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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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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的生活。文字、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或事物,皆属艺术。

对于艺术,通常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认识。 第一是从精神层面,把艺术看作是文化的一个领域或文化价值的一种形态,把它与宗教、哲学、伦理等并列。第二是从活动过程的层面来认识艺术,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家的自我表现、创造活动,或对现实的模仿活动。第三是从活动结果层面,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品,强调艺术的客观存在。一般认为,艺术是人们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艺术活动是人们以直觉的、整体的方式把握客观对象,并在此基础上以象征性符号形式创造某种艺术形象的精神性实践活动。它最终以艺术品的形式出现,这种艺术品既有艺术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也有艺术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价值观等主体性因素,它是一种精神产品。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它的审美价值,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

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表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通过艺术欣赏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唯美主义是审美的最完美发挥。除审美价值外,艺术还具有其它社会功能,如认识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娱乐功能等。其中艺术的社会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历史、了解人生,它不同于科学的认识功能。艺术的教育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而潜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态度、价值观念等的深刻变化,它不同于道德教育。艺术的娱乐观念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满足审美需要,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它不同于生理快感。

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特殊的精神生产形态。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反映从物质世界到精神世界,从生产关系到思想关系的人类的全面的社会生活,创造美的精神产

品,满足人类精神上的审美需要。通俗的说,艺术也就是人的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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