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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主编单位:佛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协编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委托单位: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零九年八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性质及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1.1.2建设地点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选址于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以西、镇中路以北。项目用地东侧是佛山大道南、80m处为佛山澜石有色金属材料总汇;南侧为镇中路、40m处为物流公司;西侧是陶瓷批发市场;北侧为塘头村。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旧”改造重点示范工程之一,项目所在地为商业金融业(专业市场)及办公用地。 1.1.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7009m2,净用地面积125042m2,总建筑面积67814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3595m,地下建筑面积84551m;项目绿地率10.5%,总建筑密度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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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4.75,规划机动车位2180个(其中地面停车场车位数为437个,地下停车场车位数为1743个)。地面以上建筑分为ABCD四栋单体建筑,层数为9层,1-8层各层层高6.2米;九层层高为3.3米,局部高6.6米;建筑高度为56.2米;地下负一层层高为4.5米;商业用地面积100152 m2,占53.6%。

(2)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

本项目办公工作人员人数为200人,卖场工作人员约700人。每年工作365天,每天营业时间为10小时。

1.1.4公用工程

(1)给水:本项目建成后,生活和生产用水全部来自于城市自来水,新鲜水总用水量为100000m/a。 (2)排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到沙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澜石大涌。

(3)供电:本项目生产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年用电量约3000万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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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设备

拟建项目主要配套设施及位置见表1-1。

表1-1主要配套设施及位置 项目 中央空调 冷却塔 冷却水泵 冷冻水泵 配电房 三级化粪池 垃圾中转站 型号 离心式冷水机组 横流式冷却塔 卧式离心泵 卧式离心泵 / / / 技术指标 8台 14台 10台 10台 1座 8座 1座 位置 地下层专用空调房 楼顶 地下层水泵房 地下层水泵房 置于项目地下的东南角 置于项目地下的南面、北面(各四座) 置于项目西北角 2评价等级和环境保护目标

2.1评价工作等级

2.1.1评价等级

(1)大气:本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家具展厅产生的含甲醛有机废气和地下车库废气,其大气污染物有CO、NO2、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利用下式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式中:Pi—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项目选址地属平原地带,经计算,NO2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定为三级。

表2-1 大气评价等级评判表

污染物 NO2 (2)水

本建设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办公人员、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为67500 m/a,水质复杂程度属于简单。本项目属于佛山市沙岗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纳污水体澜石大涌水质要求为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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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Ci(mg/m3) C0i(mg/m3) 0.004586 0.5 Pi(%) 0.917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人群和各种设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有关声环境评价等级划分基本原则,该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4)生态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平整上,这对植物生态将产生影响,但本项目影响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因此,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有关规定,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7009m,小于20km,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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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评价因子

(1)大气

现状评价因子:NO2、SO2、PM10、甲醛。 预测评价因子为:NO2 (2)地表水

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总悬浮物(SS)、铅、石油类、氨氮、BOD5、LAS和粪大肠菌群等9项。

(3)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Leq[dB(A)]。

2.2评价范围所属环境功能区及执行标准

(1)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甲醛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具体数据见各因子执行标准见表2-2。

表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单位:mg/m3

指标 SO2 取值时间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NO2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PM10 甲醛 非甲烷总烃 年平均 日平均 一次 短期 长期 限值mg/m3 0.06 0.15 0.50 0.08 0.12 0.24 0.10 0.15 0.05 5.0 2.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标准来源 (2)本项目附近澜石大涌水体水域功能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表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

指标 pH DO CODCr BOD SS* 氨氮 TP Ⅳ类水质 标准值 6~9 ≥3 ≤30 ≤6 ≤150 ≤1.5 ≤0.3 ≤0.3 ≤0.05 选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LAS 动植物油 *悬浮物选用国家环保部《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定》的推荐值。

(3)评价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项目北、西面执行2类标准,南、东面执行4a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2-4。

表2-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4a类标准 (单位:dB(A))

