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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牌要求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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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工程永久性标志要求

一、标志碑内容及格式: (一)正面:

××年度国家以工代赈项目

××村××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长武县××××局 项目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全称) 工程开工时间:××年××月××日 工程竣工时间:××年××月××日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投资××万元,村

自筹(或配套)××万元。

长武县×××××局 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年××月××日

(二)、背面:

项目概况及效益(根据各工程实际撰拟)

二、标志牌要求石材刻制,规格宽110厘米、高90厘米,镶嵌20厘米,外露70厘米,厚10厘米,刻写内容参照上述内容,碑座砖砌,宽×高:130×90厘米,若工程有永久性建筑物,亦可在建筑物外墙墙体镶嵌标志牌。

三、要求篆刻字体为隶书或楷书,刻成后红漆勾勒,力求醒

目。

四、碑座高度70厘米,上沿厚10厘米,宽150厘米,座体高30厘米,台阶状底座每台高15厘米。

五、碑座基础部分从地平面下20厘米处,3:7灰土夯实平整,水泥沙浆砖砌体。

附:标志碑简图

相公镇秦家庄村供水工程标志碑内容及格式:

正面单面篆刻:

2007年度国家以工代赈项目

相公镇秦家庄村供水工程

项目监督单位: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主管单位: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项目施工企业:长武县建筑公司第四项目部 工程开工时间:2008年4月28日 工程竣工时间:2008年5月28日

项目效益:该项工程解决了秦家庄村860人饮水困难,改善了

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乡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2008年5月20日

相公镇坳贺新村灌溉工程标志碑内容及格式:

正面单面篆刻:

2007年度国家以工代赈项目

相公镇坳贺新村灌溉工程

项目监督单位: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主管单位: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项目施工企业:长武县建筑公司第九项目部 工程开工时间:2008年4月28日 工程竣工时间:2008年5月18日

项目效益:此工程的建成,解决了坳贺新村村庄排水问题,为坳南、贺峪两村部分农田的灌溉提供了条件,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2008年5月20日

亭口乡井坳村供水工程标志碑内容及格式:

正面单面篆刻:

2007年度国家以工代赈项目

亭口乡井坳村供水工程

项目监督单位: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主管单位: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项目施工企业:长武县建筑公司第四项目部 工程开工时间:2008年4月28日

工程竣工时间:2008年5月18日

项目效益:该项工程解决了原井坳村和西塬村450人的饮水困难,明显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2008年5月20日

亭口乡张家咀村道路工程标志碑内容及格式:

正面单面篆刻:

2007年度国家以工代赈项目

亭口乡张家咀道路工程

项目监督单位: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主管单位: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项目施工企业:长武县建筑公司第四项目部 工程开工时间:2008年5月20日

工程竣工时间:2008年6月20日

项目效益:该项工程彻底改善了张家咀道路通行状况,实现了村庄道路全部硬化,方便农产品运输,为农村经济快递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长武县发展计划局 200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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