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153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某地消费者协会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 A.创办了《消费生活报》,定期公布质量监督部门对相关产品的检查结果,免费发放给民众
B.设立诉讼部,代理消费者的诉讼活动.收费大大低于同类律师事务所收费
C.在该地晚报上开辟专栏,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曝光
D.定期向消费者宣传,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第33条的规定,ACD选项中的做法均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中虽然代理诉讼收费大大低于律师事务所收费,
但是仍然从事的是营利性服务,所以不合法。 知识模块:经济法
2. 某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须经哪个部门或机构核准?( ) A.证券交易所
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C.国家发展委员会 D.财政部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48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正确。注意:原《证券法》规定证券上市交易,应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证券法》修订后将审核权下放到证券交易所。 知识模块:经济法
3.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B
解析:依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要特征是:(1)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是行为人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犯;(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3)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意志因素,这也正是本题题眼所在。我们可以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分析本题:(1)犯罪结果一死一伤;(2)客观方面是向左打方向盘;(3)主观方面是“我要吓他一下”。首先,甲没有破坏交通工具的想法,所以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C项错误。其次,甲的行为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其行为手段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行为特征,故B项正确;再次,虽然甲主观上并没有杀人意图,但是,对犯罪结果,甲还是应当预见的;最后,甲虽然已经预见到其行为的危险性,但仅凭此还不能证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其主观上更符合过于自信过失的特征。其实,我们对于甲当时的心理态度很难准确判断,当我们在对其心理态度存在疑问的情况下,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只能认定甲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综合判断,本题只能选B项。 知识模块:刑法
4. 在课堂上一位同学对追索权作了如下回答,其回答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追索权是第二次的请求权,对任何签章于票据的人均可行使 B.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候,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C.当持票人为背书人的时候,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D.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前手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
正确答案:A 解析:《票据法》第37条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据此,持票人只能向其前手追索,故A项说法不正确,C项说法正确。第68条第2款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故D项说法正确。由于出票人实际上是所有背书人和持票人的前手,故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
候,不应享有追索权,故B项说法正确。 知识模块:票据法
5. 下列关于法律制定的说法,不正确的为哪一个选项?( ) A.法律制定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B.法律制定的含义与狭义上的立法概念是相同的
C.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制定是各个利益集团进行利益表达、利益妥协的过程
D.法律制定是对个人行为自由与行为限制的界定,个体自然性与社会性的最优化统一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制定的理解。法律制定的含义与广义上的立法概念是相同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
6. 下列选项中哪些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 B.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C.经复议,复议机关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D.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
正确答案:A,C,D
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7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故A,C,D可以。B排除。复议维持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为被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法
7. 天霸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其因违规操作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止股票交易。对于该行政行为能够以公司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该公司的股东大会 B.该公司的股东代表大会 C.拥有该公司股票的股民 D.该公司的董事会
正确答案:A,B,D
解析:依据《行诉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
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所以答案为A,B,D。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法
8. 甲欲出卖自己的一套位于世纪城的商品房,由于自己工作十分紧张,没有时间,遂与乙订立了居间合同,由乙代为寻找买主,则关于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促成合同成立的,甲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B.乙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甲负担 C.乙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D.乙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甲支付
正确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闻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词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知识模块:提供劳务的合同
9. 某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时,申请人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听取申请人意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必须公开审理 B.一律书面审理
C.可以听取申请人意见
D.必须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复议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可以更多考虑效率。但书面审查并不排队行政复议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审理案件。因此答案为C。 知识模块:行政复议法
10. 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8条和第29条。 知识模块:行政复议法
11.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
C.诋毁行为只能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正确答案:B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由该条并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
条的规定,可知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应是经营者,A项的主体即新闻单位不是经营者,故只能构成一般侵权行为。诋毁商誉行为主观上具有削弱对手竞争力的故意的心理状态,客观上实施了捏造、散布行为,且其散布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如果该信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该行为,故D项错误,B项正确。经营者诋毁的对象一般是特定的,但也有例外,如不实的对比性广告,对不特定的竞争对手形成诋毁,故C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项。 知识模块:经济法
12. 下列哪些情形是逃避迫缴欠税罪的要件? A.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 B.采取隐匿财产的手段
C.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 D.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正确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203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 知识模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3. 在我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如果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有汉族人,也有维吾尔族人,那么:( )
A.汉族当事人必须使用维吾尔族语进行诉讼 B.维吾尔族当事人必须使用维吾尔族语进行诉讼
C.每个当事人都可以选择使用汉语进行诉讼,也可以选择使用维吾尔族语进行诉讼
D.在诉讼过程中,使用何种语言,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
正确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4.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对于(1)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国家的税款,(4)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5)企业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应该按以下哪种顺序清偿?
