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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交际——讨论: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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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交际——讨论: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提高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用普通话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2.通过多种形式的讨论,提高倾听的能力。 3.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别人的说话内容。

●重点:能用普通话清楚明白、有层次、有重点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学生在课堂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一、受教育权;二、安全健康权;三、获得公正评价权。

义务:一、刻苦学习;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接受教育;三、维护集体利益与荣誉;四、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五、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3.请列举学生在和同学的交往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一、隐私权;二、通讯自由权;三、财产权。 义务:一、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二、尊重他人隐私。 4.作为公民,我们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有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有荣誉权、名誉权;三、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有公民的劳动权。 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二、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四、其他方面的义务,如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活动一:初步感知。

1.什么是隐私权?我们有没有隐私权?

2.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活动二:案例分析。

讨论:你觉得教室安装监视器是否必要?这样做是否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心理负担?学校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能找到一个比“安装监视器”更好的办法来解决学生遵守纪律的问题吗?

示例:学校安装监视器不但难以起到加强管理的作用,反而可能激发学生与教育管理者的矛盾,使学生对老师抱有偏见,产生不信任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学校把学生的活动都置于监视器的监视之下,显然忽视和侵犯了学生的尊严和隐私。

活动三:亲身实践。

联系《中学生守则》,讨论如何履行中学生的义务。

示例:一、不在公共场合吸烟,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二、不参与赌博;三、不在集会上高声喧哗,影响会场秩序,扰乱会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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