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马矢奏春创作 分 类 非限制使用级 青霉素 普通青霉素类 青霉素V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磺苄西林 广谱青霉素类 哌拉西林 美洛西林 羧苄西林 对酶稳定的青霉素类 苯唑西林 氯唑西林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青霉素类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β-内酰胺酶 抑制剂 限制使用级 特殊使用级 阿洛西林 替卡西林 氟氯西林 氨苄西林/舒巴坦 头孢氨苄 (五水)头孢唑林 头孢拉定 头孢羟氨苄 头孢西酮 头孢呋辛(酯) 头孢克洛 头孢曲松 头孢噻肟 美洛西林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舒巴坦 头孢硫脒 第一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丙烯 头孢替安 头孢哌酮 头孢克肟 头孢他啶 头孢地尼 头孢唑肟 头孢泊肟酯 第二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吡肟 第三、四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菌素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头孢哌酮/舒巴坦 分 类 头霉素类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头孢美唑 头孢西丁 头孢米诺 拉氧头孢 法罗培南(口服) 特殊使用级 其他β内酰胺类 碳青霉烯碳类 复方磺胺甲噁唑 甲氧苄啶 氨曲南 美罗培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厄他培南 磺胺类和甲氧苄啶 磺胺嘧啶 联磺甲氧苄啶 磺胺甲噁唑 红霉素 阿奇霉素(口服) 阿奇霉素(注射) *替加环素 妥布霉素 依替米星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大观霉素 米诺环素 多西环素 氯霉素 莫西沙星 大环内酯类 琥乙红霉素 罗红霉素 克拉霉素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庆大霉素 阿米卡星 林可酰胺类 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 四环素类 氯霉素类 喹诺酮类 四环素 环丙沙星 左氧氟沙星 吡哌酸 糖肽类 多粘菌素类 硝基咪唑衍生物 硝基呋喃衍生物 其它抗菌药物 甲硝唑 替硝唑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磷霉素 粘菌素(口服)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粘菌素(注射) *多粘菌素B 奥硝唑 左旋奥硝唑 利福平 夫西地酸 分 类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利福昔明 利福霉素 氟康唑(注射) 伏立康唑(口服) 特殊使用级 *利奈唑胺 *达托霉素 两性霉素B(含脂质剂) *伏立康唑(注射) 制霉菌素 抗真菌药 氟康唑(口服) 氟胞嘧啶 特比萘芬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注射) 伊曲康唑(口服胶囊) *泊沙康唑(口服液) *卡泊芬净 *米卡芬净 注:
1.本目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法子》(卫生部第84号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平安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含局部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二级综合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法子》规定,可启动临床推销程序; 4.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管理,并报核发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分存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