类别 2 4a 昼间 60 70 夜间 50 55 2.3评价范围、评价重点

2.3.1评价范围

(1)地表水

本建设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办公人员、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属于沙岗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纳污水体是澜石大涌,水质要求为Ⅳ类。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排放口上游500m处至下游1km。

(2)环境空气

评价范围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及建设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敏感点划定,以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为中心,当地主导风向为主轴,边长5km范围内。

(3)声环境

建设项目周边200m为声环境评价范围。 (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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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占地范围187009m为生态评价范围,征用土地为建设用地,基本为平坦空置土地,现有少量植被,类型较为简单,且征地范围内无珍稀濒危动物和植物。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主要是本建设项目所在的区域及附近区域。

2.3.2评价重点

根据该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本评价报告以拟建项目工程分析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规划合理性及布局合理性分析等作为评价重点。

2.4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2.4.1污染控制目标

本项目需要的控制的污染物是氮氧化物。

2.4.2环境敏感点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主要的环境敏感点,具体详见表2-5。

表2-5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

序号 1 2 3 4 5 保护目标 塘头隔安村 沙岗东风村 新蕾塘头小学 沙围新村 黎涌小学 与项目 相对方位 北面 北面及西面 偏北面 南面 东北面 与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10 20 300 150 780 影响因素 废气、噪声 废气、噪声 废气 废气 废气 性质 居民点 居民点 学校 居民点 学校 影响人数 450 600 1800 200 1200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3.1.1施工期工程分析

本项目施工人员大约为200人左右,所用机械设备主要是塔吊、大型汽车吊、室外电梯、砼泵及混凝土运输、土石方运输车辆等,本项目施工期约为一年时间。为了有效地保护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减轻本项目施工期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控制度。

3.1.2施工期污染分析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废气扬尘、汽车尾气;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3.1.2.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产生源主要有:平整场地、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平整场地、开挖基础时,若土壤含水率较低,空气湿度较小,日照强烈,则在施工过程因土壤被扰动而较易产生扬尘,其起尘量视施工场地情况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距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贴地环境空气中TSP浓度可达5~20mg/m3,当施工区起风并且风速较大时,扬尘可以影响到距施工场地500m左右的范围;车辆运输土方过程中,若没有防护措施则会导致土方漏洒及出现风吹扬尘;漏洒在运输路线上的土覆盖路面,晒干后又因车辆的作用和风吹再次扬尘;粉状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也会产生扬尘。

3.1.2.2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机械噪声等。施工设备噪声主要是铲车、装载车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及电锯噪声等;机械噪声主要是机械挖掘土石噪声、搅拌机的材料捶击声、装卸材料的碰击声、拆除模板及清除模板上附着物的敲击声。这些噪声源的声级值最高可达100dB(A)以上。该项目不使用冲击桩,使用压桩机等低噪声的打桩设备。工程噪声源可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其施工期间项目四周50m的噪声值,如下表:

表.1-1 主要施工设备的噪声值单位:dB(A)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机械设备名称 电锯、电刨 振捣棒 振荡器 液压桩 钻孔机 装载机 推土机 挖掘机 风动机具 卷扬机 卡车 吊车、升降机 测点距施工设备距离(m) 最高噪声声级别值dB(A)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95 95 95 90 95 90 90 95 80 80 85 80 3.1.2.3施工期水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基础开挖可能排泄的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

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

(1)施工生活污水

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约200人,人均生活排水量定额为150L/d·人,生活污水量为30m3/d。 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如下

COD:250-300mg/L;BOD5:150-200mg/L;SS:250-300mg/L;动植物油:20-50mg/L;氨氮:20-30mg/L。 (2)其它施工废水

运输汽车清洗污水主要成分为悬浮物,SS的含量约为500-1000mg/L。

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及供水系统的漏水产生量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关系较大,此类污水的主要成分为悬浮物。

