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阿片病者 iv 3-5mg 未使用病者或老人 iv 1-3mg
间隔15-20min 如NRS大于3分 则重复上述剂量 直至NRS小于3分 累计总量为静脉解救剂量 单次剂量以“A”表示 则 A4=静脉日总量3=口服日总量 将口服日总量以控释剂量方式给予
二、即释吗啡滴定方案Q4h 吗啡即释片剂 第一天:固定量 5-10mg Q4h 解救量 Q2-4h
第二天:总固定量=前日总固定量+前日总解救量Q4h 注意:解救量==A总固定量的10%
依次逐日调整剂量至NRS小于等于3分,再改等剂量控释片剂 三、控释吗啡滴定方案72h内即2-3天内滴定结束 改用吗啡控释片剂 第一天:固定量=10-30mgQ12h---指即释片剂 解救量= mgQ2-4h---指即释片
第二天:总固定量=前日总固定量+前日总解救量Q12h 解救量=当日总固定量的10%
依法逐日调整剂量查NRS小于等于3分
合适剂量指:能够缓解疼痛而无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的剂量 遵循3-3原则 合适剂量临床表现:睡眠不受影响;白天安静时无疼痛;站立活动时无疼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