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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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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呢?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经过怎样的⼿续呢?今天店铺⼩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了解!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临床法医鉴定项⽬: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殴伤残。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影像学资料的同⼀认定

所提供X光⽚、CT等资料是否为同⼀⼈。7.损伤后误⼯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10.保险调查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式,包括:医患双⽅共同委托鉴定、卫⽣⾏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指定鉴定。

⼀、医患双⽅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在治疗过程中,发⽣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当事⼈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地的卫⽣⾏政部门主管。卫⽣⾏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当事⼈协商⼀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卫⽣⾏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医疗过失⾏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要求处理医

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政部门认为需要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要求卫⽣⾏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启动。

该程序的启动往往需要医疗机构的报告,卫⽣部门认为必要;或者患者⾃⼰提出请求,卫⽣部门同意、许可,才可以启动。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向卫⽣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卫⽣主管部门认为没有必要鉴定;或者患者及其家属提出鉴定申请,但是卫⽣⾏政主管部门认为没有必要鉴定,或者拒绝鉴定的,则该程序是⽆法启动的!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单⽅⾯向卫⽣⾏政主管部门提出启动鉴定申请的要求的。

如果是卫⽣⾏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则往往是在医疗诉讼程序前,未进⼊医疗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如果纠纷已经进⼊诉讼程序,往往医学会是拒绝受理的。等待的委托或者当事⼈的协商结果,通过在诉讼中的请求和委托进⾏医疗事故鉴定。

三、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该鉴定程序在设定上是有其特殊性的,与其说是医患双⽅当事⼈的⼀个诉讼权利,不如说是法律给了法官的⼀项权利。使法官在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可以更好的驾驭庭审程序,给法官的裁判提供法律依据。

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不需要医疗事故纠纷双⽅当事⼈的申请,也不存在当地医学会是否受理的问题,只要庭审法官认为必要的,就可以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患者或家属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定要注意及时搜集和保护证据,如病历资料、实物、挂号证、医疗费单据、交通费票据等。此外,还要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办法》及卫⽣管理法律、法规,按照医学会的要求及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材料,并委派详细了解整个医疗纠纷案件、逻辑思维清晰、会说普通话的⼈员参加鉴定会。

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专家组成及专家⼈数,组织医患双⽅当事⼈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或委托⽅。⼀个鉴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专家组成事故技术鉴定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专家鉴定组的专家依据医疗管理法律、⾏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进⾏鉴定的,所做出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证明效⼒,可以作为卫⽣⾏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之⼀,也是⼈民审判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证据之⼀。

患者如果对⾸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次鉴定结论之⽇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政部门或⼈民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市物价局规定,⾸次鉴定费⽤3000元,再次鉴定费⽤3500元。鉴定费由鉴定申请⽅预先缴纳。医患双⽅共同委托鉴定的应由双⽅当事⼈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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