由于施工活动的周期一般不会太长,故施工污水的环境污染往往不被人们所重视,其实施工污水类别较多,某些水污染物的浓度可能还比较高,处置不当会对施工场地周围的水环境产生短时间的不良影响,例如:

(1)施工场地的暴雨地表径流、开挖基础可能排泄的地下水等,将会携带大量的泥沙,随意排放将会使纳污水体悬浮物出现短时间的超标。

(2)施工机械设备(空压机、发电机、水泵)冷却排水,可能会含有热,直接排放将使纳污水体受到物理污染。

(3)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的洗涤水含有较高的石油类、悬浮物等,直接排放将会使纳污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4)盥洗水、厕所冲洗水则含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NH3-N等,对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除此之外,若施工污水不能合理排放任其自然横流,还会影响施工场地周围的视觉景观及散发臭气。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施工污水的环境影响问题。

3.1.2.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分析

(1)开挖土方及弃土

项目挖方量为12.2万m3,回填土方量为6.9万m3,弃土量为5.3万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其弃方将送往佛山市禅城区专门设置的弃土场;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尽量做到开挖平衡,同时采取压实、平整等积极有效的水土流失措施,做好弃方的水土保持工作,不得将生活垃圾以及有危险性的废弃物和余泥渣土混合排放和回填。

(2)建筑垃圾

拟建项目各类设施总建筑面积将达到678146m2,经与工业企业施工期固废排放情况类比,每1m2建筑面积产生建筑垃圾约2kg。故本项目在建设期将产生约1356.3t的建筑垃圾,其主要成份为:废弃的沙土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纤维、塑料泡沫、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等等。

(3)生活垃圾

估计拟建项目施工场地将有各类施工人员20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1kg垃圾估算,则建设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2t/d。生活垃圾则包括残剩食物、塑料、废纸、各种玻璃瓶等。

上述固体废物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影响景观,污染土壤和水体,生活垃圾还会散发恶臭。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必须对这些固废妥善收集、合理处置。

3.1.3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简介 3.1.3.1施工期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平整场地、开挖基础作业时,应经常洒水使作业面土壤保持较高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也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2)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应尽量用于填方,并注意填方后要随时压实、洒水防止扬尘。

(3)平整场地、开挖基础作业时,土方应随挖随装车运走,不要堆存在施工场地,以免风吹扬尘。 (4)运土及运粉状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撒落;

(5)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整个施工场地只设一个供人员和车辆出入的大门。在大门入口设临时洗车场,车辆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将车辆冲洗干净,然后再驶出大门。

(6)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7)各建、构筑物四周在施工过程要设置防护网,防护网材料和质地要密实。

(8)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焚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灶具,不能使用燃油灶具。

(9)粉状建材应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

(10)建设项目施工场地不应现场搅拌混凝土,在使用散装水泥时,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3.1.3.2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避免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噪声的超标和扰民现象出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要制定包括噪声污染控制在内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并上报至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在距施工场界较近的居民点张贴“安民告示”,解释某些原因并予以致歉,争取取得谅解; (3)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

(4)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大于80dB(A)的施工设备最好将其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的地方;

(5)在有市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

(6)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围墙必须为大于24cm的砖质墙; (7)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应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

(8)严禁在早6点以前,中午12-14点,晚22点以后启动强噪声施工设备。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以及避免对声环境敏感点的扰民现象发生。

3.1.3.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导流沟

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导流沟,将暴雨径流引至开发区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 (2)建设蓄水池

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蓄水池,将开挖地基产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储存,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

(3)车辆、设备冲洗水循环使用

设置沉淀池,将设备冷却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此类废水直接外排。 (4)设置三级化粪池

在施工人员驻地建设三级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厕所粪便污水。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做好施工污水的防治,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3.1.3.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3月23日)、《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

(2)施工活动开始前,施工单位要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将建筑垃圾清运到制定地点合理处置。

(3)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

(4)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

(5)在建筑工地设置防雨的生活垃圾周转储存容器,所有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最终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

