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者):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者):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本人所承包的: 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长期有偿承包该块山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山林转让承包费为玖万捌仟捌佰元整,于2012年12月19日一次性付清;
2、所有四至及其他概况依《林权证》编号:340800635010,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03425012500GDYMSY1335,宣林证字(2009)第0800635010号为准(附复印件);
3、乙方在获得该块山林承包权后:有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如:应交税、费和管理责任等等);同时享受应有的权利(如应得的山林补助和采伐销售改造管理权等等)。 4、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必须付另一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林业主管部门一份,行政村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 乙方: 公证方: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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