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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客户分配与接待轮排制度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客户分配与接待轮排制度

客户分配与接待轮排制度,房地产制度,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房地产管理制度 , 1、每组电

话接听都必须由秘书进行来电登记并分配,包括未能记录下客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电话.

2、来电登记每天分配一次,原则上按顺序依次分配,若来电的来源是因为内销员外销或直访

而产生的,则该组来电归该内销员所有,且不计入来电分配之内。如果电话追访后,客户来到售楼处,秘书询问该客户\"我们的业务员给您打过电话吗\",若客户做出否定回答,则该客户将按照正常轮排顺序分配。若该客户承认有业务员给他打过电话,但是记不起是哪位,由秘书和现场业务员进行确认,成功确认后由追访的业务员接待,接待完毕后如未超出本轮的轮排继续安排轮排;(来自:www。fang668。com)如秘书和现场业务员未能确认出来则按序轮排。电话邀约客户,客户能报上业务员名字,但是未能由该业务员本人接待的,该客户成交后,业绩五五分成,佣金自行协商分成比例。

3、电话约客率应在2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邀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即约客率

为零,则下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再分配来电,并重新过电话关。

4、由每日秘书进行来客登记并分配客户,安排轮排。由秘书来进行第一时间的客户登记,

将客户的基本资料登记到来客本上,包括客户姓名,来源,需求面积和户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尽量留手机号。秘书按照接待顺序分配客户。每天接待客户的顺序,将以前一天最后一个接待客户的下一个人为第一顺位。

5、已签约的老客户来访时,不记入来人登记本,由原业务员接待,如未超过本轮本人的接待顺

序,继续按序轮排。如超过,即视为错过本轮接待。

6、如错过本轮接待顺序的,不再安排补接。 7、老客户介绍新客户,不论新客户是否在老客户的陪同下来访,若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

则执行轮排。客户归属为本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8、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若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则执行轮排及来人登记,客户归属为

本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9、休班、请假、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业务员应提前委托同组人

员或其他业务员接待.客户的归属,业绩的确认将以第一时间的来客登记为准,佣金的分配由业务员自行协商分成。

10、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允许出现挑客、怠客和不耐烦的情况。对待市调人员要有技巧地

接待。

11、客户的界定:除了乞讨的、问路的、媒体、精神病患者,其他来访人员(包括市调人员)

均视为客户。

12、成交率应在1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无成交或下定,则一周内或规定的时间

内接待轮排为两轮排一轮。

13、实行末位淘汰制;自2007年12月份开始计算。每3个月一考核,业绩最差者(包括并列)

淘汰。在未见客前的岗前培训期,根据培训考核过关情况,也可进行末位淘汰.

14、实行岗位浮动制和佣金浮动制。个人岗位浮动的时间界定:老员工自2007年11月份开

始计算,新员工自2007年12月份开始计算。

如当月的红线任务或绿线任务完成其中之

www.fang668.com 一,则佣金按2‰据实发放;如红线、绿线任务均完成者,当月佣金按照

2.3‰发放;如当月红线、绿线超额完成,则超额部分按2.5‰发放佣金。若当月红线绿线均未完成者,佣金按照1.8‰发放。红线以大定或签约为准,绿线以银行放款或者客户已符合放款条件并已登记备案为准.

等 级 工资标准 晋(降)级标准

试用业务员 700 若连续3个月完成红线及绿线者,晋升1级。 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红线及绿线者,降1级。 正式业务员 800 优秀业务员 1000 资深业务员 1200 销售主管 1300 高级销售主管 1500 15、若出现客户退房或退定现象时,公司有权核查原始薪金发放记录,追回先前发放的部分。 16、实行业务培训过关管理,未通关者不得见客或接电。月度成功率最低的业务员需重新过

全关后,方可接客。

17、为整体形象统一,并塑造良好的职业风范,业务员工作时间应统一着工装,佩戴工作牌及

笑脸牌,若未按标准着装,不得坐在工作区域,不得接待客户。若冬季外销或者带客户到工地看房可适当加衣.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应提前向经理说明。

18、如发生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将处以20-2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警告、

劝退等处理方式。

19、同组人员负责倒水,SP配合,共同值班等事宜。

20、值班时间的来客归值班人员接待,符合条件的进行来客登记,但不记入轮排。 21、若本人因公事影响到本人接待客户的,经销售经理向秘书口头指示后,由秘书安排补接。 22、在实际接待轮排工作中,如有争议或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做出汇报交由经理处理。其

他未尽事宜,及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九州名座销售部所有

华创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办法 http://www.fang668.com 日期:08—25 15:08:41| 房地产制度|人气:170次 华创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办法,房地产制度,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房地产管理制度 , 一、客户管理规定

1、接待:接待客户顺序由各分行经理按现场具体情况自行安排,若出现盘源、客源的归属问题,则由分行经理或营销部经理确定。

2、登记:业务员必须在销售软件和客户登记本上记录所接的客户并做好跟踪记录,不得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客户登记必须是以客户姓名、联系电话为确认依据,否则无效。有效客户登记之间如有冲突,

