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公司)经营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综合经济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经营资金管理
第三条 经营资金支出主要包括工程支出、前期费支出、营销费用支出等;
第四条 责任部门分别为各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项目开发部、营销管理部、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第五条 责任部门应按月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各项目部向工程管理部上报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初审汇总。项目开发部上报前期费用支出计划;营销管理部上报营销费用支出计划。资金计划表格应包括相关合同协议名称,已付款情况,本次计划付款额,形象进度、完成工作量等内容。上述各类资金计划由成本管理部统一审核后报经理办公会审批。财务部将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上报股份公司申请资金。
第六条 股份公司实际拨付资金后,根据资金额度,由
公司资金调度会根据申报的资金计划议定实际拨款的合同项目、金额。由财务部编制合同付款会签表,由总经理、相关副总及部门经理会签批准。财务部负责通知施工、设计、销售代理等单位的财务部门领款或由财务部通知公司相关部门联系有关单位领款。
第七条 相关部门经办人员须填写工程支出凭证(附会签表)并签字,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财务部合同管理人员签字后,支付对方单位。
第 公司向股份公司专项申请取得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第九条 经理办公会拨款会签外的临时性支出,应由支出部门提出书面用款申请,经主管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支付。
第三章 修订与完善
第十条 本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如遇与首开股份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应参照首开股份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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