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法)。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搅拌均匀。
2.1.2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2.1.3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2.2作业条件:
2.2.1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
2.2.2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
2.2.3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
2.2.4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检验砂石质量→拌和砂浆9人工级配→分层铺筑砂石→洒水→夯实或碾压→找平验收
3.2对级配砂石进行技术鉴定,如是人工级配砂石,应将砂石拌合均匀,其质量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
3.3分层铺筑砂石
3.3.l铺筑砂石的每层厚度,一般为15~20cm,不宜超过30cm,分层厚度可用样桩控制。视不同条件,可选用夯实或压实的方法。大面积的砂石垫层,铺筑厚度可达35cm,宜采用6~12t的压路机碾压。
3.3.2砂和砂石地基底面宜铺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时,基土面应挖成踏步和斜坡形,搭槎处应注意压(夯)实。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
3.3.3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岔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m,并应充分压(夯)实。
3.3.4铺筑的砂石应级配均匀。如发现砂窝或石子成堆现象,应将该处砂子或石子挖出,分别填入级配好的砂石。
3.4洒水:铺筑级配砂石在夯实碾压前,应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适当地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8%~l2%。
3.5夯实或碾压;夯实或碾压的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用木夯或蛙式打夯机时(最好用柴油夯机),应保持落距为400~500mm,要一夯压半夯,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3遍。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一般碾压不少于4遍,其轮距搭接不小于50c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
3.6找平和验收:
3.6.l施工时应分层找平,夯压密实,并应设置纯砂检查点,用2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干砂的质量密度。下层密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用贯入法测定质量时,用贯入仪、钢筋或钢叉等以贯入度进行检查,小于试验所确定的贯入度为合格。
3.6.2最后一层压(夯)完成后,表面应拉线找平,并且要符合设计规定的标高。
3.6.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4质量标准(见下表) 砂及砂石地基质量标准 5成品保护
5.1回填砂石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轴线桩、标准高程桩,防止碰撞位移,并应经常复测。
5.2地基范围内不应留有孔洞。完工后如无技术措施,不得在影响其稳定的区域内进行挖掘工程。
5.3施工中必须保证边坡稳定,防止边坡坍塌。
5.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级配砂石不准或铺筑超厚。
5.5级配砂石成活后,应连续进行上部施工;否则应适当经常洒水润湿。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大面积下沉:主要是未按质量要求施工,分层铺筑过厚、碾压遍数不够、洒水不足等。要严格执行操作工艺的要求。
6.2局部下沉:边缘和转角处夯打不实,留接槎没按规定搭接和夯实。对边角处的夯打不得遗漏。
6.3级配不良:应配专人及时处理砂窝、石堆等问题,做到砂石级配良好。
6.4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石地基,其最下层的铺筑厚度可适当增加50mm。
6.5密实度不符合要求:坚持分层检查砂石地基的质量。每层的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能进行上一层的砂石施工。
6.6砂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冻结的天然砂石不得使用。 7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二质量记录: 7.1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地基钎探记录 7.3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砂石的试验报告。 7.5 施工记录。
7.6 取样贯入度实验记录。 7.7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8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为确保工程质量,从质量管理体系的各工序质量程度网络控制两大方面严格控制,并制定出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组织,从公司到项目部,配套管理,形成严格的统一管理体系,定员定岗责任到人。
2、质量保证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业质量检查人员,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贯彻国家规范、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确确岗位责任制,组织学习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建立技术考核制度。
(3)施工过程中,按部位检查操作方法和施工效果、及时纠正差错。按部位及时填写应检查项目的隐、预检记录单,接受建设单位和质量检查人员检查。督促班组执行自检、互检制和岗位责任制。
(4)测量、定位、放线必须准确,严格按施工测量定位方案进行。定位控制桩要保护好,不得扰动。
(5)绑扎钢筋前要熟悉图纸,近配料检查加工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形状,是否符合要求。
(6)所有材料和半成品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钢材应双控(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7)严格工序交接制度。要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认真填写施工日记,确保技术资料完整。
(8)坚持预先定标准、定样板、定材料、定做法。进场材料、半成品和加工品应执行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
(9)土建和水电、安装由现场统一指挥,及时做好预埋件,认真做好各分项工程施工情况及检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建立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姓名、年龄、级别实行挂牌上岗,分段负责,质量优劣与奖金挂钩。
(11)设备要开箱检验,了解设备状况(观感)并做好记录和签证。
(12)所有半成品存放应有防水防湿措施,成品保护要设专人负责。还要选派看管人员。
(13)接受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17)未经公司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不得提请有关部门验收。 (18)坚持回访维修制度,认真执行本单位一切行之有效的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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