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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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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人工智能与人的比较中展开哲学反思

田坤 国际儒学院 中国哲学 1701280776

摘要:人工智能可以说是人类创造性发展中最杰出的作品。随着对人工智能研究的深入及其广泛的应用,其发展已然出现人类难以完全掌控的态势。本文将从人工智能的源头出发,从人工智能与人的比较中,辨明人工智能的特性,思考人工智能发展中潜在的伦理问题及其道德要求。

关键词:人工智能;哲学思考;未来反思

一、人工智能的背景

1956年,在美国达特茅斯学院举行的有关机器模拟人类智能的学术研讨会上,夏麦卡锡、明斯基等10 多位数学、心理学家和信息论等方面的学者第一次使用了人工智能这一术语。至此,人工智能这一术语正式确立,这门新兴学科正式诞生。

人工智能理论是随着数字计算机的出现应运而生的。这一伟大的理论来源于英国数学家阿兰·图灵的“万能计算”,即所有的数字计算机都是等效的。据此,他提出了一个智能存在的证据,即图灵实验:如果一台电脑可以诱使一个询问者相信它也是一个人,那么从定义上来讲这台机器就有智能。以这个实验为衡量尺度并以“图灵机”为媒介,图灵开创了人工智能的研究领域,其核心是:大脑就是另一种形式的计算机,无论你如何设计它的人工智能系统,这台计算机都可以做出类似人类的行为。 该设想得到了神经生理学家沃伦·麦卡洛克和数学家沃尔特·皮兹的支持。他们解释了神经元是如何数字化工作的,即是如何对规范逻辑进行充满想象力地复制。二战结束以后,随着电子数字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编制程序的不断深入,人工智能开始由设想转为不成熟的现实。

二、人工智能的定义和特性

(一)人工智能的定义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创始人之一Marvin Minsky指出:“人工智能是一门科学,它使机器做那些由人需要通过智能来做的事情。”斯坦福大学人工智能研究中心的尼尔逊教授指出:“人工智能是关于知识的学科——怎样表示知识以及怎样获得知识并使用知识的科学。”简而言之,人工智能就是用机器展示人的智能的一门新的技术。同时,正如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技术不仅仅是手段,“乃是一种解蔽方式”,技术的发展逐渐沿着从肢体、器官的延长到躯干、直到大脑的延长的逻辑轨道行进。人工智能技术也毫无例外的沿着人类大脑的逻辑轨迹行走,现在的人工智能是人脑思维的应用和扩展,是人类机能的延伸。

人工智能有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两种形式,弱人工智能是指发展、研究人类和动物智能的理论,并通过程序来测试这些理论。因而它是人工智能中较低形式。强人工智能是人工智能的最高形式,它的目标是创造能够思考、拥有情感和意识的机器。当前哲学界对人工智能的讨论便是针对强人工智能展开的。

霍金斯:《人工智能的未来》[M]. 陕西: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8

李锐锋等:《自然辩证法教程新编》 [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349-350.

(二)人工智能的特性——创造性

人工智能作为人脑的模拟和扩展。就其本质而言仍是一台人造机器。此外,人工智能是按照算法运转的,该算法是预定好的。换言之人工智能是在一种设定好的情景下运行的。因此,有人认为人工智能不具有创造性。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思考该问题之前,有一个问题必先抛开,那就是世界上是否存在一个终极的无形无象至高的存在。换言之,我们将在现存的可感世界范围内,思考创造性问题。在否认人工智能具有创造性之前,有一个问题需要给出合理的答案。诸如人类、蜜蜂等生物的创造性来自何处?为此,我十分赞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说法:“数是万物的本质,是存在由之构成的原则。”随着神经学说和数学理论的深入,大量实验事实证明,生物的创造性可以说是来源于算法或至少是可以用算法来表示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的创造性来源于人的不完全准确的模仿。所谓人工智能没有创造性,大致是从人工智能几乎总是完美的复制,若是出现差错,便被归于人工智能的故障。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人工智能不具备同人一样的创造性。

