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奖罚细则
(一)上班时间着装不整齐(衣、裤、腰带、帽子、工号牌),罚款20元。
(二)上班时间看书报、玩手机等,罚款20元。
(三)上班时间不文明礼貌,举止不端正,留长发,说粗话,遇见领导不敬礼,罚款20元。
(四)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上班时间打盹或睡觉的,罚款30元。
(五)不服从队长、班长调配和管理的,罚款30元。
(六)未按规定进行巡逻的;执勤时不按规定站岗的;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和训练的,罚款20元。
(七)未经队、班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次的和擅自离岗的,罚款20元。
(八)执勤站岗时吸烟、嚼槟榔、吃零食或手插裤兜者,罚款20元。
(九)未按规定请假和旷工一天的(旷工三天辞退),每次罚款5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
(十)上班期间饮酒罚款30元。
(十一)未按规定的,未按规定打扫值班室卫生的,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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