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税前工资-2000
a:若>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 = 应扣个税
b:若<0,[用年终奖金额 - (2000-税前工资)]/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2000)= 应扣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 超过500元至2000元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超过100000元
税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速算扣除数(元)
0 25 125 375 1375 3375 6375 10375 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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