因此,关于人工智能是否具有创造性的问题,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第一方面:人的不准确模仿是可以用算法表示的。首先,单从人的机体来说,人之所以会有不准确模仿,是因为人有遗忘的能力,并且能够随机的、及时的对这种遗忘进行处理。对此情况所作出的优化处理便构成了人创造性的产物。同时人形成神经连接并不完全是一次性的过程。人会随机的形成相对固定的神经连接,因此,人在对事物模仿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新事物、新思想的产生。而这一切,若是用算法表示,大致也是可以的。编程人员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也就是每一条路径下所有路径的展开模式都编制进去,那么从某种程度上,人工智能就拥有了同人类一样的创造性。在较窄的范围内看,人工智能在事故模拟等方向的应用便是基于此的。其次,人模仿的过程会受到人接受的一切外部信息的影响。简单说,人的模仿行为会受到环境和情景的影响。解决人工智能在不同环境中做出各种反应已然是当今AI研究过程中几乎成熟的技术了。第二方面:人的创造性在于人有主动性。人在面对问题时,总能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人们会分析问题产生的情境,总结经验,将所有的问题分解成碎片式的块,从而取得创造性的发展。那么只要人工智能也设计成能主动探索,甚至是无休止的探索,例如无休止的将音符排列组合,创造新的曲子。人工智能也可以说是具有了创造性。

总的来说,人工智能没有创造性是不可能的。只是正如人和人工智能均有强弱之分,创造性也要有强弱之分。同时,人工智能的创造性问题还要有大小之分。正如阿尔法狗能够打败所有人类选手一样,就下棋这件发生在小范围的事情来说,相对于它的对弈者,它具有足够的创造性。面对不同的选手、在不同的情境下能够做出对应的判断。因此,人工智能虽然是人创造性的产物,但某种程度上,人也赋予了其创造性的能力。这一能力是否会在人类社会产生波澜,我将在最后一部分进行阐释。

三、人工智能发展中的伦理问题

随着当代科学和社会需要的发展,人工智能已经不仅仅是简单条件判断式智能设计。现代的智能研究方向更多的是制造出更接近人类智能的机器。例如仿生娃娃等。因此,当前的人工智能已经不单是技术上的研究,而是涉及许多伦理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例如拥有越来越多人的特性的机器人保姆,它不仅在外貌、触感等方面与人相似,在常规功能诸如照顾幼童、防范危险等方面较之人类更具专业性。外加很多机器人保姆与幼童的相处时间更长,相应的被关照儿童的心理问题、伦理意识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再如,大量的弱人工智能成为人们从事有害于社会生活的工具。但是一只狗如若对社会产生了重大性危害,人类可以通过判处其死刑而解决问题。那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人工智能身上呢?人类应该如何处理呢?人类应该如何规范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呢?下文,我们将讨论这些问题。

(一)人工智能应是有限性的存在

人工智能拥有较之于人类而言更大的破坏力和持久力。就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人工智能已经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了有害于人类的行为。诸如程序紊乱的智能机器人会发射激光攻击人类。但这些都发生在人工智能的程序紊乱这一前提下。而这一前提之前还另有一前提,即人工智能并未被编制有害于社会的程序。若是人工智能的创造目的就是危害社会呢?

人作为目前自然界中最伟大、最神奇的存在。同样具有无与伦比的破坏性。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对生存环境的过度破坏。人类社会中相处残害等等问题都显示了人类的破坏力与残酷性。但是人至今并仍将长期存在在宇宙之中,正是因为人同样具有一向无与伦比的特性:自我净化。人的自我净化有人为净化和自然净化两方面。就自然净化来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是有生有死的。因此,人的力量受到了自然的束缚。这种束缚更是保全人类全体,不致人类社会在较短时间内走向彻底的覆灭。因而,人类的存在便具有了更大的合理性。而从大范围上讲,人工智能并非是有死的存在。不同于人类的血肉之躯,人工智能是人的创造物,是由一堆极易再造的零件和线路构成的机器。只要构成该人工智能的图纸和控制其的编程没有改变,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更换零部件实现永生,继而继续完成其最初目的。

再者,人的机体是有限。人脑的容量和开发使用范围就目前而言是有限的。人类无法将全体人类的全部思想装入一个脑袋之中。因而人具有了差异性和有限性。而人工智能的脑容量可以是限的。人工智能的“大脑”可以通过安装芯片和压缩信息去实现其存储能力的扩大。就目前人类的认知范围和未来合理的发展走向来说,这种扩大是没有终点的,因而人工智能可以说是无限性的存在。当然这样一种特性固然有其有利于人类社会的一面,比如保存了大量人类的思维模式和思维成果。但是就人类创造性的来源来说,人的思维的适度遗失反而会产生突飞猛进的进步。换个角度来思考,人工智能若是完整的保留了人类的思维轨迹,那么人工智能会不会成为一种超人类的存在?这个问题我们暂且搁置,在本文中将不加以探讨。

