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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良性经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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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良性经济的思考

所谓经济的良性发展,就是不仅当前的经济运行质量较高,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我们为什么要加强小城镇建设?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不成问题的问题。但是,从了解的情况看,有各种各样的回答:如小城镇建设就是让农民住进城里、小城镇建设就是乡村城镇化、小城镇建设是现代化的前提等等。不在理论上澄清这些问题,就会在小城镇建设的政策扶持、小城镇功能规划、小城镇考核体系上出现误区。正确认识小城镇建设的目的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应该是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良性经济。

一、小城镇建设首要任务是破解“三农”问题

我国为什么会形成“三农”问题?有人认为,是由于建国后所处的国际大环境和根据当时的国力而作出的战略决策所决定。要想尽快建立起自已的工业体系,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只有牺牲农民、农业、农村的利益,才能使工业建设的资金有保证,才能使城市功能恢复的资金有保证。深入地考察历史,设身处地地为当时的决策者考虑,无可厚非,尽管这一决策带来的后果也许要让几代人品尝。“三农”问题为什么会越演越烈?有人认为,是由于改革开放后,城市和乡村建设、其他产业和农业的再一次脱节。而面临的现实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农业劳动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收入低,一句话,农民很穷。而不能使农民增收,中国就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小康。根据我国当前城市发展的情况和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提高城镇化水平风险最低的途径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大战略”的提出,并非是把发展小城镇作为最终的目标,并非是让居住在空气清新、风光秀美的乡村的农民搬进城镇了事。实际上,我们看到发达国家居民(包括我国先富起来一部分人)的居住目标是远离市尘。因此,小城镇建设是实现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目标的手段,是振兴农村经济的手段,是让农民富裕起来并最终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手段。

二、小城镇建设的远景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

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已成为工业化进一步发展的阻力,这已严重制约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我们看到,经过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城市是越来越大,越来越漂亮,与乡村的差别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加入WTO,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工业产业受到严重的冲击,大量农民工进城和每年都在增长的城市失业人口,都使城市面临着重大的压力,有人认为,我国的就业压力可能在20

年后随着人口增长速度的减缓才能得到缓解。如果我们坚持不懈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形成一个个具有容纳人口居住、提供就业岗位、基础设施较好的小城镇,则会为缓解就业这一压力发挥重大作用。在可预期的将来,会有城市人口迁居小城镇,形成城市与乡村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因此,小城镇建设的经济目标绝不仅仅局限于让农民受益,最终得益是全社会。

三、发展良性经济是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加快乡村城镇化的过程是一个牵涉到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如果说,城市追求的是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公共设施的完善、生态环境的改善,小城镇追求的则主要是经济的发展。我们只要稍稍留心,就会发现城镇化水平高、城镇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方,经济发展都快、综合实力都强,沙滩上是建不起高楼的。关于城镇化水平的计量有多种说法或方式,其中之一种即为城镇人口这单一指标来衡量;不仅以偏概全,忽视了城镇化的丰富内涵,而且出现了大量的“数字城镇化”的游戏。一些地方为了体现政绩,编造城镇人口数量,把仅有行政隶属关系、远离城镇、根本享受不到城镇的基础设施所提供的便利、仍以种田种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所有人口全部计算为城镇人口。虚拟的城镇化业绩不仅给高层的决策带来了困难,而且掩盖了农民的真实处境。因此,把小城镇的发展水平定义为经济指标特别是良性经济指标,不仅可以避免上述现象,也增加了直观的城镇之间的可比性,更能体现出城镇化的真实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初衷,才能让无数的农民兄弟从中受益。

四、经济的良性运行是为了实现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在某种意义上说,小城镇建设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推进城镇化、加快小城镇建设的一片呼声中,大量的良田被占用,大量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深厚的人文积淀的建筑被拆除,大量的农田、树林、矿产资源被消耗,大量的在发达地区或城市被取缔、限制的产业向小城镇转移,属地农民也许可以从中得到暂时的利益,但是,牺牲的是曾经美丽的家园,曾经清新的空气,曾经赖以生存的良田,一句话,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我们牺牲了属于子孙的东西。这样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发展速度越快,引进的项目越多,将来治理的难度越大,何况许多资源一经毁坏即不可再生。为什么我国的大城市里没有出现一些发达国家也难以避免的“贫民窟”?除了我们的城市低保等政策导向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在无法坚持的情况下,会选择返乡而不是滞留,如果他们已经没有了家园,不选择滞留还有退路吗?因此,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避免出现这样的局面,只有发展良性经济,只有走可持续发展

之路。

五、以良性经济为标尺端正小城镇建设的政绩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非常必要的。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相辅相成的,有了科学的发展观,才能有正确的政绩观;有了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牢记科学的发展观。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思想是非常正确,也是非常及时的。在小城镇建设工作中,除了加强科学的发展观教育外,就是建立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突出经济发展质量。一是把小城镇建设的目标定为发展经济,克服地方官员的浮躁心理和花架子的工作作风,使小城镇建设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而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在我们这样的人口众多、资源匮乏的大国,必须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资源,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一时的发展,不求经济总量,但求经济质量。三是在良性经济的考核体系中,包括城镇人均收入、城镇规模、城镇人口、城镇经济结构、经济可持续运行预测、城镇人口中应有土地人口占有土地面积、基础设施配套率、城镇居民及周边村民对当前生活、生产条件的满意度等综合要素,并且可以量化考核指标。四是进一步加快民主化进程,小城镇建设中的规划编制、项目上马、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要采取听证制,充分发扬民主,这其中,要充分听取属地农民的意见。毕竟,小城镇建设中的每一个举措,农民最有切肤之感,为之欢欣或为之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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