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活动日武术表演实施方案
为迎接批准设立的每年8月8日为全国“全民健身日”的到来,掀起我市全民健身运动的热潮,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经、市有关领导同意,市体育局决定,开展以“健身强体”为主题的全民健身活动。兴宁市武术协会在兴宁市文化广场承办全市武术表演,现将有关方案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健身强体”为主题,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为目标,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体育活动,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增加体育锻炼人口,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丰富市民文化体育生活,形成全民健身的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武术,逐步使广大人民群众把武术当成健身强体、文化娱乐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活动时间
2010年8月8日20时至22时。
三、组织领导
活动由兴宁市体育局主办,兴宁市武术协会承办,领导石志浩副、群体股股长朱信国负责督查和协调。组长:武术协会会长张伟林;副组长:武术协会副会长罗晋标、彭茂活、宋照峰、张琼华、罗萍、郑利东、陈东平。
四、活动内容
1、南拳(朱家教、家教、李家教、忍拳等)。
2、少林拳、械。
3、太极拳、械。
4、跆拳道。
五、报名方法
1、负责联系人: ,联系电话:1
2、报名参加表演人员,需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认真填写本人有关个人真实资料。
4、报名时间至2010年8月3日16时截止。
5、凡参加表演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不限。在活动期间身体有病,意外伤害,主、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经济自负。
六、工作要求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惠及每一位市民的事业。加强各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广泛宣传、全民动员、精心组织。坚持推广普及、安全、户外、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健身活动延伸到基层和广大民群。市体育局将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要加强宣传,大力普及健身知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有益、向上的生活方式。
市体育局
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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