A.(1)(4)(2)(3)(5) B.(2)(1)(3)(4)(5) C.(1)(2)(4)(3)(5) D.(2)(1)(3)(4)(5)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按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国家税款→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再依据《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优先于国家税款,正确答案应该为C。
知识模块:商业银行法
15.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K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年月起计算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6. 如果下关村村委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依法不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决定?( )
A.维持决定 B.撤销决定
C.确认违法决定 D.赔偿决定
正确答案:A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队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收取下关村村委会
蛏款4000元归乡政府所有”属于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复议机关可以作出撤销决定或者确认违法决定,并要求乡政府返还4000元的赔偿决定,对“将滩涂发包给乡公安派出所、乡武装部队等单位经营使用”的行为,可以作出撤销决定或者确认违法决定。 知识模块:行政法
17. 有关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调解行为如有违法,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纠正 B.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C.人民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D.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范围,人民法院均有权审理,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
18. 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甲在追捕某犯罪嫌疑人乙的过程中,强制征用一辆旁观公民丙的轿车,甲亲自驾车追捕犯罪嫌疑人,致使轿车受到损坏。对此,丙应( )
A.请求甲给予赔偿
B.请求甲所在的县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请求甲所在的县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D.要求该犯罪嫌疑人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C 解析:国家补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了特别损失,国家对其予以补偿的制度。国家赔偿不同于国家补偿,其区别在于: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国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进行。综上所述,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之间的区别可以用行政法上的一句话概括:违法损害赔偿,合法损失补偿。本题中,甲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强制征用丙轿车的做法,是合法的职务行为,对其征用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甲所在的县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选C。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19. 刘某是某大学学生,某日因害怕迟到而猛跑进教学楼,在路途中其价值2000元的手机不慎掉落,被王某拾得。王某委托经营二手手机的亲戚李某将手机以800元价格卖给了周某。周某在使用手机过程中被刘某知晓,刘某请求周某返还手机,周某要求其支付800元,刘某不同意,周某遂拒绝返还。周某拒绝返还手机的行为属于:
A.侵权行为 B.违约行为
C.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D.自力救济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拾得遗失物问题。《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题中,周某是从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买刘某遗失的手机,刘某在请求返还时应支付周某所付的费用,否则周某有权拒绝返还。凶此,周某的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故不为侵权行为,A选项错误。周某与刘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故违约行为无从谈起,B选项错误。本题的难点在于C、D选项的判断。周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助行为呢?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通说认为,自助行为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为保护自己的权利;(2)形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3)采取的手段适当;(4)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者的区别在于:留置的动产原则上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自助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扣留,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他人财产的占有并不以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为必要,如顾客就餐离去未付餐费,店主扣留其遗忘之衣服,即为自助行为;再如遭遇窃贼驾车行窃,为救济自己权利而扎破轮胎致其无法驾车离去,也为自助行为。此二例中,衣服和汽车与餐费及损害赔偿均非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认定为行使留置权,而只能认定为自助行为。根据上述《物权法》的规定,本例中,权利人请求受让人返还遗失物即负有向善意受让人支付必要费用之义务,从而在受让人与权利人之间形成给付关系,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受让人得拒绝返还遗失物,其权利符合留置权的要件,应认定为行使留置权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项。 知识模块:民法
20. 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行政裁决不需以被裁决者的同意为前提,行政裁决机关可以依职权单方作出
B.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权应当由法律明确授予
C.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 解析: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所以行政裁决的事项是
特定的民事纠纷;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故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知识模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1. 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服刑11年后于1998年4月1日被假释。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如果在甲的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其在监狱服刑期间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应撤销假释
B.如果甲在假释考验期满后4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则不应对甲从重处罚
C.如果在甲假释后1年发现其在贪污罪判决之前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应撤销假释
D.甲的假释考验期为7年
正确答案:C 解析:A选项中,考验期满应重新判决新罪;D选项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故C选项中正确;D选项中,无期徒刑考验期为10年,此无期徒刑指最初判决之刑,而不指减刑之后之刑。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22. 国家不当行为一经确定,就会引起法律后果即国际责任。下列几个选项中,哪个不属于国家承担国际责任的形式?( )
A.终止不当行为 B.保证不再重犯
C.追究国家领导人的责任 D.限制主权
正确答案:C
解析:从本质上看,国家责任是国家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具体而音,是由于行为国违反了其负担的国际义务而在该国与受害国之间产生的一种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国际实践中,行为国承担的国家责任依其不当行为的程度和其他具体情况,一般有以下一些方式:(1)终止不当行为;(2)恢复原状;(3)赔偿;(4)道歉;(5)保证不再重犯;(6)限制主权。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23. 位于A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司提供3.5吨的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区。另外还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天龙公司未向地虎公司履行义务,地虎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如达不成补充协议,应由A区或C区人民法院管辖
B.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如达不成补充协议,应由A区人民法院
管辖
C.本案应由C区人民法院管辖,因为C区为合同履行地 D.本案应由C区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协议管辖的约定有效
正确答案:D 解析: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时,首先应看当事人是否存在有效的协议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协议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之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作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例如,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于所发生的争议,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4条的规定,这类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协议为无效协议。(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上述条件,本案中的有关管辖的协议有效,故选项D正确。请注意,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不影响对协议管辖是否有效的判断。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
24. 北京红星公司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消费者起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红星公司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罢免了原董事长王五的职务,并重新任命张三为董事长。根据这一情况,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因为红星公司撤换了法定代表人,因此诉讼应当重新进行,王五代表红星公司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B.王五的诉讼行为有效,张三提供证明后,诉讼继续进行 C.张三无需向法院提供证明,即可接替王五进行诉讼 D.应当由王五和张三共同代表红星公司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39条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
