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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流动(期间)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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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流动(期间)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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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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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4.13 实施日期:2011.4.13

1.0 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新零件,内外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产品从量产初期阶段到稳定生产阶段的管理方式及根据初期管理结论决定量产后工程管理内容,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新零件以及内外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从量产初期到稳定生产阶段的管理。

2.0 术语和定义:2.1初物/初期零件2.1.1 试制零件

在量产之前用来进行质量及性能确认的零件,其5M(man人,

machine机器,material材料,method方法,measurement测量方式)的

要求与量产时相同。2.1.1.1 生产试制零部件

PT1——生产线第一轮试生产的零部件,通指工装、模具正规化阶段。

2.1.1.2 量产试制零部件

PT2——生产线第二轮试生产的零部件,通指工艺正规化阶段。2.1.2 量产初期零件

适用于量产开始后六个月内生产的零部件。然而,如果在量产准备阶段仍有问题出现,则指问题解决之后生产的零件。2.1.3 更改零件

在试生产和量产期间,在设计,过程或生产方法产生变更并在变更后六个月内所生产的零件。如果在变更期间仍有问题出现,则指问题解决后所生产的零件。2.1.3.1 设计变更零件

指在《供应商产品变更申请单》或《产品变更通知单》中有组件规格及零件结构变更的零件。2.1.3.2 过程变更零件

由于5M(人,机,料,法,检测)的变更使过程能力指数改变的零件,包括在分供方及二级供应商处的变更。2.2初期管理

量产的初期阶段区别于正常管理时所采用的特别管理体制,并利用所产生的相关信息对工程管理作出调整、规范等,从而确保做到工程的早期稳定。

2.3初物/初品检查

对于初物/初品所做的所有检查。2.4初期流动管理

质量部门编制并发行《初期流动管理指导书》,由各相关部门按此要求实施初期管理。2.5正常管理

初期流动管理解除后进入正常量产时所采取的常规性的工程管理方式。

2.6认定会议

初期流动管理期间终了后,由相关部门依据此期间的《初期流动管理记录》对初期流动是否解除以及解除后如何进行相关管理的讨论会议。

3.0 职责和权限3.1 质量部

负责对实施初期流动管理的必要的场合发出实施初期流动管理的指

导,并在预定的初期管理期限结束后对是否可以结束初期管理进行认定。

3.2 相关部门

根据质量部的指导执行,并将初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协调,在质量部有需要的时候参与对初期管理是否结束的认定。

4.0 业务流程4.1初物品的评价4.1.1供方自我评价

4.1.1.1 采购部门在有初物品购入时,应在订单备注栏中根据采购申请要求,要求供应商作相应的初物品检查。初物品检查的原则是根据图面指导进行全项目检查,评价困难时或变更内容对产品/零件影响轻微时由采购部门和质量部协商决定检查项目。供应商应将检查结果记入到《初物品检查成绩书》中,与初物品一并提交。

4.1.1.2 供应商在提供初物品时应将《初品标识卡》粘贴在外装箱(所有箱)上。

4.1.2初物品检查

4.1.2.1 质量部在接收到初物品制作部门提交的样品(供应商还需提供样品的检查结果)后,根据《初物品检查一览表》为基准对样品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合格与否的判定等必要事项应记入到《初物品检查成绩书》中。

4.1.2.2 初物品检查记录由质量部门编制,质量部长确认。如果有联络的需要则把初物品检查记录硬拷贝给初物品生产/制造部门,检查记录的原稿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由质量部门保存、管理。

4.1.2.3 如果是公司内制作的初物品,则制造部门也应以《初品标识卡》对产品/零件作标识并随实物流动。

4.1.2.4 初物品检查不合格,质量部门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初物品提交部门实行纠正措施并重新向质量部门提供样品和初物品检查。4.1.3初物品试作及评价

4.1.3.1 初物品检查合格后,由生产部门和质量部协同进行小批量试作评价。

4.1.3.4 若评价结果合格则转入初期流动;若不合格则由质量部根据生产试制/量产试制和过程变更的产品及变更内容对产品的影响等,考虑是否进入初期流动管理,若经综合考虑不能进入的则由供方或制造部门提出纠正措施并实施改进。4.2 初期流动管理实施4.2.1初期流动管理指导

当需要进行初期流动管理时,质量部编制《初期流动管理指导书》,经质量部长确认后分发至相关部门。

4.2.1.1初期流动管理指导书编号4.2.1.2 初期流动管理跟踪期限

初期流动管理周期原则:一个产品/零件跟踪五批或者一个月;质量部长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延长或缩短跟踪限。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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