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2012年3月11日在xx发生争吵致使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二、上述费用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赔偿费的要求;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的权力、义务。
四、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作为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印): 乙方家属代表(签印):
见证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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