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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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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期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城建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切实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强化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我区冬期施工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冬期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 二、检查安排及检查方式

自2014年1月6日开始,由区质监站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检查组不提前通知受检单位,随机检查,冬季专项检查结果汇总后将全区通报。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1、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情况; 2、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行情况;

4、深基坑工程、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情况; 8、混凝土施工质量及外加剂使用情况;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和青岛市《关于开展住

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五、检查要求

1、要求各街道城建办、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的重要性,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冬期施工;

2、各责任主体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冬期施工的各项预防措施,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冬期施工质量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3、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并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应抓好重点环节;

4、各责任主体应按照2013年城阳区秋季大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整改,落到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相关责任主体,质监站将按照相关处罚规定的处罚上限进行严厉处罚,并进行停工整改。

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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