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全包合同书协议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房屋装修全包合同书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⑴室计平方米;
⑵厅计平方米;
⑶厨房计平方米;
⑷卫生间计平方米;
⑸阳台计平方米;
⑹过道计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7.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
进程内容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
材料款100%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日
竣工验收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
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常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
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
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公寓XX号房屋工程已于年月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年月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
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3.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3.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3.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年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
尾款人民币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年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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