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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我市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近年来我市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结合当前我市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提高认识,做好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尤其是五个省级中心镇(官湖、铁富、港上、碾庄、土山)和徐州市八个重点镇(炮车、四户、八集、 、 、 、 、 ),它们成为与我市中心城区相呼应、功能相互配套互补的卫星城市。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提高镇区规划起点、提升建设标准和加强管理等方面入手提出并制定政策措施,打造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镇综合体。对原有城镇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的,必须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在总规修编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本镇区位特点、综合实力、发展规模,尤其对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前景的镇,比如官湖、港上、碾庄等镇目前城镇发展规模速度较快,镇区居住人口不断增加,商贸流通业日益繁荣,房地产业方兴未艾,因此,这类镇可以按照中小城市的目标进行规划。

二、要明确目标,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明确目标,加快推进城镇道路交通、给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同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先地下、后地上”程序,各种地下管线应做到一次性铺设,克服道路重复开挖、重复投资建设所造成的浪费;二是做好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三是发展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引进有实力、有品牌的企业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四是城镇规划区内严格办理个人零星建房审批,通过推进住宅小区和商贸街区建设的引领示范,提高镇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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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量和水平。具体目标和措施如下:

一要下大力气解决道路短缺、标准不高、交通拥挤问题。近两至三年内,五个省级中心镇和八个徐州市重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主干道实现亮化、美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建设任务艰巨,各镇要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重点抓好过境路、主要街道、镇区出入口、停车场的建设,以及沿河两侧的道路、滨河绿地及景观建设。道路建设不能停留在一般化的道路硬化上,要按城市道路标准分类建设,并做好小街巷和人行道的铺装、绿化和路灯安装等。各中心镇要有超前意识,按规划要求,预留和建设各类型停车场,解决汽车进入家庭带来的停车难问题。

二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有条件的镇,要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同步建设污水管网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镇要从现在开始马上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抓紧做好选址、初设、环评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局将在项目报批、上级资金的争取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重视绿化建设和特色塑造。各镇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即近两年内,要建成一个供居民休闲、观赏及文化活动的公园;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8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30%。要达到这些指标,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公园和中心绿地、街头绿地建设;二是要充分利用小城镇的自然山水条件,抓好河岸、湖岸、渠岸、山坡等“绿线”重点部位的绿化建设,依山就势或利用水体造园造景,降低成本,改善试点镇景观效果和大幅度提高绿化指标。三是镇区主干道都要栽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并推进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四是结合林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塑造试点镇绿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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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整体风貌,提升试点镇文化品位,改变千镇一面的现状。一要塑造城镇空间环境特色,尊重小城镇地形地貌、山川河流等自然条件,保护植被,以水系河网营造水乡城镇特色;依山就势布置建筑,营造山地城镇特色。二要塑造地域文化特色,将承载和延续小城镇历史文化传统的古旧街区、古建筑、文物、古树名木等人文景观要素,有机融合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形成独特的传统风貌特色。三要塑造建筑景观特色,依据试点镇景观风貌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建筑造型、建筑高度与密度、建筑形式与材

料色彩等方面要求,使建筑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创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景观。

三、要强化管理,确保城镇建设工作依法进行 (一)加大规划监督管理力度

针对以往我市城镇规划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镇要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未编制规划的一律不准建设。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领导不得随意调整和修改规划,确需调整修改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目前有的地方规划随意修改,一任领导一个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群众反映“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有的地方规划让项目牵着鼻子走,导致规划实施难;有的地方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和有效的整治。各地要切实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分批分期实施”的要求,保持规划的延续性。二要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各镇要加大《城乡规划法》宣贯力度,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条件的镇要设立规划展示厅,规划编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各镇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将规划审批的主要内容挂牌公示,让公众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规划“四线”管理制度。要把“四线”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作为打造宜居城镇综合体的重要手段加以推进。所谓“绿线”就是指试点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黄线”是指对试点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镇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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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的控制界线;“紫线”是指经审批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二)严格建设工程和环境卫生管理

一要将建设工程纳入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表明,小城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各类开发园区等“四个部位”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也是重大安全隐患的聚集地区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多发部位。随着城镇创建工作的快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工程建设量越来越大、建筑层数越来越高,施工难度也越来越大,各镇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强化监管,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要明确地方政府所担负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项目主体镇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属地镇要切实负起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要加强镇容镇貌管理。镇容镇貌好似一个人的脸面,脸面不干净,就不会吸引人。小城镇“室内高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各试点镇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下决心改变乱倒垃圾、乱堆弃土、乱排污水、乱贴广告、乱摆摊点、乱占道路、乱搭盖等现象,从根本上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小城镇环境卫生资金投入、巡查督察、日常保洁、垃圾处理收费等长效机制。 四、加强配合协调,确保管理工作实施到位

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互相配合、相互协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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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成立城镇建设管理专家服务团,组织城乡规划、建设工程等方面专家定期赴各镇,对规划编制与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进行指导。二是要相关部门组织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队伍,加强规技术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开通绿色通道,做好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管理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落实专人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建设。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建设管理动态评价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城镇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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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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