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一、 基本要求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上交手写申请表和电子表各一份,手写的用碳素墨水笔填写,电子电子稿正文用宋体12号字填写。
2、 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二、 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1、“学校”、“院系”、“专业”、“班级” “民族”等要填写全称,如“宁波大学” “阳明学院”、“经济管理类”、“经济管理类081班”“汉族”等。(2008级学生统一填写在阳明学院的相关信息。)
2、“基本情况”栏目
①“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如:2009年05月;
②“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③“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
3、“学习等情况”栏目
成绩的排名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120(名次/总人数)。我校未实施综合考评成绩,因此在相应空格填写“无”。如:综合考评成绩无分,排名无(名次/总人数) (如无此项,填写“无”)
4、“获奖情况”栏目
“主要奖项” 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院(县)级顺序分条填写,并标注序号,内容包括获奖时间和奖项名称,如:“1、2008年9月,获国家奖学金”。获奖栏填写进入大学后的获奖情况。
5、“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和“收入来源”里A、B选项,在纸质稿上用打勾方式选择,电子稿采用在选项上加下划线方式选择。如:A、城镇
6、“申请理由” 栏目
应全面反映申请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字数不少于500字。纸质稿申请人签名须本人签字。
三、 学院意见填写说明
1、“年级(专业)推荐意见”、“院(系)意见”栏不能空白,要写明“同意”。“推荐人”、“”行政职务、“年月日”及院(系)落款须填写完整。纸质稿须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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