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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1-06-0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1-026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董事会提名尹锦容、王启波、张庆文、林波、李善民、李非、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其中李善民、李非、吴向能先生为独立董事人选)。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候选人尹锦容、王启波、张庆文、林波先生任职资

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善民、李非、吴向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四、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宝林、李善民、 李非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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