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工程设计措施优化指导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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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铁路总公司
• 【公布日期】
• 【文 号】
• 【施行日期】2013.08.20
•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工程设计措施优化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3年)
铁路工程设计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的源头,是影响铁路建设水平的重要环节。为适应铁路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铁路投资效益,结合近年来铁路工程建设和运营实践经验,现提出铁路工程设计措施优化指导意见,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铁路工程设计优化工作,将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理念贯穿于工程设计全过程,充分体现工程技术的经济合理性。
二、对初步设计已批复的项目,原则上按原批复办理,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建设、设计单位可提出优化措施。
三、对初步设计尚未批复的项目,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具体工程环境条件和运输功能需求等进行优化。
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
铁路工程设计措施优化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铁路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工程设计。
第二章 总体设计
第三条 铁路选线应遵循综合选线设计原则,注重优化线路平纵断面,绕避不良地质和复杂地形,减少拆迁工程量,节约集约建设用地。
第四条 车站(场)选址应满足城市规划和运输需求,考虑地形地质条件、既有建筑物拆迁、土地资源开发和城市发展等因素,经综合比选后确定。
第三章 线 路
第五条 线路设计可分路段采用不同的设计速度目标值并协调匹配。绕避不良地质区域、环境保护或敏感区、大量拆迁区等地段采用较小曲线半径时,应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比选。
第六条 有砟轨道线路的路基与桥梁分界设置高度可适当提高。对于无砟轨道线路,应根据路基的地基处理、占用土地等情况与桥梁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四章 地质与路基
第七条 耕地区、人口稠密区的路堤可优先采用加筋土挡墙、L挡墙等支挡型式,以节约用地,减少填筑工程量。
第八条 路堤边坡的防护工程类型应结合填料及气候条件确定,优先采用植物防护与骨架防护相结合的措施。土质路堑边坡宜采用植物防护,并根据地质条件选择骨架护坡或框架锚杆等措施。
第九条 埋深较大隧道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地质调查及物探成果专门研究确定,构造简单、岩体较完整时,可适当减少深孔数量。
第十条 路基排水工程应采用纵向排水与横向排水相结合的设计原则,有条件时可采用直接横向排水方式。
第十一条 地基处理措施应在查明基础地层结构、岩土性质的基础上,结合路基填筑高度等条件按以下原则确定:
1. 承载力、工后沉降基本满足要求的地基,宜采用碾压、夯实、预压等措施。
2. 软土厚度较薄的地基,宜采用换填、排水固结、预压等措施。
3. 软土层较厚、承载力低、工后沉降控制困难的地基,宜采取搅拌桩、旋喷桩、CFG桩、管桩等措施。
第五章 桥 涵
第十二条 梁部结构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并以简支梁为主。研究采用移动支架节段拼装技术施工跨度60m左右的简支梁。
第十三条 软弱地基地段的桥梁墩台基础应防止周围环境变化引起的横向位移,可采用打入斜桩或研究采用复合地基处理等措施,提高基础的水平刚度。
第十四条 涵洞设置数量应尽量减少,灌溉涵应以圆涵为主,涵洞排水方式以自然排水为主。
第十五条 交通涵净空高度控制线路标高时,其净空高度应按公路及城市道路等有关标准执行。不应为设置交通涵大量抬高线路。
第十六条 桥面防水层除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下部分外,不再采用聚脲防水层。桥台台背一般情况下可不设防水层。
第十七条 桥面栏杆应优先采用工厂化集中预制的混凝土构件。
第十八条 电缆槽盖板应实施工厂化集中预制,优先采用活性粉末混凝土等强度较高的材料,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定的质量控制指标。
第六章 隧 道
第十九条 新建双线10公里及以上的特长隧道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结合施工方法、施工组织要求,以及运营与防灾救援疏散工程设置等的需要,进行修建单洞双线隧道和双洞单线隧道的技术经济比较。
1. 隧道所处地段地质条件复杂、进出口两端地形条件不利、采用双洞单线投资增加较
大,在采取工程措施后能够满足运营及防灾救援疏散工程相关标准时,可采用单洞双线方案。
2. 当地形地质条件有利、采用双洞单线投资增加不大时,10公里及以上的特长隧道可采用双洞单线隧道方案。
第二十条 土质隧道、浅埋隧道、设置大管棚地段隧道的拱部可取消径向锚杆;其他地质条件下隧道,经论证后也可减少或取消径向锚杆。
第七章 轨 道
第二十一条 轨道结构选型原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计时速30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铁路,其他铁路超过1公里隧道和隧道群地段宜采用无砟轨道结构。
2. 设计时速250公里以下的铁路宜采用有砟轨道结构。
3. 活动断裂带、地面严重沉降区、冻结深度较大且地下水位较高的季节冻土区以及深厚层软土等区域变形不易控制的特殊地质条件地段,不应采用无砟轨道结构。
第二十二条 高速铁路隧道地段宜采用双块式无砟轨道结构,路基和桥梁地段宜优先采用CRTSⅢ型板式无砟轨道结构。
第八章 通信信号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铁路无线通信全部采用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
第二十四条 区间通信机房及铁塔有条件时应设置在铁路征地界内。
第二十五条 线路防护栅栏内的区间通信机房及铁塔不应设置防护围墙。
第二十六条 零度等温线(秦岭-淮河)以北地区,且20年平均降雪日在10天及以上的车站,接、发动车组列车进路上的道岔应设置道岔融雪系统。零度等温线以南可不设置道岔融雪系统。
第九章 电力牵引
第二十七条 普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进线电源电压等级,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尽量采用220kV。
第十章 站 房
第二十八条 旅客车站建筑规模应根据科学预测的客流量,以及车站功能布局和建筑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车站建筑面积,避免车站建筑规模过大。其中,候车区面积和卫生洁具数量,以及进出站的集散厅和各种通道(包括楼扶梯、自动扶梯),应严格按照《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第二十九条 铁路旅客车站立面造型应遵循功能决定型式的设计原则,突出客运建筑的功能特点。
第三十条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铁路旅客车站室内层高应综合考虑卫生、节能要求及空间利用率等合理确定,门窗型式和材质应根据地域环境特点确定。
第三十一条 中小型车站宜采用有站台柱雨棚。大型及以上车站的基本站台可采用无站台柱雨棚或无站台柱与有站台柱相结合的雨棚,其他站台可采用有站台柱雨棚或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第三十二条 雨棚结构选型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使用功能等确定。风沙、沿海地区以及中小型车站的雨棚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第三十三条 铁路旅客车站装饰装修应简洁、实用、美观,采用稳固的风格和耐久性好的材料,并充分利用结构体现建筑装修效果。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
第三十四条 线路通过噪声、振动敏感区时,应研究采用道床吸声板、减振垫等措施,或其他适宜结构,降低噪声和振动的影响。
第十二章 临时用地
第三十五条 铁路工程应严格控制临时用地,严格执行《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232号)、《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89号)和《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建设〔2009〕226号)等规定。
第三十六条 铁路工程应重视施工组织设计,有条件时可利用正式工程场地作为临时工程用地,实现永临结合,减少临时用地数量。
第三十七条 铁路工程临时用地应优先设置在铁路用地范围内,或荒坡、废弃地、边角地、三角地等场地,有条件时,应充分利用既有的制梁厂、社会工厂等。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自2013年8月2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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