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三台县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应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为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三台县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扎实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三台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和作风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新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的决策部署1、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要亲自作动员讲话,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一个决定”(《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二个讲话”(省委奇葆书记、巨峰省长在4月29日全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三项制度”(《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四川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抓好市委书记谭力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充分认识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上
—2—
来。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5月上旬已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2、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制订《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三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事局、三台县监察局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5月上旬已完成)。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效能办(秘书组);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3、认真开展大讨论活动。
按照省、市、县列出的讨论题目,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大讨论,及时传达贯彻市委书记谭力7月24日在三台调研以及县长崔斌7月23日在第18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正确认识和处理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全面推进“三大任务”(受灾群众安置、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和完成“三大任务”上来。通过深入查找问题,深
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付诸实践(8月中旬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
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从简原则,继续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梳理、审核工作,提出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建议,县政府审定后执行,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5月底已完成)。全面推行“三公开、一监督”,完善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间、公开审批结果的相关制度,重点向社会公布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5月底已完成)。在镇乡和县级部门机关中实施公开承诺,就本单位的履行工作职责、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承诺(6月已完成)。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进行跟踪检查(9月上旬完成)。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级相关部门。。2、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
下发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组织相关县级部门制订行
—4—
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初步方案,提出县级部门调整内部机构编制方案,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级部门设立行政许可股,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许可股集中,所有部门行政审批股统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相关部门要将行政审批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在中心办理到位(7月底完成)。组织对县级相关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落实到位(8月中旬完成)。建立实施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满意度测评制度(8月底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有条件的县级部门向其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9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级相关部门。3、推行并联审批。
制订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立并联审批绿色通道,试运行县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平行运作,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专用窗口,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并联审批软件系统(7月底完成)。制作完成并联审批手册(8月中旬完成)。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财政局、司法局、国
土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局、经济商务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等。
4、建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
启用并推广统一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网开通,以及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互联互通(6月底已完成)。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审批,方便群众,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7月底完成)。对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网的稳定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加固(8月中旬完成)。对通用软件进行完善升级(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县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电信局。三、建立实施“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1、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
镇乡和县级部门参照省、市、县及先进地方和单位的标准,制订本单位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及实施办法(5月底已完成)。镇乡和县级部门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5月上旬已完成)。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或者本部门不同股室的,实行牵头单位、股室首问负责,明确主次责任,补充完善首问登记、首问接待、首问考核和保障监督等有关制度(7月底完成)。对镇乡和县级部门机关落实首问负责制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县政务服务
—6—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8月上旬开始)。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按照省、市、县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和实施办法要求,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时限的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办结,对领导交办事项要在领导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各镇乡、县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制订限时办结的具体实施办法,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示范格式和规范性文本,逐项逐件逐类确定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实效(7月底完成)。在通用审批软件中录入行政审批流程和岗位环节办理时限,网上直接生成问责(8月中旬完成)。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情况特殊需超过办理时限的,需经上级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8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配合单位:县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乡、县级各部门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县纪委、县监察局建立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5月上旬已完成)。制定《三台县行政效能告诫办法》、《三
台县行政问责倒查制度》、《三台县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配套办法(7月底完成)。全面推进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按照《三台县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进行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通报一批行政效能案件(8月初开始)。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4、确定行政审批监督岗位。
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岗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实施重点监察,对未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申报事项由县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纪检监察干部实施监察(7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单位:镇乡纪委、县级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四、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能力1、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
修订完善《三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8月底完成)。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
—8—
重点对全县性的领导小组进行清理和调整(8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县监察局、法制办、编委办、人事局。2、精简会议文件。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精简文件。开展改进会风文风调查研究(6月底已完成)。制定加强和改进会议、文件管理的具体办法,严格执行会议报批程序,集体确定会议内容、主讲内容。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6月底已完成)。控制会议规模,只需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原则上全县性的业务会议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全县性的干部大会不超过四小时;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文稿、文件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倡导清新简练文风。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改进会风、文风工作情况(8月上旬开始)。分片区、分系统对改进会风文风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9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各镇乡及县级各部门办公室。3、推进政务公开。
