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青年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材料:
证 明
同志是 的母亲。该同志现实表现良好,政治历史清白,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无受过刑事处罚和犯罪记录,无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无涉及参与“”,未参加过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无海(境)外关系,未在外企台资工作。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O一一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