25.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 A.只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B.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必须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C.监事会主席由2/3以上的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D.监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正确答案:A 解析:《公司法》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只设1—2名监事,所以A选项正确(注意: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大的,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只设1—2名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由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并不要求必须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所以B选项不正确(注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知识模块:商法
26. 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曹律师在代理一宗强奸案件中,私自泄露受害人的隐私,被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给予警告的处分
B.姜律师于2006年3月受到停止执业三个月的处罚,2008年1月又一次受到停止执业的处罚,被省人民政府司法厅直接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C.王某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但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被当地市司法局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两倍的罚款
D.孙律师2007年3月因违纪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2008年9月申请担任合伙人,并获批准
正确答案:D 解析:《律师法》第48条规定,律师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因此,选项A正确。《律师法》第5l条规定,律师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2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因此,选项B正确。《律师法》第55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因此。选项C正确。《律师法》第53条规定,受到6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因此,选项D错误,符合题意。
27.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写进宪法
B.“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和“依法治国”分别是1988年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的
C.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并规定了“紧急状态”
D.“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和“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同一年写进宪法的
正确答案:A
解析: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故A项当选。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9年宪法修正案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
宪法,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6条中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2004年宪法修正案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3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故BCD均不符合题意。正确答案为A。
28. 2007年甲省与乙省共同批准建设一条跨越两省的高速公路。为此,甲省需要征收基本农田20公顷,乙省需要征收普通耕地30公顷。甲省与乙省均按被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支付了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此外,二者根据各自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了补偿费用,但两者给予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下列说法正确是:( )。
A.甲省征收基本农田20公顷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 B.乙省征收普通耕地30公顷不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
C.甲乙两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过高,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D.甲乙两省应当依照相同的标准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因为这是同一个工程的征收补偿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均应当经过国务院批准。注意不要将其与《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相混淆。因而甲省征收基本农田20公顷以及乙省征收普通耕地30公顷都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故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关于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甲乙两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是过高,而是低于法定标准,法定标准应当为6至10倍,故C项说法错误。虽然跨省公路是同一个项目,但是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的,所以可以存在差异,故D项说法错误。
29. 下列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正确答案:D
解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合并原有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同时,重新调控了税收优惠制度,这将是考察的重点所在。要十分注意《企业所得税》第26、27条的规定,区分免税收入与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本题ABC选项均属于免税收入,而D则是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
30. 刘光辉与张青莲到当地民政机关申请离婚,民政机关依法许可离婚并发给离婚证书。产生刘光辉与张青莲法律上的婚姻解除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
做什么?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实 C.事实行为 D.事实关系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其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在理解法律事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法律事件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社会事件,另一方面是自然事件。法律行为就是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要注意,恶意行为、违法行为也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它一般具有法律性、意志性、价值性的特点,所谓价值性,也就是说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法人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而作出的,反映了行为人的某种价值追求。本案中刘光辉与张青莲基于解除婚姻关系的需要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体现了二人行为的意识性,所以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所以本题应当选择B。
3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核心要求是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事实。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作了重大改变,其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据此,民事审判的定案根据是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即证据事实。对此,下列各项理解正确的是( )。
A.该事例说明,民事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利益纠纷,对事实的揭示只是为解决争端和纠纷提供一定的基础和依据,不一定非要根据事实定案
B.该事例说明,法律原则应与时俱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已经不适应民事诉讼的要求
C.该事例说明《民事诉讼法》等立法活动应遵循科学性原则 D.该事例说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考查的是民事审判的定案根据。民事诉讼设置的目的在于权利保护,对事实的揭示虽然只是为解决争端和纠纷提供一定的基础和依据,但这是定案的必经过程,不揭示事实,定案就无依托,定案要根据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所以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B考查的是法律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在各项基本原则处于核心的地位,其他各项原则都以这一原则为目的,为这一原则服务。虽然民事诉讼定案根据从“客观事实”改为“证据事实”,但改变后法院根据的依然是“事实”,只不过是根据经过质证后认定的“证据事实”。因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仍旧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并非不适应民事诉讼的要求了。选项B错误。选项C考查的是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应坚持和贯彻民主性、统一性、科学性和适时性
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立法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科学立法。客观事实是不可再现的,只能无限接近,只能依靠收集到的证据推定法律事实。要求法官只能根据客观事实定案,在实际中是很难操作的,正因为如此,才有民事诉讼定案根据从“客观事实”到“证据事实”的变化,这一事例反映了立法科学性的要求。选项C表述正确,符合题意。选项D考查的是法的渊源。法律渊源一般是从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理解的,也即法的效力渊源。法的效力渊源指的是一国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属于法律渊源的法的表现形式必须是由立法产生的。而在我国,司法解释并不是立法的成果,而是法律解释的结
果,它不是完整和独立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因此,选项D错误。
