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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初稿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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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小区公共公共次序,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本小区设有机动车辆专用出入口及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以下称非机动车)专用出入口。为保障您和您家人的安全,请按照分类从专用出入口通行。

1#、2#楼高层业主应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在地下室或地面上指定区域,车辆应排放整齐,严禁将车辆停放到路口、绿化带、1#楼南,或驶入高层大厅内。3#业主应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放入地下室内。

外来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按照管理人员要求有序停放。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 驾驶人员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秩序。

2. 车辆入场时,车位驾驶人员须按规定刷卡,待档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内停放。

3. 入场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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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任何机动车辆,应按车牌号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压线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 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 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 使用停车场泊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只向被泊车辆提供车位使用权,本停车场无需为被泊车承担任何损伤、损毁及损失之责任。 9. 使用停车场泊车的任何机动车辆及其它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缴付被损坏、损失物件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费用。 10. 使用停车场泊车的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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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停车场之泊车位只供机动车辆泊车之用,其它超过泊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2. IC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泊车卡和出入磁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 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年度收费标准按时缴费。年租车辆须在当年最后一天前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交付下年度停车费用。

14. 如遇泊车IC卡遗失,立即向公共持续维护员(保安)申报再到管理处办理补卡手续。

15. 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定新的管理 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效力和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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