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人„2011‟11号
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学校(单位) 实行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的意见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加强学校(单位)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成效,推进依法办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单位)实行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创建教育现代化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要求,以“教育督导年”活动为抓手,以考核促管理、促改革、促发展,形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临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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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对象与分类
教育局所辖学校(单位)、幼儿园,分四大类11组。具体见附件1、2。
三、考核内容
对不同类(组)别的学校(单位)、幼儿园,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
(一)中小学校:主要考核学校日常管理情况、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具体见附件3。
(二)幼儿园:主要考核幼儿园园务管理、保教质量、创建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具体见附件4。
(三)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主要考核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与管理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具体见附件5。
(四)直属单位:主要考核单位的内部管理与建设情况,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等情况。
(五)创新创优工作(表彰奖励):主要是推出的举措及取得的成绩在本市及以上部门属首创或获得集体先进的工作。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具体见附件6。
四、考核方法
考核以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采用教育督导考核、科室平时考核、局领导考核、学校自查自评等形式进行,年底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
(一)督导考核。按照《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督导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学校全面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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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并将督导考评结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
(二)科室考核。教育局职能科室依据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的相关细则,利用平时工作检查和工作台帐对学校(单位)、幼儿园进行考核,并建立考核台账。
(三)领导考核。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途径了解掌握的情况,在年底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四)自查自评。年底,被考核对象要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并对照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然后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将自评表与创新创优工作申报材料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综合评分。根据教育督导考核、科室平时考核情况,每季汇总评分并公布,年底结合领导评价得分和创新创优得分汇总评分。
五、成绩评定
(一)依据考核对象的性质、规模,采用分类考核、百分制计分的办法进行。
中小学计分办法为:学校工作考核得分×权重+领导评价得分×权重+创新创优得分=总分;
幼儿园计分办法为:幼儿园工作考核得分×权重+领导评价得分×权重+创新创优得分=总分;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计分办法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工作考核得分×权重+领导评价得分×权重+创新创优得分=总分;
直属单位计分办法为:依据《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满意科室(单位)”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临教人„2011‟8号)的评选结果排序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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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综合考核成绩按类(组)别得分排序,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档次,最终考核结果由工作业绩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降档处理”: 1.学校发生重大教育教学管理责任事故的;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严重违规收费行为的;4.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5.严重违反依法办学或省教育厅“减负”有关规定的;6.出现信访维稳等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7.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8.教师有违法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结果运用
本考核结果与学校(单位)的各类评奖评优、校长与教师的绩效考核、年终奖金等挂钩。
七、组织领导
为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学校(单位)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 长:吴云海
副组长:包钱森 潘永成 方红星 郎国宝
组 员:楼伟民 练文华 孔祥浩 俞岳龙 卢敏健
陈卫银 许杰武 王祖福 俞关荣 黄文杰 裘启刚 施建平 李宇姣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永成兼任办公室主任,孔祥浩、俞岳龙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学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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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的重要意义,要把考核作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狠抓落实;教育局职能科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加强督查与指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过程,讲究实效。考核是一种过程控制,必须注重日常化的考核。教育局职能科室及教育督导室要加大日常检查考核力度,实行全过程监控,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本意见未涉及的内容,根据需要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可另行增加。本意见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学校(单位)、幼儿园分类分组、考核
内容及权重、优秀级名额
2.2011年学校(单位)、幼儿园分类分组情况明细表
3.2011年中小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 4.2011年幼儿园工作业绩考核细则
5.2011年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细则 6.2011年教育创新创优工作考核细则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主题词:学校 工作业绩 考核 通知
临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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