32. 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学关于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权代理等相互区别的知识。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在发生不当得利的事实时,当事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所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利。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此规定,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1)一方取得利益,即其财产增多;(2)造成他人损失,即其财产减少;(3)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损失的一方为债权人,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受益人为债务人,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本题中张不明所以将牛奶取而弃之,即张某并没有取得利益使其财产增多,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因此可排除选项A。 本题中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民法对权利保护规范的不法行为,因此可排除选项B。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因此可排除选项C。
33. 下列关于本票的说法哪一项为正确的?( ) A.本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本票无效
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字不一样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D.收款人必须写全称,收款人名称经过更改的,更改后的收款人不享有票
据权利,但是该本票仍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见《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第9条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本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第77条规定,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34. 下列四个公司中,证监会不会作出终止其上市的决定的是( )。 A.甲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解散
B.乙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且拒绝纠正 C.丙公司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D.丁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但在其后一个年度内已恢复盈利的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参见《证券法》第56条。D项情形
只有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才会被证监会终止上市。
35. 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A.由董律师承担赔偿责任
B.由董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董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董律师追偿
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律师法》第49条的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据此,C当选。
36. 某市人民政府欲出让其一块房地产用地的使用权,咨询相关法律事务时,律师黄某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
A.若这块土地为娱乐用地,则该土地必须首先考虑采用拍卖或招标的方式 B.该市人民政府须先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报请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否则该出让无效
C.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由市、县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D.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是有偿的,禁止免除土地使用者缴纳出让金的义务
正确答案:C
37. 《周礼.秋官》记载:“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这体现了我国古代刑法的:
A.区分故意和过失原则 B.区分惯犯和偶犯原则 C.罪疑从赦原则 D.正当防卫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西周统治者根据“明德慎罚”、“刑罚世轻世重”等主张,规定了若干具体的刑罚原则,包括矜老恤幼、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赦、同罪异罚、正当防卫等。上述记载含义指凡盗贼持械闯入乡邑家室侵犯时,将其杀
死是无罪的,这是正当防卫原则的体现。故正确答案为D。
38. 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过渡的标志是公元前450年颁布了下列哪部法典,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A.《汉谟拉比法典》 B.《狄奥多西法典》 C.《十二铜表法》 D.《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正确答案:C 解析:《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汉谟拉比法典》是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法典。《狄奥多西法典》是第一部官方的罗马皇帝敕令汇编。《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公元6世纪皇帝查士丁尼组织编辑的,是对罗马法的总结。故只能选C。
39.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也是实现法治的保证。保障司法公正,不但要求实体上的公正,也要求程序公正。下列关于程序公正的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司法审判过程的公开性
B.法官在特定环境下与当事人单独见面 C.法官居中裁判
D.法官保持对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性
正确答案:B
解析: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第11条等。
40.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司法制度之一,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是( )。
A.刑事诉讼中可能被判处死刑
B.民事诉讼中请求赡养费或请求工伤赔偿 C.行政诉讼中请求国家赔偿
D.公民无力支付律师费用
正确答案:D 解析:《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41. 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国家机构采取“三权分立”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什么?( )
A.《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训政纲领》 D.《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正确答案:A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废除封建帝制,以
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42. 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是: A.《查士丁尼国法大全》 B.《十二表法》 C.《法学阶梯》 D.《狄奥多西法典》
正确答案:B
43. 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的有( )。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 C.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法官的任免。《法官法》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
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44. 甲委托乙拍卖行拍卖自己所有的一幅名画,则下列乙拍卖行的行为合法的是:
A.虽然甲要求乙保密其身份,但在拍卖开始后应竞买人的要求公布了其身份
B.应甲的要求,在拍卖中保密了该标的物的保留价 C.乙自己参加了对该物品的竞买
D.乙在成功拍出该物品后,又拍卖了其自己所有的一幅画
正确答案:B 解析:《拍卖法》第21条: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保密。第22条: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第23条: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28条第1款: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45. 在《十二表法》的指定中,起重要作用的是( )。 A.奴隶 B.司法官 C.元老院 D.平民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十二表法》的指定。在《十二表法》制定前,罗马使用的是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而这使司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具有很大的任意性,便于对平民进行司法镇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平民奋起斗争,要求制定明确的成文法,并公布于众,最终迫于平民的压力,罗马元老院制定了《十二表法》。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46. 田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罚款50元,这种处罚属于下列哪一种?( )
A.刑事制裁 B.行政制裁 C.违宪制裁 D.民事制裁
正确答案:B
解析: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田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罚款50元,这种处罚为行政制裁。
47. 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 )。
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 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 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 D.所有海域
正确答案:D 解析:《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规定禁止在所有海域排放油污。
48. 下列有关对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我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是《宪法》第31条
B.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但要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C.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D.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正确答案:B 解析:A项中,《宪法》第31条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而有人认为《中英联合声明》也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个依据,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因为后者是一个国际条约,解决的是香港是否回归中国的问题。B项中,特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也就意味着其不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因此B项错
误,当选。C项和D项两个基本法均有明确规定,是正确的,依题意不当选。
49. 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
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正确答案:B
