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对于公司员工违反相关规定实行现金乐捐制度。为了让公司乐捐的现金管理及使用透明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权限责任 1、行政部:
(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修改并解释乐捐制度管理办法; (2)审核各部门根据《乐捐管理方法》制定的关于乐捐的补充规定; (3)负责执行乐捐制度,管理乐捐基金; (4)对于乐捐基金的使用有支配权;
(5)对于乐捐基金的数额及使用明细每月公布至少一次。 2、各职能部门:
(1)配合执行乐捐制度;
(2)监督乐捐基金的现金管理及使用程序是否规范; (3)对于乐捐基金的使用及管理有建议权。 (4)财务部协助从员工每月薪酬中扣除乐捐部分 第三条乐捐基金的来源 具体明细请见附件。 第四条乐捐基金的用途
1、 全体员工参与的团队活动(例如:聚餐、生日会等)
2、 全体员工参与的团队培训(与员工提升相关的,例如:竞赛、拓展训练等) 3、用于公司员工非法定福利项目(例如:加班期间饮料提供) 4、员工慰问及特别事件的突出奖励 5、其他特殊情况
注意:凡使用乐捐基金代付项目报销后均需归还至乐捐基金 第五条支出程序
各部向行政部提出书面建议→行政部申请→总经理审批→实施→公告 本条例自发布日起试行7天。 附件:具体乐捐的收入明细: 乐捐收入(单位:元) 序号
乐捐项目
乐捐标准 1
上班迟到、早退
迟到乐捐见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2
上、下班未打卡;旷工
早退乐捐见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3
违反办公室规范(上网购物、玩游戏、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元/次 4
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或手机响
10元/次 5
顶撞上级、员工之间发生冲突或矛盾引发激烈争吵、打架
50元/人/次 6
非工作原因长时间离开办公区域达半(含)小时及以上
10元/次 7
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超过2小时),需关闭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
10元/次
8
未按制度流程自主休假
按旷工处理,7天以上开除处理 9
未按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扣发工资,直接上级20元/次 10
在岗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周日、会后第一天除外)
10元/次 11
使用公司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100元/次 12
未经行政部允许私自移用他人办公用品的
10元/次 13
个人办公区域脏乱的
10元/次 14
部门整体区域脏乱的
部门总监50元/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