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发〔2019〕 XX 号
关于印发《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19〕120号文件《关于印发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7月31日区卫健委专项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请严格按照《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方案
2.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 3.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自查隐患“五定”整改表
XXXXXX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XXXXXX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印发
附件1
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尘毒危害关键在于预防、在于源头管控”的治理理念,保护员工健康权益,强化公司各级主体责任,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危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包括涉及物料输送、生产和加工过程、设施设备、维修、管理的冶炼一车间、冶炼二车间、冶炼三车间、冶炼四车间、净化车间、动力车间、原料车间、机电车间、综合车间、质检中心等单位。
二、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围绕冶炼一车间、冶炼二车间、冶炼三车间、冶炼四车间、净化车间、动力车间、原料车间、机电车间、质检科、设备科等单位的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健康管理措施三个重点,开展全面排查治理。(见附件2、3)
三、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9年8月1日——8月10日,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内容包括专项治理范围、专项治理内容、专项工作安排等内容,召开专题会专题布置和落实,车间利用班前安全会和周安全学习会宣贯学习。同时,安环部书面报告给区卫健委备案。
第二阶段,2019年8月11日—9月15日,各车间对照《尘
毒危害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对照检查表》组织开展自查自改,针对发现的防护设施隐患、健康管理等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预案“五落实”,实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2019年9月16日—25日,公司结合车间自查情况组织一次综合性专项检查,并针对隐患和问题,按照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预案“五落实”原则,编制整改计划,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9月30日前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第四阶段,2019年9月26日—2020年3月30日,督促整改阶段。公司安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督促指导车间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按时整改。
第五阶段,2019年4月1日-5月31日,开展专项治理综合验收。公司组织对涉及尘毒危害的车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逐一验收,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依然存在事故隐患或重点问题的车间从重处罚。
第六阶段,2019年6月1日-9月30日,迎接XXX区卫健委的抽查评估。安环部于9月20日前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将总结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四、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李小平为组长,公司常务副总王安佑、总经理助理张洪、财务总监常光敏、总经理助理王润芝为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兼安环部部长夏潜生、设备科科长刘维冬、质检中心主任谭
太林、冶炼一车间主任杨明富、冶炼二车间主任尹本强、冶炼三车间主任董重青、冶炼四车间主任雷世权、净化车间主任刘军、动力车间主任赵刚、原料车间主任周志刚、机电车间主任夏于江为成员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人、财、物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环保部,由副总工程师兼安环部部长夏潜生任办公室主任、安环部副部长刘小玲任副主任,负责尘毒危害专项整治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
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根据层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车间、科室第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和标准,学懂、弄懂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掌握尘毒治理及检查要点,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加大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优先从工程防护上控制尘毒危害,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和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对于未认真落实本方案的相关责任人员,尤其是第一责任人,公司将严肃从重处理。
附件2:
场所/环节 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
重点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警示标识设置 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 原料的卸料机(翻车机)设置除尘设施 使用防尘网或喷水抑尘 散装粉状辅料宜采用密闭性较好的集装袋或料罐车运输和气力输送到贮仓 皮带廊封闭 □在原料、燃料及熔剂的卸料、破碎、筛分、带式输送机转载点等产生粉尘的场所(工序),均应当设置防尘系统,原料转运点应当安装导料槽 原料送达的终点矿槽应予密闭,并设置防尘装置 产尘区域应当采取湿式清扫 □配料室、配料矿槽、混合料矿槽应当设置通风除尘装置,矿槽周边区域应当采取湿式清扫 □配料圆盘与配料皮带输送机产尘点设密闭排风罩,皮带应当全程密闭 □粉料、湿料矿槽倾角不应小于65°,块矿矿槽不应小于50° □产尘区域应当采取湿式清扫 自查部门 存在问题 原料贮存与运输 煤尘 矽尘 石灰石粉尘 其他粉尘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注意通风 原料车间 配料与 混合 □煤尘 □矽尘 □石灰石粉尘 □其他粉尘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注意通风 原料车间 - 5 -
