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医院物资管理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购、采购:
1.物资申购由科室负责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由采购员采购。 2.申购单一式四联,申购科室留存一联,仓库一联作为入库核对用,采购一联作为采购人员采购凭证、财务一联作为财务核对付款用。
3.日常用的物资按计划采购,大综物资采购或招标另出台管理规定。 4.采购物品时要本着节约原则,力争物美价廉,做好采购登记。 5、采购报账单必须有采购申请人、采购经办人、采购审批人签字,发现虚报营私舞弊等现象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入库、保管、使用:
1.物资收入库手续时,仓管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物资进行核对、清点,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如发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不符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采购处理。 3.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1)未经审批的采购。(2)与申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3)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5.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大小、用途等物料性质分类整齐码放,设置明显标记,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6.对于在仓库存放多年以上的呆滞物品应及时统计,上报处理。 7.注意仓库清洁卫生,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8.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9.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 10.每月底结账一次。主要核查是否帐实相符及呆滞物料增减情况。大盘点,每年一次。每年年终对所有资产进行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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