解析:一般的,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但是,二战后,科技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探索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日益频繁,给别国带来的威胁或损害也越来越多,这些活动被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行为给别国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本题题干中的两个公约。根据这些公约,“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责任是一种新的国际责任,其“新”表现在实行严格责任,只要行为带来损害,行为国就要承担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为责任的构成前提,承担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赔偿、恢复原状,没有限制主权这一项。责任主体分为三种情况:(一)国家承担责任。(二)国家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本题,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负责赔偿。(三)营运人自己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私人企业。所以B项正确。A、C、D三项均不符合题干中两公约的规定。
50. 衡平法是判例法的一种形式。下列有关衡平法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B.英国15世纪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渐发展为一个独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体系
C.衡平法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D.衡平法对普通法来说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所以当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
正确答案:D
解析:由于普通法自身存在缺陷,为适应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衡平法应运而生。衡平法是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范,它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所以称之为“衡平法”。15世纪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步发展为一个独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体系。因此A项和B.项的内容正确,不应当选。普通法的程序复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小,而衡平法正是为了克服普通法的缺点而产生的,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C项的内容也正确,所以不当选。衡平法主要调整财产和契约方面的法律关系,在这些方面,普通法的程序刻板。衡平法不是取代普通法,而是弥补了普通法的不足,当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于普通法。所以D-项的表述错误,应当选。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80题)
A.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
B.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 C.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
D.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有关外国人的出入境、居留制度。 根据《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人人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虽然《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一些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的情形,但旅游不在此列。因此,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外交机关提出入境申请,A项错误。 根据同法第12条的规定:“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外国人,不准入境。”我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彼得入境,B项正确。 根据同法第19条的规定:“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未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允许。不得在中国就业。”彼得仅获得旅游签证,不能留在中国工作。C项错误。 根据同法第21条的规定:“外国人前往不对国外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因此D项正确。
52.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是:( )
A.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 B.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
C.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
D.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参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知识模块:著作权
53.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出资及有限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的有关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
A.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的出资额
B.有限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D.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
正确答案:ABCD
解析:A的说法正确,根据在于《合伙企业法》第66条:“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B的说法正确,根据在于《合伙企业法》第65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C的说法正确,根据在于《合伙企业法》第64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D的说法正确,根据在于《合伙企业法》第67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知识模块:合伙企业法
54. 以下说法哪些不正确?( ) A.中国发明专利采用即时审查制
B.中国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 C.中国发明专利采用登记制 D.中国发明专利采用检索制
正确答案:A,C,D 解析:《专利法》第34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 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 35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
质审查。因此正确的选项为ACD。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55. 甲、乙预谋抢劫出租车。二人骗租丙驾驶的小型出租车,途中甲、乙用事先预备的橡胶锤将丙击昏,抢得丙的汽车、手机、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0元,以及信用卡一张。甲与乙见丙昏迷不醒,遂谋划活埋丙灭口。丙佯装昏迷,趁甲寻找挖掘工具离开之机,告知乙信用卡密码,以此为条件哀求乙放其逃走。乙同意掩埋时挖浅坑、少埋土,并告知掩埋时将丙的脸朝下。甲拿把铁锹返回,乙向甲称其一人挖坑掩埋即可,让甲到车上休息。乙挖了一个浅坑,并按与丙约定的方式将丙掩埋。甲、乙离开后,丙爬出土坑获救。后经鉴定,丙所受损伤为轻伤。抢劫后甲由于不知信
A.甲、乙二人系抢劫罪共犯,并属在交通工具上抢劫的结果加重犯 B.甲、乙二人系故意杀人罪共犯,并且甲系犯罪未遂,乙系犯罪中止 C.乙使用抢来的信用卡提款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参与抢劫的数额为12000元,乙参与抢劫的数额为27000元
正确答案:B,D
解析: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并实施抢劫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但是,依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小型出租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因而甲、乙不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A选项错误。甲与乙谋划活埋丙灭口,但是并未达到目的,原因在于乙的放弃行为,对此,甲不知,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而乙是中止,B选项正确。C选项中,乙抢来信用卡并使用只构成抢劫罪一罪,类似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只定盗窃罪一罪。D选项中,盗窃不知密码的信用卡未提取现金,信用卡中数额不能计人盗窃数额,由此可以类比甲抢得信
用卡的数额计算;而乙抢劫后得知密码,相当于拿到保险柜钥匙。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56. 我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费用规定,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B.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
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只能作为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正确答案:A,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第59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因此,AB项说法正确,CD项说法错误,故应选AB项。 知识模块:行政法
57. 刘某与陈某系某区海石湾美食娱乐城负责人。他们认为娱乐城要想“火”,就得有吸引客人的特殊之处。为此,他物色了20多名卖淫女,安排到按摩房工作,表面上是为客人按摩,实际上却为满足某些客人的“特殊”需要服务。公安机关对该娱乐城进行突击检查时,当场查获若干正在交易的卖淫嫖娼男女。刘某与陈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办理刘某的批捕时,发现对陈某也应当逮捕,那么,对陈某( )
A.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B.如果公安机关说明不提请逮捕理由,但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可以对陈某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C.检察院应当将案卷退回,建议公安机关重新对两人提请批准逮捕 D.本案不是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检察院应当对刘某批准逮捕,对陈某不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正确答案:A,B
解析:依据《高检规则》第10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因此,AB正确。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58.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对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欲行使流转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B.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C.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D.采取转包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的行使问题。依照《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其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当事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故本题选项为A,C,D。 知识模块:民法
