具备识别系统的唯一性。
3、标本容器使用错误;抗凝不当,标本凝固;溶血标本;标本量过少。
4、标本外漏,容器破损;明显受污染的样本。
5、自输液管或输液同侧的标本。
6、申请单书写过于潦草,不能辨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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