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债权人(出借人):
债务人(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我本人从 处今已借得人民币 元整,¥ 现金出讫,以此借条为证。
约定于2017年 月 日之前还清。若逾期未还清则每天加收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五(5‰)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到期还款时力偿还或有意拖欠时,借款人同意把财产(房产、车产、畜牧、机器设备和其他任何财产)按市场评估价计算抵债给债权人,或担保人有义务替借款人偿还,还清结款前此借条一直生效。
如果借款人恶意施欠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所在地起诉借款人,通过诉讼要回借款。
借款人(债务人):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担保人)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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