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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办法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

事处办公楼工程

现场管理办法

二○○七年

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业主的要求,为了实现“确保市优,争创省优”的创优目标,确保各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和各项管理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工程施工单位。 一、 总承包管理的基本原则

业主指定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均为本项目的独立施工单位,其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安全生产、保密施工、文明施工均应向业主、监理、等负全责,但各施工单位在本项目的整个施工活动均应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内,故总承包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样适用于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

本办法所列各规定之解释权在总承包项目部。 二、 总承包管理协调小组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工作,总承包单位将在总承包项目部设立总承包管理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总包部的项目副经理及副总工组成,具体人员及分工如下:

组长:李志强,负责总承包管理的全面协调工作。

组员:张伟庸,负责总承包管理中现场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的全面协调工作。

罗林辉,负责总承包管理中工程的技术协调工作。负责总承包管理中安装工程(包括:水电、空调、消防、智能化、电梯、发电机组等)的协

调工作。

三、 工程创优目标的实施 1. 工程创优目标

本工程的创优目标是: 确保市优,争创“省优”工程。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省“双优”样板工程。 2. 工程创优的实施规定

(1)总承包单位对创优工作负总责,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对相应承包范围的创优工作负责,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必须按照业主的要求,把创优目标落到实处,共同实现创优目标。

(2)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依据创优目标制定相应的工程创优实施计划(计划应包括:工程创优人员及工作安排、创优具体措施、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创优计划应先报总承包项目部审批后报监理和筹建办。

(3)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创优目标制定各项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4)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工程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排资料员培训、交底。指派有经验的技术资料人员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尤其做好主要施工过程的拍照及录像工作。

(5)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合总承包项目部做好工程完工后创 优评比阶段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3. 设立工程创优保证金 3.1 设立工程创优保证金的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总承包项目部要求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创优保证金,按每个专项工程施工单位交保证金5万元(合同造价1%不足5万元者,按1%计取)。

3.2 工程创优保证金的使用规定

(1) 工程保证金只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履约提供保证,旨在确保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

(2) 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保证金由总承包项目部统一保管。 (3) 当专项施工单位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方面出现违约,不能保证总承包方的管理目标时,对其进行扣除工程保证金的罚款,罚款时总承包方应报监理方。

(4) 任何人不得动用各参建单位的工程保证金作它用,当工程创优目标实现后,工程保证金(如有罚款,扣罚款后)返还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

四、 五项管理规定

在现场质量、计划、安全、及资料管理方面各参建单位必须按总承包管理规定执行,各单位在上述五个方面的管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把名单报总承包管理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组织并具体进行管理。 1. 质量管理 1.1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确保市优,争创省优工程。

1.2质量管理规定

(1)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业主、监理公司确认。如无质保体系及控制措施者不得进行施工。

(2)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考试。

(3)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创优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4)任何质量验收的表格、工程资料均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资料需经总承包单位审核、确认。

(5)未经检验的工序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程序是:“分包内部三检” +“业主方及监理验收”。首先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要做内部的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资料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己填写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质量员验收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后,资料齐全者才可验收,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质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把关。业主及监理方验收时,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有问题及时整改。凡是不履行此程序,资料不齐全或不组织人员参加验收的一律不进行质量验收,所造成损失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负。

(7)质量验收要达到一次性验收通过。

(8)对业主方及监理所提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组织整改的,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负。

(9)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

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向业主及监理方报告。

(10)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由业主及监理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

(11)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有关人员提出后应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如果没有及时整改,则对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处以经济处罚,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方负责。

(12)在本工程施工中,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监理及总承包认为有必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前,要先做好样板,填写样板记录单,经业主、监理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3)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资料要齐全有效。

(14)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验收计划,所有验收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业主及监理,否则造成不能按时验收的责任和后果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负责。 2. 计划管理 2.1工程计划目标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业主对工期的总体要求,即确保经业主、监理审批的工程施工总控计划中的各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及 整体工程竣工时间。

2.2控制关键节点工期的措施

(1)总承包项目部根据业主、监理要求,制定工程施工进度总控计划,明确各专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总控计划中明确了各专项工程的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要求,各专项工程施工队伍必须确保实现。

(2)各专项工程施工队伍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总控计划的关键节点控制工期要求制定详细的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计划报总承包项目部审核后报业主及监理审批。