59. 依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各种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留置权的有:( )
A.保管合同 B.运输合同 C.租赁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涉及留置权的适用范围问题。依照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故本题A,B,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
60. 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哪些因素确定?( ) A.身体健康状况 B.经济条件
C.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 D.文化程度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监护人监护能力的认定因素问题。依《民通意见》第11条规定,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文化程度一般不作为确定监护能力的因素。 知识模块:民法
听力原文: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
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美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德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德国海关扣押,德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可以成立的免责理由包括( )
A.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B.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
解析:B,C,D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61. 能作为我国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有( )
A.某国际组织驻中国机构为开展和维持其公共活动在中国购买了房产与其他生活资料
B.英国一船舶和巴西一船舶在公海发生碰撞后停泊在我国大连港,并在大连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C.中国公民李某在英国旅游期间,根据英国法律成立的一份将其位于国内的财产死后遗赠给另一位中国公民许某的合同
D.我国科达公司和法国凯撒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规定有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而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本题中四个民商事法律关系都存在涉外因素,故皆为当选项。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6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据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B.国际强行法就是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C.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D.国际社会主要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正确答案:B,C,D
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故D项错误。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和核心,是国际法内在基本价值的体现,是不能随意改变的,联合国大会显然无此权力。故C项错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只有具备强行法的条件和特征,才能称其为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但并不
能说所有强行法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故B项错误,A项正确。
63.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项单行条例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下面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A.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B.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认为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C.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D.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A,C,D
解析:关于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合宪性、合法性的监督和审查
制度,《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该法第91条规定,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所以CD项也正确。
64. 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 A.甲欠乙赌债5千元,故甲乙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
B.甲走私货物,海关依法对并罚款1万元。丙与海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C.刑事诉讼中公诉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D.亲对儿子提起的民事诉讼中,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甲欠乙赌债,由于赌债不受民法保护,所以甲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故A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故B错误,应为保护性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c、D两项所列举情形都属于横向法律关系,故C、D错误。
65. 甲国民用飞机W号在行驶过乙国领空时发生机上物体坠落,造成正在乙国旅游的我国公民A受伤,在经过公海时,又发生机上物体坠落,导致正在公海上行驶的甲国商船M号受创,后M号发生共同海损,在抵达我国后在我国港口理算发生纠纷,向我国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和共同海损理算诉讼,A也向我国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W号对A造成损害的赔偿,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乙国法
B.W号对M号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应适用W号与M号的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
C.W号对M号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 D.M号的共同海损理算,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
正确答案:A,C 解析:《民用航空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据此,W号在乙国领空对A造成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乙国法,选项A正确。《航空法》第189条第2款规定,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律。据此,w号在公海上空对M号的损害赔偿,应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即我国法,而非选项B所言W号与M号的共同国籍国法甲国法。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此处注意区别《海商法》第273条第3款的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对于M号的共同海损理算问题,《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即我国法。选项D所言应适用我国法是不错,但是不是由于我国是法院地所以适用我国法,而是由于我国是理算地所以适用我国法。因此选项D错误。
66.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和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法的效力层次。依《立法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故A选项正确。依《立法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B选项错误。依《立法法》第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故C选
项正确。依《立法法》第81条规定,D选项正确。故本题应选ACD。
67.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
A.律师赵某主动向当事人出具意见,论证一审判决错误应予改判
B.律师钱某向多个法院的院长、庭长写信,承诺介绍案件将提供中介费 C.律师孙某明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编造的,仍向法院提交 D.律师李某以明显低于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业务
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涉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依《律师执业规范(试行)》第121条、第154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推广中,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行政等关联机关的特殊关系,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得以提供或者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不得以明显低于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业务。律师不得向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提交已明知是由他人提供的虚假证据。故BCD选项为正确选项。
68. 宪法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宪法的特定机关,根据立宪精神,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规范的内容、涵义和界限所作的说明。下列关于宪法解释的说法中正确
的有:
A.宪法解释的对象是宪法条文,不成文法国家不存在宪法解释
B.各国确立的宪法解释机关主要有三类,即立法机关解释、普通法院解释和特设机关解释
C.宪法解释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包括符合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符合制宪的目的与任务原则,字面解释原则以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原则等
D.根据解释的目的和用意的不同,宪法解释可以分为补充解释和违宪解释
正确答案:B,C,D
69. 关于集体合同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 A.集体合同由职工分别与企业签订 B.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C.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
D.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正确答案:1,4 解析:《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选项A错误选项BD正确。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因
