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来访人员管理,保障到项目部施工现场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EPC项目部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 3职责
3.1电力公司领导、政府部门人员等进入现场临时性参观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口头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3.2来访人员如需进入施工区域,由所进入区域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办理来访人员准入手续。
3.3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负责人对来访人员安全管理及安全行为负责。 4内容
4.1 来访人员:来访人员是指来到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学习、培训、实习、参观、工作检查、参加会议、工作指导、讲学、拜访等活动的外部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此类活动的所有非项目部工作人员均属来访人员。 4.2 来访人员安全管理要求 4.2.1 项目部接待的由项目部负责。 4.2.2施工单位接待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4.2.3部门接待的,由部门负责。
4.2.3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讲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2.4对来访人员的安全行为及接待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监视。。 4.3项目来访人员现场活动管理
4.3.1项目部的来访人员进行现场活动时,项目部应就现场活动的内容、范围、时限、活动路线及安全措施等制订参观方案。现场活动原则上仅限白天、非
雨雪大风天和正常工作时间。
4.3.2项目部应为外来参观人员配备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确保来访人员正确佩戴,对于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来访人员应谢绝现场活动。 4.3.3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来访人员介绍项目现场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报警预警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4.3.4现场参观时,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事先确定的安全路线,走在最前面进行引导,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活动队伍的最后面进行监护。 4.3.5来访人员现场活动中应遵守电力公司、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引 导路线进行参观,不得擅自改变参观路线和进入非参观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或操作现场的设施、设备。
4.3.6来访人员在现场活动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应立即终止活动,由陪同人员安排及时撤离现场,并服从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指挥。 4.3.7项目部制订切实安全方案,对活动区域进行安全警戒,密切监视参观者、在场人员的安全行为及设备、设施和环境的安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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