如前所述,人工智能是可以在较窄范围,展现其或弱或强的创造性的。日本最新研制的阿西莫机器人能辨别人类简单的思想活动。美国英特尔公司公布了能够探知人类“心思”的软件。我们不难承认,未来的人工智能与其说是一个仿生物,一个类人,不如说是人类全体总和的改良版。而未来的强人工智能是否仅仅局限于辨别人类的思想活动,探知人类心理,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因此,人工智能需要复制的不单单是人类的思维,更需要复制人类的有限性。换言之,无论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核心方向和应用领域是什么,首要的特性便是需要有合理的使用时间。人工智能的有限性亦算得上是现代人类为人类全体买的一份保险了。

(二)人工智能应有充分的“道德”

斯坦福大学的费根鲍姆教授从信息工程的角度出发:知识就是力量。电子计算机则是这种力量的放大器,而能把人类知识予以放大的机器,也会把一切方面的力量予以放大。换言之,人工智能会放大人的特性。试想一下,在未来社会,人工智能已经得到充分的普及,人们可以随意的按照自我愿望制造属于自己的智能机器人。那么一个贪婪的人按照自我的贪婪创造出一个智能机器人,一个好战的人按照自我的好战创造出一个智能机器人,一个暴躁症患者按照自我的暴躁创造出一个智能机器人,那么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因此,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日趋完善,人工智能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其本身的问题,而是关于其本质背后的问题,即关于其创造者人的问题。也就是人的问题。对此,我们的研发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有充分的道德。对于一个至恶的人,其人性中恶的成分便不能加诸于人工智能身上。

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创造力的重要创举。其前身是图灵的万能计算机。据一些不甚官方的资料显示,图灵万能计算机的构想来自于他对自己好友的思念。他试图创造出一个像他好友的机器。我们可以说人工智能最初是人类情感的寄托。抛开图灵这一传闻,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特性的放大物和替代物,作为人脑有限性的延伸物。人工智能的潜在行为与实际行动的善

恶应当是我们关注的要点。

人性是复杂的。自古至今,中外哲学家数次试图解释人性是善还是恶,虽有自我的定论,却无法在社会中达成一个人性论的共识。对此,我们只能抛开人性本来的面目,转而说人性中的善恶是难辨的。同时人的情感也是难以界定的。因为人的特质只能用一种相对普遍性的定义加以界定。并不能得出一种一概而论、泛之皆准的结论。因此每一个人的兴趣爱好都只能是具体的。例如一个人只能喜欢某一首歌,而没有绝对的喜欢的这一类歌。正如人的喜好都是对特定的或绝大多数而言的,并不能代指全体。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的低等模仿物或可称之为一个不完全的人类机器,它所拥有的“本性”是其创造者的一种抽象特性,这样一种特质是片面的,甚至是刻板的。

就人工智能应用系统的发展来看,无论是感知、学习、推理等,人工智能应用程序都是设计用来模仿人类智能的某一方面的。所以人工智能的能力完全取决于其制造者的智力。人工智能的“德行”完全取决于制造者的德性。因此,我认为人工智能应有的充分的“道德”就是其创造者的道德。换言之,只要创造者的德性充分发展了,或者能够满足社会的基本道义原则,那么由其创造的人工智能对社会的危害便可以削弱大半。因此,人工智能的制造者及使用者应有充分的德性,从而促使人工智能有充分的德行。即是没有所谓值得颂扬的德性和德行,只要能够不扰乱社会秩序,不有害于社会发展也算是一种德性了。

(三)人工智能应在一定的领域内使用

据悉,美国性爱娃娃制造商RealDoll正将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结合起来,开发出一款可以定制性格,和人进行情感交流的性爱机器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 Matt McMullen 表示:我们正在开发 Harmony AI 系统,希望让用户和他们购买的 RealDoll 性爱玩偶之间建立一个全新的“关系层”。使用 Harmony AI 人工智能系统,RealDoll 性爱玩偶将会自主构建出性格特点,用户也不需要再依靠自己的想象了。用户可以和这些性爱玩偶沟通、交流,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工智能将会通过这些交互不断学习,与用户建立起一种情感关系纽带。McMullen 还透露,用户与人工智能系统的互动可以不局限于性话题,该人工智能系统允许用户给性爱助手选择设定不同的性格特质,比如和善、性感等,不同的性格设定,会让性爱玩偶出现不同的表现。