(3)总承包项目部根据各专项工程进度计划及总控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总体的检查和控制,重点检查总控计划中各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 2.3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否则不得开工。

(2)专项工程施工队伍必须编制周、月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表,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业主、监理、总包单位。专项工程施工队伍的周、月工作计划必须与总承包部的施工总控计划同步。

(3)专项工程施工队伍如出现进度滞后或计划完不成的情况,尤其是影响总控计划中的关键节点工期的情况,由业主、监理、总包共同开会研究原因,并处以经济处罚,并赔偿因进度滞后所造成的损失。进度严重滞后而又不采取强有力措施赶工的,建议业主撤换专项工程施工队伍。

(4)因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必须采取赶工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支付。 3. 安全生产管理 3.1安全生产目标

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控制轻伤在1.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3.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的规定及省、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总承包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严格对所有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按规定组织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由总承包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有防护设施的,总包部应与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专项工程施工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须经总包部批准。参建单位自备用电设备进场的,必须按要求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检测,合格方可进场。

(3)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安全员处。

(4)所有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办理好“平安卡”,未办理“平安卡”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佩带胸卡,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有明显的区别。

(5)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监理及总包部审批同意。

(6)严格遵守《消防法》,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电、气焊作业前 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并及时清理干净现场,配带灭火器材。 (7)认真抓好流感、“登隔热”等疫情的预防工作。

(8)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各种交底,安全教育,班前技术交底等记录资料,总承包单位将随时随地进行上述方面的检查。

(9)总承包部对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有违章行为的人或事,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 保密和人事管理规定

(1)本工程施工现场保密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单位下发的招投标密级文函、图纸图表、文件资料、特殊部位施工措施的说明标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各班组施工人员负有为工程保密的责任;施工中完成及正在施工中的特殊工作面;施工现场的领导办公室、图纸资料室、电脑室、传真室、特殊器材和材料堆放场所。

(2)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思想觉悟高、政治表现好、保密观念强和具有保密工作基本知识,现场管理和技术熟悉、业务精湛、具备创省优工程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现场操作工人须经认真挑选,选择招聘思想好、政治可靠、技术熟悉的人员施工。

(3)现场施工人员须做到:

①遵守本工程各项保密规定,接受现场保密人员监督和检查。 ②不传播、不外泄本工程有关秘密事项,严格遵守进出施工现场保密检查制度。

③工作中,严格按照工程保密程序办事和操作。

(4)密件的收发、传递、复制、查阅、归档、清退、销毁等各个环节, 都应履行登记手续,以便明确责任。

(5)图纸管理

①对工程图纸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严格管理,专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和图纸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②图纸的管理由技术部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派政治可靠的人员管理图纸。

③设立工程图纸收发登记薄,按保密规定和保密范围严格图纸发放和收缴手续,同时进行定期跟踪和不定期的保密状态检查。

④领用图纸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资料室发放,并做好登记。所有图纸除经特批准,否则不得带出工地,无关人员不得传阅。班组退场时,必须将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复印件)交回资料室。

⑤执行保密负责制度,主要着重对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图纸的保密责任到专业,落实责任到个人,形成一个严密的保密链,一旦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能很快发现,便于追究原因和责任,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⑥未经业主同意和监理单位审查批准,不得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6)应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在工程中应用的具有保密、防泄密的设备、器材或建筑材料,须按业主指定的生产厂、供应商作为采购首选厂商,如无指定,则在业主保密委员会审核同意下,选择质好价格适中保密状态合格的产品。运输过程中,须有现场保密小组指定专人护送至施工现场或临时堆放规定。

(7)材料堆放场地,应具备防盗、防窃功能,并应指保密观念强的专人看管,严格遵守保密物品贮存规定。保密器材、设备入仓、出仓应有严格审批手续。 5.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1)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还应遵守《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广州市档案馆关于《工程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

的方法》等省、市的有关规定,并应接受总承包项目部的检查监督。

(2)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设专职资料员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各种资料的格式应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编制,以利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时的资料统一。

(3)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时应做好专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分类装订成册;专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工程资料都应完好地送交总承包项目部统一管理。

(4)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创优的有关要求和工程特点,做好文字资料和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每个施工过程都配备相关的文字及声像资料;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总承包项目部做好工程完工后创优评比阶段的工程资料补充、完善工作。 五、 其它

