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宏制衣厂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 第一条 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应保证畅通,严禁阻塞或改做他用。
第二条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存放布匹、废旧设备、桌椅、服装物料等物资。
第三条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四条 严禁在上班、生产、下班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第五条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起着挡火隔烟的作用,应处于常闭状态,严禁人为造成常开状态。
第六条 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发现问题及故障要立即解决,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七条 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东莞厚宏制衣有限公司
2008年01月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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