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认识活动设计的原则包括
教师的教育观念是影响幼儿发展的重要因素,它能够投射在教师 的所有教育行为中,自然也能通过教育活动目标的定位显现出来。《纲 要》颁布实施已逾十年,在这十年中,教师的儿童观、课程观、教育 价值观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从应然的角度来讲,当前幼儿教师 的教育观念应该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转变。
“以幼儿为主体”“以幼儿的发展为本”“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出发”“更多关注幼儿在学习活动中的行为和表现”等理念在教育活动设计的过程中也应该有所体现。而事实上,很多教师可能是因为观念转变得不彻底或者是受新旧观念冲突的影响,在制定活动目标时,没有体现自身教育价值观的内在统一性,在表述活动目标时,时而站在幼儿的角度,时而又站在教师的角度,导致目标表述方式混淆不清,没有遵循活动目标设计的价值统一性原则。
例如,在大班社会活动《装豆》中,教师设计的两条活动目标是 “引导幼儿积极与同伴讨论、协商并解决问题”和“感知秩序对游戏 和生活的重要性”。第一条目标是从教师的角度出发进行表述的,第 二条目标又是从幼儿的角度出发进行表述的,显然存在内在价值观不统一的问题。
如果撇开教育观念这一问题的话,活动目标的表述到底是从教师 的角度还是从幼儿的角度出发,其实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两者皆可。 一般来说,我们把从教师的角度出发进行表述的目标称为教育目标,
在表述时经常使用“培养”“引导”“促使”“教给”“指导”“鼓励”“增强”等词汇,它反映的是教师对自己的教育方式或者教育行动的预期值:我们把从幼儿的角度出发进行表述的目标称为发展目标,在表述时经常采用“喜欢”“乐意”“了解”“知道”“掌握”“学习”“感受”等词汇,它强调的是幼儿学习后获得的发展和变化,反映教师心中对活动促进幼儿发展的方向和程度的预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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