以时间先后为准,若有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或营销部经理确定. 3、员工离开公司,客源登记本必须退回公司。

二、盘源管理规定

1、录盘:业务员接到盘源当天必须及时将盘源资料真实、详尽的录入到系统中。

2、接盘:每人每周必须接到6个以上盘源(以录入系统为准),每周由分行经理检查一次,少一条扣RMB2元。 3、看盘:每人每天必须到现场看两个以上盘源,并在盘源跟踪中体现,每天由分行经理检查一次,少一条扣RMB2元。

4、跟盘:每人每天必须跟踪10条以上盘源,每天由分行经理检查一次,少一条扣RMB2元;无效盘源跟踪一条同样RMB2元;若发现虚假盘源跟踪则每条扣RMB5元。 注:具体操作:

A、若”待租”状态盘源中有已经出租的,一定问清楚月租金及租期以及是否有其他物业出租、售并做盘源跟踪后,(来自:www.fang668.com)用”业主自租”的方式转到\"已租”状态中;若有业主说不租了或其它原因则做盘源跟踪后统一报到分行经理或分行负责人处以”删除”方式转到”无效状态”中;

B、若\"待售”状态盘源中有已经出售的,一定问清详细情况(包括售价、代理中介以及是否有其他物业出租、售等)并做盘源跟踪后,用”业主自售\"的方式转到\"已售”状态中;若有业主说不卖了或其它原因则跟踪后统一报到分行经理或分行负责人处以”删除”方式转到”无效状态”中。

5、洗盘:逢偶数月份的1至10日进行一次全面的洗盘工作,所有\"待租、待售”的盘源由各盘源所有人自行负责逐一跟踪并逐一在系统中做好盘源跟踪记录,各分行经理每偶数月份11日进行洗盘结果检查,若还有盘源没有该月1至10日的跟踪,每条罚款RMB2元。

三、折扣管理规定

1、我公司相关业务佣金(包括按揭手续费)一律按佣金收费标准进行收取,所有业务员不得私自答应或暗示客户任何程度的佣金折扣。

2、若遇特殊情况,并且折扣控制在8折以内的,必须先填写《佣金折扣申请表》,经分行经理签字批准. 3、若折扣超过8折,同样必须先填写《佣金折扣申请表》,并且须经分行经理及营销部经理签字确认. 4、若遇上类似有介绍费、合作单等其它佣金没有全额回收情况的,一律按上述第2、3条执行。 5、《佣金折扣申请表》必须附在相关合同后面由分行经理整理后转交财务部备案及准确核算业绩。 6、若业务员不按上述规定收取佣金,私自答应客户任何程度的折扣,则由当事人补足差 www.fang668。com 额.

四、下订管理规定

1、业务员确定客户有意向购买或承租我公司代理的物业时,必须事先知会分行经理,经同意后可收取客户

的诚意金,诚意金最长保留该盘源24小时(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和营销部经理商讨决定)。

2、任何已下订的盘源要联系业主、看房、二次下订、谈价格等任何与业主接触的行为必须先知会营销部经理,由营销部经理统一协调。

3、若24小时内未转定的,则遵循按顺序由后往前补的原则来确定购买客户(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和营销部经理商讨决定)。

4、24小时内若客户反悔,经分铺经理、营销部经理同意后全额退还诚意金;若收取客户定金后交易未能正常进行,定金按相关协议书或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广告制作规定

1、消息报广告盘源由各分行经理自行安排人员挑选.

2、消息报上的私人广告电话号码登为制作该期广告的业务员电话。

3、在选定广告盘源之前必须逐个打电话给该盘源业主或上门拜访,确认情况并尽量砍低售价并告知业主我公司为其物业做本期广告。

4、每周各分行负责选广告盘源的业务员必须在周四PM6:00之前将本周广告盘源用邮件发到小洪处统筹安排,(来自:www.fang668。com)分行经理负责审核监督。

5、各分行若有特殊广告盘源必须在周五前的例会通知到每位业务员并由广告制作人以邮件形式知会其它分行同事以便统一口径.

六、纪律及处罚规定

1、上班、开会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者,扣除薪金10元;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者,扣除薪金20元;超过一小时者,扣除当日薪金。严禁不打卡、不签到或虚假签到、代打卡,一经发现,均扣除当事人2日薪金.

2、员工在现场工作时必须佩带工作牌,违者每次罚款5元。 3、上班及开会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10元.

4、各分行不按时(4、5、6、7、8、9月份PM19:00;10、11、12、1、2、3月份PM18:00)开关招牌灯、开关门,分行经理罚款20元.

5、分行经理不在每月5日前交考勤表,罚款20元。

6、严禁与客户争吵或当客户面争吵,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7、客户投诉,经查实,视情节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8、公司职员在AM9:00――PM10:00之间(无论休息与否),必须开手机或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否则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9、业务员填写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公司将取消成交业绩提成,情节严重者开除.

10、严禁\"抢单\"、”走单”及泄露公司盘、客源等机密资料,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1、由于业务员私自承诺或违反公司合同、付款等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2、外出工作未做书面登记者,每次罚款RMB5元。 13、以上条款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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