结合我县实际,制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的实施细则(4月底已完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4月底已完成)。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建设(7月底完成)。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办事公开,出台《三台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全面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内容的主体班和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完成各项干部培训工作任务。在广大机关干部中开展“思想大解放、三台大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突出“三个加大”(加大发展推进力度、加大灾后重建力度、加大群众工作力度),落实“一个改进”(改进工作作风),把转变机关作风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8月上旬开始)。要进一步完善考勤、请假、值班、联系基层、公务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并逗硬考核、逗硬奖惩,引导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8月底完成)。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全县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干部中午违规饮酒、公车私用、“走读”等不良现象进行严厉查处,督促各单位不断强化机关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机关运行机制,切实
—10—
转变干部作风(9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五、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新绩效评估机制1、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在有关县级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安装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5月底已完成)。改进和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7月底完成)。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月报制度,及时上报电子监察报表(8月初开始)。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2、建立和实施效能考评机制。
各镇乡、县级各部门要将落实工作方案的限时办结事项、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在县政务网和公示栏公开(7月底完成),建立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效能制度体系(7月底完成)。采取随机抽查、实地了解、通报情况等方式方法,加强督查(8月份开始)。认真开展对镇乡和县级部门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专项考核,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听取基层群众的评价意见,并纳入对镇乡和县级部门的年度目标综合考核(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目标督查办;
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3、强化重大决策督促检查。
健全督查领导体制,创新督查工作运行机制,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9月底完成)。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重点开展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灾后重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维护社会稳定和行政效能建设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目标督查办;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及相关镇乡。4、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
修订县委县政府对镇乡和县级部门目标管理考评办法(9月底完成),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在部分镇乡和县级部门(八洞镇、永新镇、芦溪镇3个镇乡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3个县级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10月底完成)。强化对县级部门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实行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与派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目标督查办;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事局、监察
—12—
局、政务服务中心。
六、全力抓好“三大任务”,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1、稳妥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群众生活有保障。做好毁损房屋调查核实工作,了解群众安置房需求,落实群众自建过渡安置房的各项政策,确保按时全部解决农村受灾群众临时安置问题。加强救灾款物的组织、调运、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做好“三孤”人员和特困群众的民政救济工作(7月底完成)。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对符合鼓励政策的四种重建方式,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出台临时干预稳定建材价格政策,鼓励农户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建房资金和建材,做好新鲁镇灾后重建试点相关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灾后农房重建任务。(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重建工委(农房和集镇重建办公室);配合单位:各镇乡、县民政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粮食局等相关县级部门。
2、积极争取支持和外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面掌握全县各类基础设施毁损情况,编制好灾后经济社会重建、发展规划方案,重点做好城镇、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等重建方案的编制(8月底完成)。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做好灾后重建各项政策、资金、项目争取工作。大力开展招商工作,积极走出去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做好生产要素的协调,全力
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确保全年各项经济发展目标全面实现(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重建工委(争取外援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镇乡、县委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局、民政局、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等相关县级部门。
3、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接待日、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通过开门接访、联合接访、下基层巡访等方式,严格实行“领导包案”、“一岗双责”和信访责任追究。拓宽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抓好“八大民生工程” ,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对上访老户、缠访户等重点人员要采取有效办法稳控,加大对组织串联、制造群体性事件、散布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县在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赴省进京上访为零,维护好当前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维稳办、群工局、民生办、教育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相关部门。七、营造良好氛围,务求取得实效1、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4—
制订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专题宣传方案,印发《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5月上旬已完成)。县广播电视台、梓州之光和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和重要版面重新恢复“行政效能建设篇”专栏(6月下旬开始)。做好对省、市、县各级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以及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情况的集中报道(8月上旬完成)。对部分镇乡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题采访(8月底完成)。追踪报道新一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9月底完成)。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对“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10月底完成)。宣传报道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效能监察情况,报道社会各界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反映(11月底完成)。宣传报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效、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工作不力和群众不满意的反面典型(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效能办(宣传组);配合单位:县广播电视台、《梓州之光》、信息中心。2、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效能建设联络员制度,各镇乡和县级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门人员为效能建设联络员(5月上旬已完成)。建立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按要求向县效能办报送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县效能办编发《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简报》,交流情
况,褒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5月上旬已开始)。
牵头单位:县效能办(宣传组);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3、强化督促检查。
县效能办设立综合组、秘书组、宣传组,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要对各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规范各组运行方式、工作内容和程序(5月上旬已完成)。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地各部门,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法,总结先进经验,找出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7月上旬已开始)。
牵头单位:县效能办(综合组);配合单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
主题词:效能建设 工作方案 通知
—1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