1、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对其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学习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新规 范、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等进行培训。

2、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过监理公司的批准,没经过批准的材料不得进场,材料进场后按总承包项目部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标示清楚。 3、进场参建单位除了对本专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外,还要对场内其它工程的成品进行保护,如发现有意损坏者,严厉追究责任。 4、进场人员必须爱护场内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测量控制点等。 5、进场参建单位必须有针对本专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经总承包部审批后实施。

6、 进场单位每周必须向总承包项目部书面汇报一周来每天进场

人数(包括管理人员人数和施工人员人数),总承包部每月汇总后报监理、业主单位。

六、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保密施工违约处理办法 1、质量违约:

 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实现不了我总承包部质量目标的,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 各专项工程施工前必需对施工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 质量要求一次报验合格,如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罚款500元,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罚款1000元,如三次以上报验不合格,报请监理和业主方,经审批后清退出场。

 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需配合总承包部进行质量评定工作,如拒不配合或态度恶劣,罚款5000元。

 对总承包部及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不积极组织整改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并给予罚款2000元。

 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所做的竣工资料必需符合有关规定,并接受总承包方的检查整改,如拒不接受或限时不整改者罚款5000~10000元。 2、进度违约:

 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接到总承包部的周、月计划后,应于2天内排出相应的专项工程施工周、月计划,生产要素使用及人员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并报监理审批实施。已审批施工计划的关键节点每拖缓1天完成,罚款10000元,如无故拖慢进度或拒不执行已审批计划,扣除全部保证金。

 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连续2个月完不成月计划或累计8周完不成周计划(均达不到90%以上者),现场负责人视为素质不够给予撤换,并罚款5000元。 3、安全文明施工违约:

 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需配合总承包取得省安全文明工地“双优”的目标,否则按合同执行处罚。

 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控制:轻伤在1.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否则按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 由总承包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如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私自拆改及变动,造成后果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 使用外行电梯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需经总承包统一安排统一调 配,如争先恐后或强横使用,将给予罚款2000元。

 总承包部对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给予 200元/次的处罚:

1) 高处作业未穿工作鞋; 2) 进入施工场地未戴安全帽; 3)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4) 进入工地无统一着装及佩带胸卡者; 5) 无动火证动火者;

6)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7) 未执行本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8) 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的。

9) 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范及总承包的要求。 11) 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和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100~500元/次,并赔偿损失,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 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

2) 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

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3) 专项施工队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4) 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隐患的。

5) 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

施、做好防护的。

6) 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

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7) 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

8) 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

 凡使用存缺陷和配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1个罚款100元。  因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施工队伍独自承担责任。  凡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或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1000元。  机械设备维修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200元。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发现专项工程施工场地有烟头者,对该施工单位每个烟头罚款200元。

 各层设防火责任人,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监理部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 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燃、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 各专项施工队伍必需做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下班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至项目部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罚款500元/次。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楼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罚标准。

总承包单位: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楼工程项目部 代表: (签章)

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基建办 代表: (签章)

监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楼工程项目监理部 代表: (签章)

专业工程施工单位:

装饰公司工程项目部 代表: (签章)

幕墙公司工程项目部 代表: (签章)

空调公司工程项目部 代表: (签章)

智能公司工程项目部

代表: (签章)

消防公司工程项目部

代表: (签章)

二00七年十月二十日

目 录

一、 总承包管理的基本原则 ................................. 1 二、 总承包管理协调小组 ................................... 1 三、 工程创优目标的实施 ................................... 2

1. 工程创优目标 ................................................... 2 2. 工程创优的实施规定 ............................................. 2 3. 设立工程创优保证金 ............................................. 3

四、 五项管理规定 ......................................... 3

1. 质量管理 ....................................................... 3

1.1质量目标 .................................................... 3 1.2质量管理规定 ................................................ 4 2. 计划管理 ....................................................... 5

2.1工程计划目标 ................................................ 5 2.2控制关键节点工期的措施 ...................................... 5 2.3计划管理规定 ................................................ 6 3. 安全生产管理 ................................................... 6

3.1安全生产目标 ................................................ 6 3.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6 4. 保密和人事管理规定 ............................................. 8 5.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 9

五、 其它 ................................................ 10 六、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 .................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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