(6)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3.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3.2.1营运期污染分析 3.2.1.1水污染源分析

项目生活用水量为7.4万m/a(办公人员约200人,其用水量为10950 m/a;卖场工作人员约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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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用水量为38325m/a;顾客用水量为25725m/a),绿化用水量为20000m/a,道路洒水3000 m/a,景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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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2000 m/a。项目办公、卖场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进入项目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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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到沙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污水排放总量为67500m/a(其中办公人员生

33

活污水产生量为9855m/a,卖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4492.5m/a,顾客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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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2.5m/a)。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浓度和污染负荷,如下表所示:

表3.2-1污水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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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办公人员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卖场工作人员用水 顾客生活用水 非生活用水 合计 绿化用水 道路洒水 景观用水 日用水量 (t/d) 30 105 70.48 54.79 8.22 5.48 273.98 日用水量 (t/a) 10950 38325 25725 20000 3000 2000 100000 CODCr BOD5 日排水量 (t/d) 27 94.5 63.43 0 0 0 184.93 SS 150 年排水量 (t/a) 9855 34492.5 23152.5 0 0 0 67500 表3.2-2污水主要污染物负荷 项目 浓度(mg/L) 产生量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排放量 84600t/a 经沙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 年产生量(t) 浓度(mg/L) 年排放量(t) 浓度(mg/L) 年排放量(t) NH3-N 动植物油 50 10 0.675 10 0.675 5 0.338 300 200 20.250 13.500 10.125 3.375 300 60 4.050 200 30 2.025 150 30 2.025 50 25 1.688 20.250 13.500 10.125 3.375 本项目所排污水主要为办公人员、卖场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动植物油、NH3-N。项目一般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到沙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澜石大涌。

3.2.1.2大气污染源分析

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停车场排放的机动车废气、家具卖场无组织排放的含甲醛有机废气及污水预处理设施臭气等。

(1)机动车尾气

建设项目共设停车位2180个,其中地面停车场车位数为437个,地下停车场车位数为1743个。

机动车进出博览城时将排放一定量的CO、NOx、HC,可按每个车位车辆日进出2次计,则平均日车流量为4360车次/d。机动车在博览城范围内行驶平均距离按100m计。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17卷第3期(1997年6月)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成果,机动车运行时的污染物系数见下表:

表.2-3 机动车运行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表(单位:g/辆·km) 车型 小型车(包括轿车、出租车等) 中型车(包括小货车、面包车) CO 8.61 9.43 HC 1.69 1.89 NO2 2.32 2.55 SO2 0.0331 0.0334 根据该项目特点,进入博览城停车场的机动车以小型车为主,兼有少量中型车,其比例约为8:2,综合以上车流量、行驶距离、车型分布等因素,加权平均后的排污系数及排放量见下表:

表.2-4停车场机动车尾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表 污染物 排放系数(g/辆·km) 日排放量(kg/d) 年排放量(t/a) CO 8.77 3.82 1.40 HC 1.73 0.75 0.28 NO2 2.37 1.03 0.38 项目停车场运营时间为15h/d,一年以365天计,则地下车库的排放速率见下表。排放量按每个停车位的容积计算,车库换气率为6次/时,车库以每天15h排放废气计算,地下车库的排放速率见下表。

表.2-5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表

污染物 CO HC NO2 排风量 (万m3/h)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0.204 0.089 0.040 0.018 228 0.055 0.024 本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一层地面排放。根据《汽车库设计规范》和相关资料,车库换气率为6次/时,排放系统引至上方绿化草皮的排气筒排放,排风口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m。

(2)污水预处理设施臭气

本项目设有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主要为三级化粪池,在清运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由于清运及维护时间较短,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较小。