此集体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即生效的。选项C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70. 《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指,出,中国各族人民的思想指引是: A.马克思列宁主义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该题考查宪法修改的新内容。《宪法》规定:中国各族人民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71.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制宪会议通过厂著名的《人权宣言》,这是欧洲大陆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B.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C.宪法是国家总章程,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包括国家的一切组织和全体公民,体现了公共的意志
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正确答案:A,B,C
72. 法官在职业道德上保障结果公正,是指( )。 A.法官的裁决是客观的 B.法官必须准确地适用法律 C.法官不得行使任何自由裁量权
D.法官必须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
正确答案:A,B 解析: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实行全面公正。结果公正是指法官适用法律正确和判决依据认定事实和证据作出。故选AB。CD错误,法官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官也不能积极主动收集证据,必须在当事人申请时才有权收集证据。
73. 根据清正廉洁的要求,法官的下列行为应该禁止: A.在业余时间帮助自己的爱人经营一家餐厅 B.在业余时间写小说
C.把自己当律师的朋友推荐给当事人作律师
D.就其他法院受理的其朋友为一方当事人案件无偿提供咨询意见
正确答案:A,C
74. 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是我国法官享有的一项根本性的权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
A.法官履行审判职责时,只服从法律 B.法律保护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C.其目的在于通过立法保护法官的合法权利,鼓励法官不畏权势,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严肃执法
D.法官法除确立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外,还在其他条文中明确规定了保护的具体内容,更好地维护了法官的权益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见《法官法》第4条。
75.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
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正确答案:A,C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规定:(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本题也是法条的照搬,考生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可得出答案。BD项的意思与AC项的意思有些相反。
76. 在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双边冲突规范的是:
A.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我国《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C.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正确答案:A,C,D
解析:所谓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本题中A、D项均为典型的双边冲突规范。选项C为一种不完全的双边冲突规范,亦即有条件的或有限制的双边冲突规范,它不适用于含有任何涉外因素的结婚与离婚关系,而仅适用于主体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公民的结婚或离婚关系。而选项B为单边冲突规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只能为ACD。
77. 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巴西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承诺 D.有效承诺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对要约作实质性改变的承诺的效力,有效承诺必须具备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由受委约人作出,且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故应排除D选项。
78. 中国人甲(男)与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
A.法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
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我国法院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成立条件。见《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的内容。
79. 下列关于宋代契约、婚姻继承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其中活卖为一般买卖形式 B.宋时所有权已划分为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
C.宋时一名14岁的男子可以同一名12岁的女子结婚,不问是否在五服之内
D.在继承关系上,在室女可以享有部分财产继承权
正确答案:B,D
解析: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其中绝卖为一般买卖形式,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赊卖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A项是不正确的。宋时所有权已划分为物主权即动产所有权和业主权即不动产所有权。B项正确。宋时婚姻制度上有禁婚规定,男15岁以上、女13岁以上可以结婚,但是禁止五服内亲属结婚,禁止州县官人与管内百姓以及部属交婚。因此,C项不正确。D项是
正确的,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财产继承权。
80. 明代九卿会审的九卿有( )。 A.通政使 B.六部尚书 C.大理寺卿
D.都察院左都御使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明代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等
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者已经判决但因犯仍翻供不服的案件。
81. 依据《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审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B.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C.镇的总体规划一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D.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正确答案:A,B,D
解析:依据《城乡规划法》第 13条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故A项正确。依据《城乡规划法》第14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故B项正确。依据《城乡规划法》第15条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故C项说法错误。依据《城乡规划法》第16条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巾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故D项说法正确。
82. 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适用的《房地产管理法》特殊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B.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可以决定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也可以允许其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C.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D.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方应当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正确答案:A,B,C
83. 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长期以久,妹妹与其父母心力交瘁。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反击,并将姐姐打死。后妹妹自首。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诉,请求法官留情,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妹妹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应该“德法并举”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
仍不能排除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选A、B、C、D项。
84. 下列关于战争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传统战争法只调整国家间的战争行为,现代战争法中的许多规则也被适用于非战争武装冲突
B.传统战争法中,海牙体系主要是关于规范作战手段和方法的条约和惯例,日内瓦体系则主要是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条约和惯例
C.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战争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
D.根据纽伦堡原则,战争中受命对平民进行屠杀的士兵不能免除其国际法上的责任,且不适用追溯时效制度,他国不得以政治犯名义给予其庇护
正确答案:A,B,D
解析:C项中的四个罪名是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四种国际罪行,二战后C项中的两个《宪章》确立的战争犯罪罪名是:战争罪、破坏和平罪、反人道罪。
85.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A.纳税人甲个人仅有的一套住房 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 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
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以下的生活用品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40条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该法第42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宇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单价五千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A、D是正确答案。
86. 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B.《国法大全》是由乌尔比安主持编纂的 C.《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D.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正确答案:A,C,D 解析:《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所以A项正确。《国法大全》是查士丁尼皇帝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不是由乌尔比安主持编纂的。B项错误,不能选。《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C项的表述正确。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对罗马法进行研究。学者们采用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
出了开创性的贡献。D项是正确的。综上应选A、C、D。
87.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哪些机构?
