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条件
经营活动现
净利润 金流量净额/无形资产 其他
营业收入
最近一期末
最近3年>0最近3年经
无形资产
财务与会计且累计>营活动现金
(扣除土地
【一般企3,000万流量净额累
使用权、水
业】 元,以扣除计>5,000
面养殖权和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非经常性损万元;或最
采矿权等
益前后较低近3年营业
后)占净资
者为计算依收入累计>3
产的比例不
据 亿元
高于20%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
主体资格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
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
规范运行
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股本及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5,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4发行比例 亿元,公开发行比例须≥25%;发行后股本总额>4亿元,公开发行比例须≥10%。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财务基础和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内控要求
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
控制权和管监高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理团队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创业板发行条件
市值 净利润 营业收入 【一般企标准
最近两年业】市值及
均>0,且累计- 财务指标标准一 -
≥5,000万元 (至少符合
右侧标准中标准二 ≥10亿元 最近一年>0 最近一年≥1亿元 的一项) 标准三 ≥50亿元 - 最近一年≥3亿元 【红筹企业标准一 ≥100亿元 最近一年>0 快速增长 尚未在境外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
标准二 ≥50亿元 最近一年>0 快速增长,最近一年≥5亿元
(至少符合右侧标准中的一项)
【有表权决标准一 ≥100亿元 最近一年>0 权差异安排】市值及财务指标
标准二 ≥50亿元 最近一年>0 最近一年≥5亿元
(至少符合右侧标准中的一项)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
主体资格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
独立性 五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股本及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25%;发发行比例 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
主营业务 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
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财务基础和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内控要求
最近2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控制权和管
最近3年内:董监高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理团队
情形,控股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纺织业;(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负面清单
(7)建筑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科创板发行条件
标准 标准一 预计市值 ≥10亿元 财务指标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0且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一般企标准二
业】市值及
财务指标标准三 (至少符合
右侧标准中标准四 的一项)
标准五 【已境外上标准一 市红筹企业】市值及财务指标
(至少符合标准二
右侧标准中的一项) 【尚未在境
外上市红筹标准一 企业】市值及财务指标(至少符合
右侧标准中标准二
的一项)
【有表权决标准一 权差异安排】市值及财务指标
(至少符合标准二
右侧标准中的一项)
≥15亿元 ≥20亿元 ≥30亿元
≥40亿元
≥2,000亿元>200亿元
≥100亿元
≥50亿元 ≥100亿元
≥50亿元 润>0且营业收入≥1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且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1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3亿元,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1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3亿元
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
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 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亿元,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亿元
4项常规指标(同时符合):(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3)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5项例外条款(至少符合一项):(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
科创属性
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
主体资格 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
日起计算。
独立性 五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股本及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4亿元,公开发行比例须≥25%;发发行比例 行后股本总额>4亿元,公开发行比例须≥10%。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2)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服务等;(3)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服务等;(4)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
主营业务
服务等;(5)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服务等;(6)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7)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财务基础和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内控要求
最近2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
控制权和管
人没有发生变更;最近3年内:董监高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
理团队
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控股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三)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上述要求。
北交所上市条件
标
市值 财务指标 准 市值
标
及财≥2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
准
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务指亿元
一 标
标
(至≥4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
准
少符亿元 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二 合右
标
侧标≥8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
准
准中亿元 例不低于8%
三 的一
标项) ≥15准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亿元 四
主体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资格 ≥5,000万元 股本及公
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25%;发行后总股开发
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行比例 股东人数
及发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简称公开发行)行对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象人数
不得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12个月内:发行人及控存在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股转公司、证券交易的负所的公开谴责;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立案调查;发面情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消除;不存在未按照《证券法》规形 定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
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定位 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
End
董秘俱乐部紧紧围绕如何推动企业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这一核心主题,以互助成长和价值共享为理念,以投行大咖,资深会计师、律师,优秀投资人,上市公司金牌董秘、财务总监、董事长等导师团为依托,通过知识研习、深度访学、讲座交流和资源对接等线上线下形式,助力俱乐部会员快速成长,资源共享,打造中国卓越的资本精英俱乐部。
董秘实务操作研修班
我就知道您“在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