(3)甲醛

项目以家居博览为主,兼顾办公,因此本项目不同普通的家居买场,主要为家具、家纺、饰品、灯具、家电等,其中家具占有较大份额,因此需要估计家具展厅中的家具无组织排放的甲醛对博览城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类比北京市某建材仓储超市卖场区室内空气的调查分析结果(张明宝,张金艳,孙晓冰.北京市某建材仓储超市室内空气污染调查分析.职业与健康,2008,24(14):1424-1425),家具建材超市卖场区的甲醛浓度可以达到0.03mg/m3,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限值(0.05mg/m3)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甲醛的卫生标准值(0.1mg/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家具展厅主要布置在博览城的2、3、4层,会产生一定量的甲醛,但不会超过《工

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限值(0.05mg/m3)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甲醛的卫生标准值(0.1mg/m3),对顾客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影响较小,对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更小。为了减少甲醛的无组织排放对博览城内相关人员的影响,建议博览城加强通风,并对进入博览城的家具厂商展示的家具的甲醛释放量进行严格限制。

3.2.1.3噪声污染源分析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空调房、风机房、变配电房、水泵、冷却塔和停车场机动车噪声等,据类比调查分析,仅统计噪声值大于60dB(A)的设备,见下表。

表.2-6噪声污染源分析结果 声源 变配电房 中央空调房 冷却塔 水泵房 风机 机动车 声级范围dB(A) 65-75(低频噪声为主) 90~95 90~100 80-90 75~85 65~75 放置位置 项目东北面、西南面 地下一层发电机房 楼顶 地下一层水泵房 水泵房及变配电房、停车场 停车场 3.2.1.4固体废弃物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卖场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办公、卖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玻璃、烂菜叶、果皮、残剩食物、塑料包装袋等。 办公人数约200人,按平均0.5kg/人·d计算,每日共产生生活垃圾0.1t/d,合计36.5t/a(每年以365d计算)。

卖场工作人员人数约700人,按平均0.5kg/人·d计算,每日共产生生活垃圾0.35t/d,合计127.75t/a(每年以365d计算)。

②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每天顾客流量按7000人计,按平均0.3kg/人·d计算,每日共产生生活垃圾2.1t/d,合计766.5t/a(每年以365d计算)。

3.2.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简介 3.2.2.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量67500t/a,水质简单,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入市政下水道,汇入沙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澜石大涌。

3.2.2.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化粪池设施埋于地下,避免了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而且也不会影响区域景观。污泥量少,清运及时,清运采用全封闭式装运。

(2)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引至地面排放。 (3)家具展厅无组织排放含甲醛有机废气经各楼层的通风系统向外部排放。

(4)加强位于项目西北角的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垃圾及时清运,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3.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所有与设备联接的风管及水管均采用不燃柔性联接。 (3)设备基础采用橡胶减震器(垫)隔振。

(4)风机采用弹簧减震器减震,其它吊装设备采用橡胶减震器减震。 (5)设备进出口风管采用消声器或消声静压箱。

(6)水泵、风机及冷却水塔选用低转速设备,以降低噪声的震动。

(7)设备与管道连接处采取隔震措施。

(8)中央空调房及水泵房内墙面做吸声墙,且吸声物料需具有不燃特性。

3.2.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办公及顾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的垃圾指定的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再生利用;垃圾桶经常进行消毒、杀灭害虫工作,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正常工作与生活。加强垃圾中转站的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

4环评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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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佛山大道以西、镇中路以北,总用地面积187009m,总建筑面积678146m,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绿化率10.5%,容积率4.75,员工人口数200人,规划机动车位2180个,本项目是佛山市“三旧”改造重点示范工程之一,其主要使用功能是商业金融(专业市场)用地。建设项目地面以上建筑分为ABCD四栋单体建筑,层数为9层,1-8层各层层高6.2米;九层层高为3.3米,局部高6.6米;建筑高度为56.2米;地下一层层高为4.5米;商场公用建筑面积约占25%。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北连佛山车城,西面与中国陶瓷城、华夏陶瓷博览城相呼应,西南面有西樵家纺中心,东邻陈村花卉世界,东南面为顺德家电、机电生产和贸易集散地,南接顺德乐从、龙江的家具“十里长廊”,其地理位置优越。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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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5所示。