A.专门委员会
B.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C.审计机关 D.区公所
正确答案:B,C,D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31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因此,选项A中的专门委员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设立,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才可以设立。选项B中的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因此,选项C中审计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笫68条还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选项D中的区公所县级人民政府有权设立。综上分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88. 甲乙丙三国均为南极地区相关条约缔约国。甲国在加入条约前,曾对南极地区的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条约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利用自己靠近南极的地理优势,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根
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加入条约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B.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 C.乙国上述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
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
正确答案:C,D 解析: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是目前南极地区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有的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条约有效期间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对南极领土要求的基础。据此,甲国加入条约并不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A选项错误。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也不构成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B选项错误。乙国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C选项正确。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任何国家在南极地区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不受损害或影响;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故D选项正确。
89.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在履约中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乙公司决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乙二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B.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公司损害赔偿的责任
C.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也因宣告合同无效而归于无效 D.如甲公司应归还价款,它应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正确答案:A,D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解除合同”的英文表达直译为“宣告合同无效”。根据公约第49条的规定,当卖方在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依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公约第五节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主要是使双方要回复到原来的地位。根据公约第81条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应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仍应负责。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他规定。故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根据公约第84条的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归还价款,他必须同时从支付价款之日起支付价款利息。故D选项正确。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0. 下列行为中,哪些是犯罪预备?( )
A.甲某为杀人,在商店购买了菜刀两把.并把刀磨得锋利 B.乙某为抢劫银行,多次到银行周围观察情况
C.丙某到商店去盗窃,正在撬门时被巡查的公安人员抓获
D.丁某去抢劫途中,想到一旦被抓,肯定要坐牢,心想还是不要干了,于是返回家中
正确答案:A,B
解析: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C项中丙某已实施犯罪行为属犯罪未遂,D项属于犯罪中止。 知识模块:刑法
91. 由于地理原因,某省某某县宜种植大蒜,大蒜种植面积、单产、总产量均位居某省首位,全国第二。为了使“某某”牌大蒜走出国门,该县成立了蒜业集团公司,具体负责全县大蒜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公司有关人员经过5个月的艰苦努力,对大蒜的生产、管理、储存、销售等情况作了详细调查,写出了近3万字的“某某”牌大蒜原产地标记注册申请资料。如果某某牌作为大蒜特定商品的地理标志,那么,地理标志依法有哪些特征? ( )
A.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
B.标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所决定
C.标示该商品的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所决定 D.标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经济状况所决定
正确答案:A,B,C 解析:《商标法》第16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可见,地理标志并不标示该商品的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经济状况所决定。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选项ABC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司法综合模拟
92. 王丽有房屋上司,1995年7月20日,王丽与赵明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年的租赁合同,由赵明承租该房屋。同年10月8日,陈霞向王丽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王丽将预出卖房屋的情况告诉了赵明,到12月18日赵明无任何答复,王丽遂与陈霞签订丁买卖合同,将该房屋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陈霞。陈霞随后支付了全部价款。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前几天,赵明找到王丽,愿以6万元购买此房,王丽遂又与赵明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当即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不久赵明以该房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请回答1题至3题的问题。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正确的
A.该房为私房,王丽出租后,有权自由转让,无须通知承租人 B.房屋租金由王丽与赵明自愿协商决定,法律无最高数额限制
C.王丽将房屋卖给他人后,如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新房主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D.该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及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民通意见》第118条)、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租赁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215条)。 知识模块:民法
93. 有一批货物,已投保平安险,分两只船装运,一起运往目的港。由于航运过程中遇暴风雨的袭击,甲轮因船身颠簸,致使船上货物相互碰撞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轮则不慎与另一货轮发生碰撞,为了船货的安全,船长被迫抛弃大部分船上货物,从而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应如何予以赔偿?
A.保险公司应对甲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B.保险公司不应对甲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C.保险公司应对乙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D.保险公司不应对乙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正确答案:B,C
解析:平安险为“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耷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与其他物体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等等。甲轮为单独海损,而乙轮则为共同海损,因而前者不能得至赔偿,而后者可以得到赔偿。依此,B、C项为正确答案。
94. 根据立法法,下列选项中,哪些机关有法律解释的提请权? A.国务院、中央军委 B.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立法法》第43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由上述法条可知题中所有的国家机关都有提请法律解释的权利。故A、B、C、D项均为正确答案。
95. 实施反倾销税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这一条件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B.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点为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倾销的认定。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而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另一方面,非倾销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故正确选项为BC。
96. 以下关于税收法规,不正确的是_________。
A.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B.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一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三年
C.税收滞纳金分两段计征,2001年4月30日前按照千分之二计算,从2001年5月1日起按照万分之六计算,累计后征收
D.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正确答案:B,C
解析:见《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45、52条。
97.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揭示了法律的社会性?
A.法律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关系的反映,表现为一种社会现象 B.法律对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C.法律是社会资源分配的主要手段,解决社会由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望无限的矛盾而引起的冲突
D.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控制,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了法律的特性。本题中这些选项都说明了法律具有社会性,所以全选。
98. 周某和徐某签订一买卖合同,周、徐二人根据该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 )
A.具体法律关系 B.相对法律关系 C.平权型法律关系 D.隶属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B,C
解析: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法律关系分为平权型和隶属型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故合同法律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而非隶属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法律关系可分为一般的和具体的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调整合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主体是特定的,当然是具体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按照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分为绝对和相对法律关系,合同之债双方主体特定化,具有相对性,故
合同法律关系又是相对法律关系。
99. 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下列选项中何种损害是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
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 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第10条规定:“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以上两条明确了我国保障措施制度保护的对象,这正是对我国保障措施制度主要应把握的内容,所以,答案应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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