场所/环节 重点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警示标识设置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当心中毒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戴防毒口罩 □戴护目镜 □注意通风 □高毒物质告知卡 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 自查部门 存在问题 烧结 □煤尘 □矽尘 □石灰石粉尘 □其他粉尘 □一氧化碳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使用机械化、自动化设备,煤气设置故障、泄漏截断联锁 □烧结机头、破碎机、环冷机、筛分机、台车翻转卸料处应当设通风除尘装原料车间 置 □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设施 □产尘区域地面应当采取湿式清扫或移动式真空除尘器 煤气净化 □一氧化碳 □氨 □苯、甲苯、二甲苯 □硫化氢 □二氧化硫 □氰化氢 □煤焦油沥青挥发物 □萘 □酚 □吡啶 □硫酸 □硫酸氨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当心中毒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戴防毒口罩 □戴防护手套 □注意通风 □高毒物质告知卡 □使用机械化、自动化设备,产生有害气体设备设置泄漏通风联锁 □使用通风排毒装置 □设置应急通风装置 □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设施 □设置应急冲淋设施 净化车间、动力车间 - 6 -
场所/环节 重点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警示标识设置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当心中毒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戴防护手套 □注意通风 □高毒物质告知卡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当心中毒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戴防护手套 □注意通风 □高毒物质告知卡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当心中毒 □注意防尘 □当心腐蚀 □戴防尘口罩 □戴防护手套 □注意通风 □高毒物质告知卡 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 自查部门 存在问题 原料准备与上料 □煤尘 □矽尘 □其他粉尘 □一氧化碳 □使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输送设备 □使用防尘网或喷水抑尘 □使用通风除尘装置 □皮带输送机和皮带廊宜密闭 □地面设置负压清扫设施或水冲洗和喷洒水抑尘措施 □煤磨、煤粉仓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设施 原料车间 电除尘放灰平台 □煤尘 □矽尘 □其它粉尘 □一氧化碳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 □放出的灰尘应当采用密封车辆或专用容器运送 □地面负压清扫设施或水冲洗和喷洒水抑尘措施 原料车间 水处理系统 □其他粉尘 □酸 □碱 □氨 □氯 □硫化氢 □联氨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除盐水站、污水处理站等场所存在酸、碱、氨等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当设喷淋洗眼装置和急救药箱 □在液氨或氨水储存间设置氨报警装置 □给水站加氯间、除盐水站酸碱间、空压机间、电气室电缆层应当设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时 □污水处理间应当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通风系统 动力车间 - 7 -
场所/环节 重点职业病 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 □其他粉尘 □锰及其化合物 □臭氧 □氮氧化物 □苯及苯系物 □有机溶剂(粘合剂)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警示标识设置 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备检修、维护中涉及地下管道、烟道、密闭地下室、槽车、罐类等密闭空间作业时、清淤泥作业时应当通风、测氧、测爆、测毒 □焊接宜采取固定或者移动式烟气收集装置,砂轮打磨设备设置接受式吸尘罩 □皮带粘接作业应当采用无毒或低毒粘结剂,并设置局部通风排毒罩 □维修厂房设置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相结合的通风系统 □焊接点设置固定或移动式烟气除尘设施 □高炉出铁场铁沟、铁罐等处设置密封罩和除尘吸风一次除尘装置;在铁水口处设置二次除尘系统 □出铁口、主铁沟、铁口换气、撇渣器、摆动流嘴、渣沟等产尘处应当设置密闭式吸风罩 □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 □现场设置空调、具有隔声功能的休息室或操作室 自查部门 存在问题 检维修 系统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当心中毒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戴防护眼镜 □戴防护手套 □注意通风 □高毒物质告知卡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当心中毒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戴防护手套 □注意通风 □高毒物质告知卡 机电车间 高炉炉前平台 □煤尘 □矽尘 □其他粉尘 □二氧化硫 □一氧化碳 □铅烟(伴生) □氮氧化物 □多环芳烃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冶炼车间 成分分析 煤尘 矽尘 石灰石粉尘 其他粉尘 未进行检测 已检测: 无超标 有超标 超标因素种类/岗位 / 、 / 、 / 。 □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已配备: □个体防护用品满足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不满足防护要求 □劳动者正确佩戴 □劳动者未正确佩戴或未佩戴 □未设置警示标识 □已设置: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注意通风 鄂式破碎机、缩分制样机、震动磨样机均应当设置防尘系统 产尘区域应当采取湿式清扫 质检中心 - 8 -
附件3:
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自查隐患“五定”整改表
隐患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 验收人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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