4.2.1.2 大气环境现状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中,评价范围内,大气监测点的常规大气监测数据SO2、NO2、PM10等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甲醛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甲醛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总体而言,建设项目周边大气质量环境良好。

4.2.1.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污染源有机动车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含甲醛的有机废气及污水预处理设施臭气等。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各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各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4.2.1.4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括机动车尾气、无组织排放的含甲醛的有机废气及污水预处理设施臭气等。该建设项目的废气污染物经过有效治理,亦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需落实执行如下环保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化粪池设施埋于地下,避免了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而且也不会影响区域景观。

(2)家具展厅无组织排放含甲醛有机废气经各楼层的通风系统向外部排放。 (3)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引至地面排放。 (4)地面停车场周围种植抗性植物,达到分解废气的目的。 采取上述措施将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4.2.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2.1水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域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沙岗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水体澜石大涌。

4.2.2.2水环境现状质量

各项水质监测因子中(SS未做超标分析),超标现象比较普遍的是氨氮和BOD5,东平水道石油类超标比较明显。澜石涌COD指标偶有超标,但佛山涌的COD超标明显。总体来说,澜石涌和佛山涌的水质一般,东平水道水质除了石油类和BOD5外,其它水质指标尚好。

4.2.2.3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后排放至澜石大涌。

4.2.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3.1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1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主要有北侧的塘头隔安村、沙岗东风村

4.2.3.2声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噪声测量结果可知,项目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的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项目北、西面执行2类标准,南、东面执行4a类标准)。

4.2.3.3声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在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各边界的噪声均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4类标准。因此,在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排放噪声对项目拟建址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轻微。

4.2.3.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噪声源有中央空调房、风机房、变配电房、冷却塔和停车场机动车等,噪声声级范围在65~100dB(A)。生产中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高噪声源设备设置专用隔声机房。 (2)泵类安装消声器。

(3)风机采取安装减振垫和消声器等。 (4)动力设备均采用钢砼隔振基座,管道、阀门接口采用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挠性接头(口)可有效地阻断噪音并防止震动的传播。

(5)主要噪声设备均在室内布置,对室外布置噪声设备,并尽可能设置声学屏障降低噪声传播强度。

4.2.4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以及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工作,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住户正常工作与生活。

4.2.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规划绿地系统有铺设草皮,种植树木等,并设置主体空间绿化,尽量增加绿化面积,结合建筑的用地布局和建筑布局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绿地系统,项目建成后,绿化率将达到10.5%。将有效缓解因对原有景观破坏所造成的生态损失,同时在生物量上大大超过了以前较为低下的生态系统,使得生态环境能够得以持续良性发展。

4.3 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结论

4.3.1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用地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污染物有较成熟的治理技术,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选址是合理而可行的,而且内部空间布局也较为合理。因此,该项目的选址具有规划及内部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4.3.2清洁生产

拟建项目在物耗、能耗、建筑材料等各项清洁指标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生产可完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整个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4.3.3总量控制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原无核定总量控制指标,因此该项目排放总量须在当地区域内由环保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平衡。由于项目生活污水的进入沙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澜石大涌,其COD已纳入沙岗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不需另行分配;项目除停车场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及商场无组织排放的含甲醛有机气体外,无其它大气污染源,因此项目需要不需要分配SO2总量控制指标。

4.3.4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中公众均积极参与,表明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正逐步的增强。绝大多数被调查人员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同时非常关注本地区环境现状及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建议当地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并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本地区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4.4 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增加绿化面积,并加强环境管理,从节约用水、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垃圾管理等几个方面入手,保护和改善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环境。

其他建议详见报告书各章节。

4.5 环评综合结论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及其周围区域进行了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及预测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估算,评价了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项目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将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停车场废气的处理、沙岗污水处处置措施,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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