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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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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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大会”或“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六、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七、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八、本次大会审议了大会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章程》,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公司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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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会议议案 1 2 3 4 5 6 内容 《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执行人 《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变更注册 资本和注册地址及相应修改章程的议案》 7 《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 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针对议案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介绍表决规则和投票注意事项
五、投票表决前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现场票数统计、投资者交流 八、宣布表决统计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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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1),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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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2),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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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的相关规定和《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全体董事的委托,我代表董事向股东大会做《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3),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3:《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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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4:《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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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5,143,297.1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514,329.7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66,927.03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9,925,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70,4.42 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3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6,5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的利润16,970,4.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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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变更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及相应修改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授权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265号” 文《关于核准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3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3月1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5,3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300万元。
此外,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的办公大楼已经建设完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因此拟将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基于上述事宜,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章程具体内容见附件5),并提议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5:《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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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为自2010年1月1日起的一年,目前聘用期限已经届满。
现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等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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