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使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
3 实施
3.1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知识和能力,有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
3.3按照本单位管理程序,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和任命,由主要负责人决定并签发任命文件。
3.4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机构、标准化系统的管理,确保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建立、实施及持续改进。
3.5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5.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部门门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员工代表。
3.5.2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5.2.1安全部门配备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5.2.2各部门配备满足本部门安全生产要求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5.2.3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一定的工作能力,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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