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集、资金运用、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会计、出纳等岗位若干名。 第五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 (三)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监督; (四)进行成本核算、控制和分析; (五)编制和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六条 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资金筹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 资金筹集:
(一)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资金筹集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确定利率、期限等条件; (三)筹资活动应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八条 资金运用:
(一)公司资金运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效益、安全的原则; (二)资金运用应优先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兼顾其他合理用途; (三)资金运用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章 成本管理
第九条 公司成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成本核算和费用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成本核算和费用支出真实、准确、完整;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条 成本核算:
(一)公司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二)成本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 (三)成本核算结果应作为公司制定经营决策、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 财务报告与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财务报告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五)财务报表附注。
第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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