一些专门的人工智能技术正在不断的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清洁卫生、驾驶车辆等人工智能的应用,无可厚非是有益于社会的。而诸如性爱机器人,全职机器人保姆等应用,仍潜存着一些伦理问题。以性爱人工智能为例。从理论上讲,性爱人工智能拥有优越于人类的承受力和触感。同时,相对于人类性伴侣而言,人们对人工智能的责任感相对较低。因此,人类的生理需求若是大量的通过人工智能来获得满足,那么两性之间的自然和谐势必会受到抑制。并会产生由之而来的人口问题。诸如人口出生率下降。也会由于过度沉迷人工智能而出现猝死和早衰,从而影响人口死亡率。再以全职机器人保姆为例。随着机器人拟人化程度的加深,人工智能不仅能给予儿童生理上的帮助,在未来世界,人工智能给予儿童足够的心理照顾也是完全现实的。正如中国的句老话,养恩大于生恩。对于一个父母亲人常年不在身旁陪伴,终日由人工智能保姆相伴的小孩来说,人工智能保姆就是儿童的养父母。真正的父母反而全如陌生人。儿童的情感倾向完全在一个人工智能,不是一个巨大的伦理问题吗?此外,在现有的情景中,父母无法照料儿童时,会由身旁的亲朋好友或者是相应的机构代为照看。若是完全由人工智能代为照料,一方面会导致儿童无法在人际交往中获得应有的成长。另一方面儿童是否会养成一个近似人工智能的“人”,也不可确定。毕竟儿童的成长期同样是儿童的模仿期。在这种人工智能养护下成长起来的人类是否还称的上是人呢?

(四)人工智能是否挑战人的存在

如前所述,今后的人工智能是对人脑思维和人类行为的复制。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人工智能还拥有了创造力。继而延伸出判断力和行为力。那么人工智能是否会拥有自觉的判断

力和行为呢?是否会成为“超人”或“新人”呢?是否会成为人的统治者呢?

首先,就人的存在而言,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换言之,人的存在是对自身自然生命体的拥有。同时马克思还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更是一种精神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如前所述,人工智能的机体和“思维”是可以分离的。换句话说,人工智能的“思维”是存在的。因而我们可以说人工智能只是一堆机器或者说只是一个庞大的“思维”。这样一种“思维”其本身并不会在发展演变中成为“人”。此外虽然我们至今无法探知人类原始思维的来源,但可以肯定的是人工智能的原始“思维”是人赋予的。因而人在人工智能的运行中,仍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因此人并不会被人工智能所统治。

其次,就人脑和智能相比。人脑潜能的最深处暂时是无法探求的。即使瑞士洛桑理工学院的科学家的 “蓝脑”计划已经成功模拟了老鼠大脑皮层的活动。并大胆预言了对人脑复制研究的可能性。但是有一个非常现实但人往往避而不谈的问题横贯在这一研究中,那就是人本能意识的来源。因此即使人类实现了对人脑的完全复制。也只是建立在人的认识基础之上的。换言之,机人工智能的智商上限就是其创造者已知晓的、已掌握的人类智商的上限。因此人工智能虽然是人脑的复制品,拥有人脑所无法比拟的运算速度、并行运算能力和存储能力,但它仍无法成为超越人类的存在。

结语

大量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新事物的最终用途往往是无法预料的。因而人工智能的最终用途也是无法预料的。虽然人工智能最初是复制人的思维,帮助人的意识和思维发展的。但是随着对人脑复制和模拟的日趋完善,人工智能创造性的强度和范围的扩大,人工智能将会带来很多的伦理道德问题。因此,人工智能的研发不能仅局限在技术层面,更要关注其背后的哲学意义。正如马云说的,未来人应该活的更像人,机器应该更像机器。面对人工智能人要有充足的理性和德性,要有信心并有能力利用人工智能更好的为人类服务,而不是一味的恐惧。

参考文献:

霍金斯:《人工智能的未来》[M]. 陕西: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8

李锐锋等:《自然辩证法教程新编》 [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349-350.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97.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9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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